《东唐/东雷/东all》 【东唐同人/abo】蛮腰/上 适龄Omega的烦恼常常是懒得在众多追求者中寻找真爱。 身为适龄Alpha的汪东城的烦恼则是,他太容易被误以为……Omega。 第一个原因要从生理上找,汪东城天生体弱多病,所以二次分化也慢,并且出了点意外,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他依然对别人对自己的信息素熟视无睹很有意见。 汪东城的信息素气味很淡,只有最亲近的那几个人分辨得出来,像阳光下的芳草,在干净清洁的空气里还好,就算闻不出来也能当个香薰用嘛。 可在混杂的场合就完全不管用了。 第二个原因则是他的身材,呃,汪东城挺引以为傲,他是一只天生倒三角骨架的美男。 从国小到现在都被形形色色的Alpha骚扰后,汪东城干脆伪装成了Beta。 和唐禹哲第一次见,场面有些惨烈,艳红色蔓延在那很漂亮的男孩的额头上。 同时信息素爆裂在空间,在场的人要么是Beta,要么已经被驱逐离开了,估计只剩下汪东城一个不像Alpha的Alpha。 汪东城看男孩还要往前冲,连忙跑上去拦住他。 开玩笑,躺地上那个可是个富贵Alpha,再打,真出人命了怎么办。 汪大东一如既往的热心肠,却差点把自己害了。 男孩的眉峰尖锐,嘴唇紧抿,很清澈也很帅气的一张脸。 可这一刻信息素的味道侵袭,有些清苦的香气,相比于汪东城的信息素,这个Omega的信息素味道要霸道多了。 “……让开。” 怀里是男人纤细精瘦的腰,唐禹哲忍不住皱起眉。 秀气面庞的金发少年说:“别了,你冷静冷静,他都到地上了!” 唐禹哲反手搂住他的腰,用力到让两个人的身体相撞,他们都蛮瘦削,以至于像是两个人的骨头都撞到了一起。 “你不让开我怎么送他去医院。” 手上的感觉好像还不赖,唐禹哲一手拉起半死不活的Alpha,一边若有所思地看帮忙的少年。 “你是Beta?” 汪东城点了点头。 空间中弥漫着Alpha和Omega头破血流的气味,完完全全把汪东城的清淡信息素遮盖了。 他在想这个男孩的信息素是什么味的,有些苦,但余味发着糖果的甜。 在医院里唐禹哲被贴上了信息素临时抑制贴,他向金发少年伸手。 “唐禹哲,信息素……可可。” 他和唐禹哲是不打不相识,被打的那个Alpha就不行了,他醒了以后也没像电视剧里那样嚣张,睁着青紫的眼睛看唐禹哲,只是让他快走,好像很害怕似的。 汪东城看着分钱没赔的男孩,感觉自己大概交了一个怪力朋友。 他们现在的确能算朋友,那天之后就加了联系方式,碰巧都是出来打工的,而且打工的地方还挺近。 汪东城很有好奇心,他对于一个能赤手空拳把Alpha打晕的Omega兴趣很大,当然他也非常喜欢交朋友。 唐禹哲打三份工,白天在服装店当店员,晚上在酒吧和夜总会当服务生。 Omega出来打工总是有危险的,在一次次看着唐禹哲用拳头解决问题以后,汪东城终于理解了他的怪力是怎么练出来的。 酒吧的昏暗灯光下,将金发少年的模样衬得若隐若现。 唐禹哲喝了一口牛奶:“你就不忙?” 他们两个人家境相似,唐禹哲不理解自己都快忙死了,这厮还能闲到天天来找他。 汪东城笑着挠头,然后拿了一个盒子出来。 唐禹哲有一条项链,上面的挂坠是“D”字母。 男孩手一顿,把那盒子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条手链,也带了一个“D”。 “生日快乐,唐禹哲。” 一杯清酒被推到他面前,少年秀丽的面容浅浅映在光洁杯面。 “这杯我请你了。” 汪东城的酒量真的很差,也许跟他的体质有点关系,唐禹哲不得不请假把这个醉鬼送回家。 在出租屋里,少年躺在床上,汪东城喝醉了也蛮乖,不会太闹腾,只是闭着眼睛躺着,但也没睡着,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说一句话。 但他到底还是醉了,连自己衣衫不整都没发现——也可能是因为热了所以故意的。 大片的肌肤裸露出来,尤其是腹部腰肢的地方。 唐禹哲可耻地看了两眼。 毕竟那里很白,又有肌肉的线条,他摸过的,手感的确是不错。 空气里莫名有了一种……清新的味道,那很淡,可唐禹哲还是嗅到了一丝。 可能是Omega的天性,可能是消磨时间,唐禹哲开始找那气味的来源。 然后就找到床上去了。 他坐在床边,看着闭着眼睛眼睫毛微微颤抖的俊美少年。脸颊还有红晕,微醺的状态让他的唇看起来更柔软了。 唐禹哲摸了摸手腕上的字母。 难道大东他是Omega?? 汪东城觉得唐禹哲最近怪怪的,不仅不让自己找他玩,还……对自己的朋友有点警惕? 汪东城的一圈朋友大多数都是Beta,偶然几个Alpha,Omega就特别少,只有两三个。 “这里太危险了,你以后不要来,我去找你。” 汪东城目前的工作是当模特,最近情况好了不少,拍了几个mv,不用再苦哈哈打好几份工。 唐禹哲到拍摄现场的时候汪东城正低着头看摄像机里的自己,十分认真,一点没注意到自己被人搂了,他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人,跟人玩得好了就一点不在乎距离。 有一点清苦的香气散发,汪东城很快反应过来,转过身跳起来抱住唐禹哲。 “来啦!来看镜头里的我!怎么样?帅不帅!” 帅不一定,美是一定的。汪东城是秀美大过帅气的那种美人,之前因为他是Beta,唐禹哲还觉得不用担心,现在发现他是Omega了,唐禹哲觉得自己有必要……保护这个傻不拉几的Omega朋友。 “刚刚那个人是谁?” 汪东城不太在乎,甚至想了一下:“啊工作人员吧,他们都挺好的,唐禹哲你吃什么盒饭,我去买一份给你。” 唐禹哲吃完饭汪东城的拍摄任务就差不多到尾声了,导演瞟到了金发少年和他的互动,不由得眼前一亮。 “唉那个帅哥,来客串一个角色怎么样?” 唐禹哲在某汪闪闪发光的目光下拒绝了。 回出租屋的路上,金发少年有些低落:“你怎么不答应啊,你长得这么帅,只要出镜肯定会被发现,然后你就大红大紫勒。” 唐禹哲挑眉:“太麻烦,不喜欢。还有你以后得提高警惕,圈子里很乱,别一不小心被人骗了。” 少年整理完东西后就直接瘫倒在了单人床上:“放心,我一定不会变坏的,我答应过我妈。” “现在我也答应你。我永远是汪东城,永远是你的朋友。” 唐禹哲再一次嗅到那种很清淡的气味,但它的确存在,若隐若现,将他牵扯向金发的少年。 【东唐同人/abo】蛮腰/中 虽然唐禹哲不一定想,但他们还是越走越近了,除了一些表面的东西,他们的内在是很相似的。 唐禹哲也许无法拒绝一个跟他十分相像的朋友。 他们同居了,但也只是好朋友之间的亲密,唐禹哲想着两个Omega在一起能发生什么事,也不太在意。 只是信息素好像先一步代替他的想法,可可味渐渐和那种清淡的味道缠绕在一起了,而唐禹哲没觉得上瘾,这也许就是上瘾的开始。 这天汪东城去拍mv,这次的角色稍微特殊一点,好像是个牛郎吧,汪东城又不在乎,反正是假的呗,角色扮演而已。 他在家里试了试衣服,唐禹哲差点一口牛奶喷出来。 唐禹哲纤细的指尖握住一根仿真皮质感的带子——这玩意在上衣的下摆,当然上衣很短,短得把少年一整段漂亮劲瘦的腰都露了出来。 “多少钱买汪先生一晚上?” 汪东城一向风骚,对自己的身体自信,对兄弟的纯洁也很自信,于是向着唐禹哲扭了一下腰,眨了眨眼睛:“不卖,你要买的话免费送。” 少年眼角的泪痣在发丝之下,这个时候魅得让唐禹哲有些不敢抬头。 但手腕上微凉的手链给了他一点力量。 唐禹哲推开他,自己退了一步,笑着:“好了快去吧,别迟到了。” 汪东城于是在里面套了件衣服,对着唐禹哲装模作样扔两个飞吻走了。 回来的时候汪东城全身都湿透了,虽然擦拭过,唐禹哲还是为他递上了毛巾吹风机大礼包。 汪东城一边吹头发一边吐槽:“就是很俗的剧情啦,牛郎卖身卖出真感情什么的,然后在雨里追女主角哈哈哈。” 唐禹哲接过了他手里的吹风机,金色头发的最深处出现了黑色,发根慢慢长出来了,时间就是这样的东西,就算你不在乎,但一切东西都在提醒你。 吹到后脑勺的发,唐禹哲的目光向下,看到了他颈边微微突起的腺体。 不知为什么,唐禹哲很有一点想去触摸的冲动,但腺体除非是对于Beta,无论Alpha还是Omega,都是非常重要和隐私的地方。 唐禹哲想自己还没有失去神智。 汪东城最近有点纠结,他寻思着要不找个机会把自己其实是个特殊的Alpha这事告诉唐禹哲,毕竟他们俩玩得这么好了,瞒着不是个事。 而且他的发情期快到了,偷偷摸摸喝抑制剂什么的听起来也怪怪的。 虽然汪东城的信息素淡薄,本身也更接近于Beta,但Alpha的本性还在,每几个月还是有发情期,比正常的Alpha频率低浓度低,也不太准时,他就害怕家里还有个Omega在出什么事。 那他怎么跟自己的好兄弟交代,唐禹哲长得那么乖那么漂亮,他不想看到唐禹哲对自己失望的样子。 在家里两个人一向坦诚相待,台北的夏天,上午不开空调都热得人汗流浃背,要是没工作在家里,为了省电就干脆脱了上衣。 汪东城喝着白开水,液体沿着下巴滴落在锁骨上也不擦,用手抹两把算了,还降温呢。 少年的上半身裸着,身上有微微汗水,亮晶晶的。 太阳太炙热,遮阳的窗布被拉上,风还能透过它穿来,但风也是热的,它的作用只是让闷热的空气略微荡漾。 少年的信息素通过这种细枝末节的波动传来,而唐禹哲穿着背心躺在另一个沙发上,离得不远也不近。 他不需要看着汪东城,汪大东的信息素比他还要坦诚,亲亲热热地靠着他,缠绕着他,可可味早已沾染上清新的芳草滋味。 汪大东是可爱狂热的金毛犬,那他的信息素就是狗狗的忠心。 有人说信息素在哪里,那个人的爱就在哪里。 这是他们这个物种的本性。 唐禹哲比汪东城早意识到,这也很正常,因为他是一个被偏爱的,清醒的人。 “那个……唐禹哲,你对Alpha感觉怎么样?” 唐禹哲还在看他的电视,可汪东城一瞬间感觉到他的声音发冷。 “不怎么样,我见过的Alpha都很糟糕,你不要被那些Alpha骗了,你是Beta,ab恋没见过有好结果的。” 汪东城心里叫一声坏了,他的唐宝宝因为以前的经历好像对Alpha有偏见,他要是现在说出自己是Alpha,会不会被直接赶出家门啊? 唐禹哲:一定要让大东对Alpha高度警惕,他那么傻的Omega被骗身了怎么办。 少年有点讪讪地点头:“好,你放心啦我很壮的。” 唐禹哲纤细的指尖撇了一点额前发,摇头:“有些Alpha就喜欢壮的。” 汪东城捂脸,继续喝自己的白开水。 他可以很远就看到自己,然后飞奔,真的像一只狗狗一样跑着过来,很秀美的脸上有大大的笑容。 唐禹哲确信他很喜欢自己,那他自己呢? “ab恋没有好结果”,相比之下,都已经算好的。 oo恋和aa恋都是被万人唾弃的存在。 如果他们真的要在一起,那难道要大东装一辈子Beta吗? 他还好,可汪东城是身在娱乐圈的人,并且明眼人都知道这个金发少年将冉冉升起,身为公众人物,隐瞒身份的后果不可想象。 他们接触的每一秒,少年淡淡的信息素都围绕着他,好像一只小狗不停摇晃的尾巴。 唐禹哲想抓住,揉一揉狗狗的肚子或者脑袋。 可他怕自己不能给某汪最好的。 10 虽然汪东城说了今天剧组聚餐,唐禹哲还是没想到他们会在这里见面。 汪东城喝醉了,就他那个酒量,都不需要人灌。这很正常,唐禹哲应该心平气和。 可少年半躺在别人怀里,唐禹哲就不能苟同了。 那个老男人是Alpha,名声狼藉,Beta和Omega都不挑,能抓到手就能吃。 男人的手伸进了少年的上衣,唐禹哲看到他的腰露出来,白皙的皮肤能点燃唐禹哲所有的怒火。 他上去还没动手,汪东城已经跳起来给那老男人一个爆头——用的枕头,他还没傻到要自己坐牢。 但也够让那个傻逼Alpha懵一阵的,然后唐禹哲走上去,汪东城一看到他就笑了,脸上还有不自然的红晕。 唐禹哲拉着他跑出来,路上少年因为醉酒或者其他的原因,脚一阵发软,最后被他勉力背在背上了。 汪东城说:“我很重唉,放我下来啦,我自己可以。” “你这么傻,下来万一再被哪个Alpha抓走了怎么办。” 汪东城靠在他颈边笑,他信息素那种芳草的气味就绵绵地纠缠在唐禹哲的呼吸中。 男孩屏息了一会,然后转头吐气。 汪东城就跟着他一起转,非要看到他的脸才好。 “你好好看哦。” 唐禹哲感觉自己也有点醉了,他们终于到了出租屋,他的手发软,好不容易把人拖上了床。 少年在床上挣扎着爬起来,衣服已经乱了,很美很精致的腰肢再次露了出来,唐禹哲的脸一下就滚烫了起来。 汪东城在床上终于够到了床头柜,他笑了一下,然后勉强打开抽屉,取出来一支药剂,递给了唐禹哲。 “这是抑制剂,对不起,好像害你……发情了。” 唐禹哲差点裂开。 【东唐同人/abo】蛮腰/下 11 他们对视着,汪东城有点不自在,想推开唐禹哲,可他现在发情的程度比唐禹哲还深,力气还是有的,但不敢碰唐禹哲。 他低眉顺眼地看了看下面——唐禹哲坐在他的身上,他早就勃起了,现在紧紧地贴在对方的腿根。 汪东城“咳”了一声:“还不快用掉,我这个……我自己解决就好了” 唐禹哲说:“我不在你会晕倒在路边,或者被那个死Alpha得手吧。” 汪东城觉得气氛不太对,很努力地笑:“没事,我、我自己会回来的。” 玻璃被打碎在地上,抑制剂的人工气味在空气里散播,但阻止不了两人之间快要融化的炙热。 汪东城嘴唇微薄,唐禹哲的偏厚一点,共同点是都很柔软,很好亲,他们都这样想。 少年不敢置信的眼神之下,唐禹哲勾住他的舌尖,交缠着。 分开的时候他们的嘴角都留下了对方的痕迹,唐禹哲擦了擦嘴角,对汪东城抬了一下头。 “不需要那种东西,我可以帮你解决。” 少年惊讶到连刚刚接吻都没想起来质问他,因为发情带来的阵阵热潮,让他不太敢看男孩:“你知道了?你不要讨厌我……” “你是Omega,你快离开,我自己能解决!” 开什么玩笑,Alpha和Omega发情了搞在一起会出“人命”的!他不想让唐宝宝未婚先孕啊! 唐禹哲摸了一下少年的泪痣:“没事,就算我是Omega,也可以帮Omega解决问题。” 说着就要开始脱少年的裤子。 等等! 汪东城抓住他的手腕,那里他送给唐禹哲的手链有点硌人。 “我是Alpha啦!!!” 12 他们吻得有点天旋地转,汪东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衣服已经被完全扒开,凌乱地在床上或者地上。 唐禹哲低下头去亲吻少年的腰肢,他一边吻一边问:“那个人是不是碰的这里?” 汪东城有点被吓到,不敢点头,躲避着他的目光。 唐禹哲捏着他的下巴,他们对视,然后再一次亲吻,唐禹哲说没事,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汪东城是Alpha,他是Omega,结合后标记后,他们就属于对方了,他还害怕什么呢? 汪东城的手搂住他,唐禹哲还坐在他的腿上,少年的下面硬得可以,唐禹哲暧昧地咬一咬少年尖尖的下巴。 “睡我吧。” 汪东城犹疑着:“禹哲,你是Omega,标记后要承受的比我多,我不希望你……” 少年捂着眼睛叫了一声,然后眼睛红红地看他,唐禹哲猜测可能是被感动了,以为他为了好兄弟要献身什么的,甚至搭上下半辈子的幸福。 难搞的笨蛋——算了,还是挺好搞的。 汪东城说:“其实我们可以临时标记嘛。” 唐禹哲解开衣服:“我不喜欢约炮,还是你不愿意负责?” “当然愿意了!” 少年的耳尖红了起来,他低声问:“你愿意被我负责吗?” 唐禹哲抓住他的手腕,放到自己身上。 而他自己的手则紧紧搂着少年的腰。 其实,也许早就觊觎了。 终于等到两厢情愿而已。 13 新晋小天王开了记者会,第一个扔出来的消息就够重磅,原本一直被猜测的二次分化性别,汪东城终于承认了他骗了大家。 但,居然,不是,Omega?? 记者纷纷表示跌破眼镜和镜头好不好,有些赌博网站都开了盘,赌他的二次性别到底是什么,下注的其中Beta还是占大头,其次是Omega,Alpha则是少之又少。 结果谁知道,他居然是Alpha?? 旁边的助理早已出示了医院的检查报告,信息的确是没问题,就是信息素浓度低了一点而已,但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Alpha。 第二个消息虽然也算得上是有分量,但在Alpha装成Beta最后被大家认成Omega这个新闻下就逊色很多了。 “我有爱人了,谢谢大家来捧场,辛苦。” 据记者们的一再追问,汪东城才回答:“他是一个Omega,请不要打扰他的生活。等到时候,会发喜帖给大家。” 那是一个很好很善良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爱人。 沙滩上一对新人正在拍照。 外国人抱着相机,操着不太熟练的中文说:“唐先生,请把你夫人的腰抱住,yep,就是这样。” 某汪气急败坏的声音响彻沙滩。 “我是Alpha啦!!!” “没事啊反正我知道就行了。” 本篇完 【东唐同人/重生东】昨天/1 其实想一想,昨天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汪东城年轻的时候好像许过愿,那个时候身边有另一个处女座。 他许下的愿有点忘了,所以老天要帮他复习一下。 汪东城差点翻下床去,他好久没在家这么出糗过了,他一边摸着有些疼痛的手臂一边坐起来。 下面硬得有些硌人,汪东城不明所以地想:床什么时候这么硬了? 直到摸到床头灯的开关,熟练又有点别扭地拉下台灯的绳子。 等等,男人不可思议地看着四周,他又小又挤的出租屋,他的硬得硌人的单人床,还有拉绳的古早台灯。 我靠! 汪东城又气又觉得好笑吧,好不容易熬到那个时候了,有他的一屋子手办和周边,有他和妈妈的优渥生活,虽然不算红,至少也红过了,还有两个粉丝喜欢他,那也算不错,现在这是要闹哪样啊! 小小的桌子上还摆着日历,虽然因为赶通告有两天没撕了,但汪东城还是知道了今夕是何年。 2004,这算是他事业起步的开始。 从《恶作剧之吻》的男二,到《终极一班》,再到飞轮海,最后组合会解散,IP会捧新人,他知道结局。 可他又一次身在局中。 厚厚一块的翻盖手机响了起来,汪东城拿起它,看到上面的备注:禹哲。 这个时候他们还很要好。 男人按下绿色的接听键,动作干净果断到像给自己下过命令。 金发的少年在镜子前摆弄头发,说实话,哪怕他是后面来的,也依然不讨厌这个时候的发型。 汪东城想自己当初去做视觉系的乐队也不错,至少可以名正言顺非主流一辈子嘛。 关键是没钱,做音乐要吃饭,当演员虽然辛苦,但总还能养活自己。 发丝卷一点在脸颊,细眉舒展,俊美揉了点轻盈的柔软。 可惜这个时候的自己脸肿的可以,眼皮肿得像青蛙,眼睛就那么一点小了,汪东城现在知道为什么当初有人怀疑自己整容了。 接下来该想想以后怎么安排,《终极一班》的剧本已经在他手上,他肯定是要演的,汪东城不演汪大东,谁演? 那飞轮海呢? 其实汪东城对于飞轮海也并不反感,甚至于对那个人,炎亚纶哈哈,都不算多恨。 他是能爱自己的人,自然就不会把太多恨放在心里。汪东城不恨炎亚纶,只是感觉有些繁琐,曾经他在组合里感到锁链缠身一般的难耐,所以合约一到期他就离开了。 现在他还要回去吗,重新来一遍? ResumeGame. 那么也不过如此,拜托,他是四十多岁的老叔叔耶,为什么要害怕。 少年在墙角拿出吉他,上辈子他不再碰它,自然有别人的原因吧,其实也有部分算是怪自己。 的确是学艺不精才闹了笑话,他自觉愧怍,再也不愿意碰了。 一把年纪了都能重回二十岁,那重新开始学学吉他又怎么样呢? 这次如果可以,他想继续和东城卫走下去。 那是属于他的乐队。 飞轮海?他是属于飞轮海的队员。 唐禹哲微微蹙眉,认真地看着少年的手:“之前没见过你这么练。” 面前的手指红肿,并且很有要破皮的趋势,深深的一道杠在指尖上,那是琴弦留下的痕迹。 明明挺怕痛的,还对自己这么狠。 唐禹哲抹了点药在上面,用指尖给他轻轻按摩,汪东城的手想缩回去,被他捉住了。 “怕痛啊?那就别这么狠,慢慢来不行吗。” 少年低着头:“很痒唉禹哲……啊呜痛痛痛!” 男孩拍拍手:“不是挺轻松的吗?” 汪东城心下叹息一声,抱住他的手:“好啦你别担心,我就是有点着急了,以后肯定不这么练了!” “大东,你如果有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少年环抱住他的腰:“安啦,相信我。” 相信我,相信我的倔强我的认真,相信我会勇敢地走下去,因为我已经走过一次了。 只是丢了很多东西,那是代价。 汪东城练琴的疯狂程度连东城卫看了都胆战心惊,修也劝他别这么着急,还是得慢慢来。 少年的手又一次破皮,长出新肉,他是天生的白皙肤色,也是天生的细皮嫩肉,茧疤对于他来说有点困难。 修说大东疯了,也不知道是怎么疯掉的。 总之这段时间全靠接济,吃饭睡觉弹吉他,其他的一概不知道——偶尔还知道去看看阿母。 直到《终极一班》的开拍,汪东城的手指终于盖了薄薄一层茧子,他自己很欣慰,连整个东城卫都松了口气。 再见炎亚纶,还是有点哭笑不得。 他还是记忆里那样,浓密到像眼线一般的睫毛,鸦羽似的,强装怯弱的冷淡。 当初不是没看出来这人有点不对劲,但实在是没想到会发展到后面的程度。 汪东城想得清楚,他是他自己,不能因为炎亚纶怎么样了就去区别对待,他还是会像曾经一样对待他,只不过这次更有防备一点。 至少也有个心理准备。 拍摄的过程很辛苦,他不像上辈子那么着急地打工还债了,他知道自己还有以后,不用那么拼命。 而且来钱的门路也比以前多了。 吉他精进不少以后汪东城的乐理也进步了,他想着什么时候开始学着自己写写曲子,也可以向修讨教讨教来着。 虽然他听过很多后世火爆的歌,但汪东城并不希望自己去提前窃取了别人的歌。 第一首曲子写完以后,他听了好几遍,认真回想有没有跟记忆里的歌雷同,反复确认以后他才把它拿出去给东城卫听。 修提了几个小建议,汪东城拿回去修改了两遍以后就把它卖出去了,东城卫和汪东城都有点舍不得,但是毕竟没钱,火烧眉毛啊。 后世常见的编曲,在现在听起来前卫新潮,第一首歌他就拿了十五万台币。 一部分拿出来填债务,一部分给阿母,最后一部分存着。 他还记得早些年辰亦儒这个经济高材生让他们买房子来着。 等《终极一班》拍完了,他和辰亦儒熟悉了——当然他现在单方面熟悉这货,他就可以告诉阿母,他是在这位高材生的建议下买房的。 这个时候的辰亦儒还跟个鸡仔似的,汪东城已经开始健身了,他看了眼面前的瘦削青年,扬起眉,有一个大大的笑:“一起健身怎么样?” 【东唐同人重生东】昨天/2 和东城卫一起练了歌的晚上,他们各回各家了,汪东城把大家都好好送上车了才自己慢慢走。 他酒量一向差,而且这辈子他也不准备喝酒了,一点酒都不想沾,汪东城好像是三十多岁的时候才知道,酒精哪怕是一滴都会伤身,“小喝怡情”根本不存在。 他大多数时候都对自己足够狠心,别人叫自律,汪东城觉得这叫自虐。有的时候有种不真实感,这辈子尤其严重,早上起床时,他会怀疑自己到底在哪个年代哪个地方哪个世界,然后找出那个厚重的按键机,直到看到唐禹哲的电话号码。 他还没换的号码。 这就够了,然后汪东城一脸汗水地沉默地躺在他的单人床上,会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很快闹钟或者谁的电话就会把他吵醒。 属于这个世界的汪大东就回来了。 他的细微的疼痛很快可以隐藏,只需要一会就可以消散。 现在他走在台北的马路上,这里车水马龙,看起来已经足够发达,但汪东城知道这还不够,以后这里会建起无数高楼大厦,无数鸽子放不飞的鸽子笼,最后倒塌,或者在维修下存活。 在浅浅的海峡另一边,他的父亲魂牵梦萦的故乡已经起步,即将真龙一般地腾飞,上面搭载着无数人的梦想和爱和恨和阴谋诡计,最后的结局是谁都无法想象,谁都无法抵挡。 汪东城知道现在有眼界的人已经将目光投向了内地,他只有苦笑,他现在还是个债台高筑的穷小子呢。 面前有个姑娘好像是和他一样地在思考着什么,却太不小心,一辆车失控地呼啸而来,汪东城大步飞扑向前。 他就是这样的人嘛,他就是想,大家都过得好好的就好了,如果大家都过得比他好,他会开心,因为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很惨。 面前模模糊糊地摇晃着姑娘惊魂未定的苍白面孔,汪东城感觉到自己肿肿的眼皮要闭合起来了。 他轻声说:“打给唐禹哲……别打给我阿母……” 昏暗视角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姑娘操着内地口音颤抖着拿起手机。 情况不算严重,只是唐禹哲的脸色太严重,汪东城想咳一声,被唐禹哲看了一眼就不敢了。 “汪先生醒了?来,水。” 唐禹哲接过那杯水,礼貌温和地点点头:“谢谢秦小姐,大东,喝点水。” 汪东城在唐禹哲冷冷的眼刀下强行喝完了那杯子温水,然后清了清喉咙,声音哑了,但还能听清楚话:“禹哲……你忙不忙……” 唐禹哲把杯子放下,站起来:“汪东城,你总把自己看得那么低干嘛,你难道比不过一个通告还是一个节目?还是你觉得我眼里就是这么看不起你。” 手腕被金发的少年捉住了,汪东城倒是脸上没什么伤口,甚至因为虚弱的苍白看起来有些可怜,眼巴巴的像个大狗,努力仰着头看他:“没有啦,你不要走,陪我一下下。” 柔软的长毛在少年头上乱做一团,唐禹哲的手动了一下,忍着没上手,又坐了下来。 汪东城模模糊糊地听那个秦小姐介绍自己,内地电影学院来的台北旅游,她好像还要了自己的名片走,汪东城不大在乎,他只是顺着自己的良心帮忙而已。 他躺在床上看唐禹哲给他削苹果,莫名有点乐,嘴角的笑遮不住,唐禹哲切一小块苹果下来喂进他嘴里,问他怎么了。 汪东城一边嚼一边说:“像不像雷克斯和汪大东?” 唐禹哲也笑了一下,年轻的稚嫩的漂亮的脸升起温暖的神情,漂亮的眼睛也对着他笑,很快默然:“你的小雨来了。” 汪东城说:“留下来。” 这句台词太熟悉,唉他总是那么喜欢《终极一班》。 雷克斯选择离开,唐禹哲决定留下。 炎亚纶能装的时候的确很乖,长长头发和足够克制的一举一动,让他看起来真的像个小弟弟。 汪东城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问起来剧组的情况,他很快就能康复,需要大动作的戏可以留到后面拍,先拍点日常也够了。 炎亚纶乖乖地点头,眼神轻微如羽毛一样地扫过唐禹哲和汪东城之间,汪东城突然心里一阵地烦躁,他干脆牵起了唐禹哲的手。 唐禹哲一时没反应过来,汪东城轻轻松松完成了十指相扣。 “这次意外让我更懂得珍惜眼前人。” 唐禹哲:…… 炎亚纶:!?…… 汪东城:︿_︿ “小雨”离开后的病房,场面有点焦灼,唐禹哲犹豫不定地看看病床,又看看门口。 “他对你有意思,你知道,你拉我干嘛?” 汪东城这一瞬间想了很多,更多的其实他早就想过了,每一个惊醒的凌晨,他都会想起,上辈子他们是怎么走散的,怎么离开对方的,为什么不能一辈子这样当朋友,为什么自己总是克制不住。 他明明不是那样的人,哪样的人?不干脆不利落,优柔寡断,最后害得所有人都痛苦的人,他从来都不是,却在唐禹哲这里,却让他们两个人都难过。 要么当朋友,为什么他总是想得寸进尺,抑制不住入侵这个“朋友”的领地的冲动;要么当情人,为什么自己总劝说自己,你是男子汉,你不能对不起爸妈,你要好好地结婚,认真地经营一个家。 结果一直到四十多都没有成家,阿母催,朋友催,粉丝也催,他对得起自己吗?也许勉强,可对不起他和唐禹哲之间的感情。 汪东城扬起下巴,对男孩说:“要不我们试试?” 要不是因为汪东城人在病床,唐禹哲能把他直接蹬飞。 “你被撞坏脑子了?还是进水了?” 汪东城比钢板还直,世界上没有比他更爱辣妹正妹靓妹各种妹的男人了。 这死直男却还在点头:“我们试试呗,反正都没有女朋友。” 我的天呐,唐禹哲觉得自己需要找个教堂做一做告解。 汪东城他,弯了! 【东唐同人/重生东】昨天/3 10 他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所以头发总染得金光灿烂,要和阳光一样明亮才好。 他们拥抱在一起,唐禹哲挣脱不开金发少年的怀抱,好像也不太想推开他。 唐禹哲害怕伤到汪东城,这是他最好的朋友唉。 所以说唐禹哲和汪大东也许也有点相似之处,比如单线程的脑子,汪大东看起来是脑容量不够,唐禹哲是单纯心眼子有点少——尤其对他自己的事来说。 他们现在算是同居,汪东城其实不喜欢泡吧,更多的时候宁愿看看漫画书,唐禹哲更不用说了,他只喝牛奶,去个什么酒吧。 只是汪东城的确是一只太容易感到寂寞的动物,他动不动就要去到唐禹哲身上寻找一个拥抱,怀抱也可以,他不挑。 他们可以就这样,很清淡很纯洁,连吻都没有一个,只有牵手拥抱和蹭蹭鼻尖,汪东城会笑得真的像个巡回犬找到了自己的猎物。 这样的日子之余,他们的事业节节攀登。 11 飞轮海里汪东城是直男担当,这听起来很搞笑,事实上每个团都需要一个衬托你的cp有多真的队友,汪东城自愿承担起这个重任。 他努力地摆正自己的位置,卖腐的时候含笑不语,接吻的时候装成木头,公主抱的时候假装体虚,总之能做的都做了。 除非真的遇到什么需要他帮忙的,比如队友快摔倒了,他会扶一把,然后很快松手,什么道具出了问题,他会帮忙上去看一眼,仅此而已。 很快他在粉丝里得到了一个汪铁直的称号,他只能继续装成不知道,毕竟对于一个gay一个隐婚一个地下恋一个直男变gay的四人团来说,他这个称号不算什么。 但到底欺骗粉丝是不对的行为,汪东城也不希望自己和唐禹哲一辈子瞒下去,怪累怪无聊的,只是需要一个契机。 直到他看到那个剧本。 昨天 编剧:秦萍 “黑夜,路灯下。郑思洋没搭上末班车,他低头犹豫了一会,转身走回去,一个健力宝瓶盖掉在地上,他看到一个金头发灰眼睛的人倚着自行车……” 12 这是一部同性恋题材的片子,但主题不算沉重,反而偏温馨日常,一直到开放式的结局,主角郑思洋和他的外国男友分开,有一点淡淡的惆怅。 当然汪东城也是第一时间就想起那个姓秦的内地姑娘,他照着邮件给出的信息打了电话,果然是那个爽利的口音。 “汪先生!剧本看了吗?” 汪东城不自觉点了点头,马上说:“看了开头,我觉得很好,我愿意演。” 秦小姐在那边很高兴:“你愿意就可以了,公司那边我帮你说,还有,把你的头发留着,起码要留到肩膀下面,听到没有?” 这还没开始拍呢,就有导演的脾气了,汪东城有点好笑地答应了她,然后再次点击鼠标翻页,认真盯着电脑屏幕,从头看一遍。 嗯,没有激情戏,很好,连吻戏都只有一个,特别好。 唯一可惜的是,如果真的要拍这部电影,他就要去内地,和唐禹哲就分开了。 嗯?公司如果会为了秦小姐的劝说而答应放他,说不定唐禹哲那边也可以呢? 点击鼠标的声音急而清脆,汪东城翻到了一个合适的角色。 13 郑思洋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黑发,眼眸盛了几厘米阳光,远远地朝他举杯。 透明的玻璃杯上有酒水留下的痕迹,映出对面长发男人的颈边痣。 郑思洋有一头长发,散落下来有海洋一样的波光粼粼。 麦克白死活要跟郑思洋姓,他现在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死缠烂打要嫁入郑家,郑思洋不在乎,可郑家的那些亲戚是要死一样的在乎。 总之麦克白现在随夫姓,叫郑佳,你说这名字怎么样,不怎么样,挺大众,不显耳朵,郑思洋去菜市场喊一声能出来二十一个,多的那个零的叫“郑嘉”。 郑佳最喜欢他的头发,其次是他眼角的泪痣。 郑佳属于外国人的粗大骨架,手掌也宽大结实,指尖摩挲过郑思洋眼尾时,居然有一种铁汉柔情的味道。 可郑思洋实在不是一个gay,他从小到大一直的愿望就是找到合心意的女孩,愿意和他一起迈入婚姻的房子,不管那是殿堂还是灵堂。 14 新年是在剧组过的,秦萍是个还有道德底线的导演,她给工作人员都放了假,带着几个主演去吃饭。 其实没几个人,就秦导,俩剪辑师,麦克白的演员,老高的个子了,两米呢,汪东城,唐禹哲。 主演应该还有个演郑思洋母亲的老太太,人家有家,被儿子儿媳妇接走了,不像汪东城唐禹哲似的人在外面飘,也不像麦克白人在异国,当然更没有秦萍那么变态,她已经开始准备剪片子了。 汪东城之前当然听说过电影行业里的趣味,每个导演的习惯不一样,个别有怪癖也正常。 他夹一筷子菜给唐禹哲:“这个味道可以,本地的特色菜。” 来内地一年多,普通话见长,上辈子他以为改不过来的台湾腔,还是被秦大导演给训得缩进肺里了。 秦萍埋头苦吃中抬起头来:“对对,好吃,麦克白你筷子还用得惯吧?要不要给你拿个刀叉来。” 外国人摇摇头,倒是对汪东城唐禹哲说:“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汪东城差点把刚刚塞进去的菜喷出来,唐禹哲见怪不怪,顺手给汪东城捋了捋耳边的长发。 秦萍不是万事都要求完美的人,但她的底线不能碰,比如主角的形象,必须百分百贴合角色,郑思洋是长发,那汪东城就必须是长发,而且还得是他自己的,假发这个词早就死出了她的世界。 郑思洋的发质能波光粼粼,那汪东城就必须得洗三次养护洗发水并且加一次护发素一次发膜。 耽误一年了,公司那边不是没有意见,好在秦萍身为学院派,可能别的不多,但同学多,在北京都能拉个剧组出来把他们塞进去,而且秦萍会找,找的角色大多都是贴合电影角色的。 时间在平静中流动,河面上映了一对人的面孔,汪东城的泪痣荡在涟漪的中心。 唐禹哲伸手去碰,很快碎了。 他午睡醒来,汪东城和麦克白已经拍好了那唯一一场吻戏,唐禹哲笑着打他一拳,这有什么必要避着他,好像他多善妒似的。 还是秦萍大方,大大咧咧喊唐禹哲看镜头里的画面。 郑思洋的长发被郑佳的手拂起一半,有些凌乱的清纯,眼角的痣在冷色灯光下化成蝴蝶斑点,郑佳又好像不敢动了。 长发男人按住外国佬的头,踮起脚,吻在他的唇上。 风适时吹过,郑思洋把皮筋扔在地上,长发千丝万缕,勾卷他漂亮到可怜的脸。 “好看,这真好。”唐禹哲由衷感慨,换来秦萍的摇头。 “我感觉……还差点意思……别那样看我!这场今天不拍了,我回去想想,想好了怎么改我们再拍啊!好,接着下一场。” 汪东城拉着唐禹哲去了角落,声音低低的,好像很可怜:“唐宝宝……” 唐禹哲翻一个白眼,拎起这厮的衣领,直接吻上去。 漂亮的男人擦一下嘴:“别装,现在不行,回去再说。” 汪东城一下跳到他身上,吧唧吧唧亲他的脸颊,活像一只大型犬对主人的亲热。 唐禹哲想着可能让他演文艺片真是压抑够了。 【东唐同人/重生东】昨天/4 15 昨天郑思洋掉了一块钱在路上。 今天有个外国人请他坐自行车,这两件事没什么关联,唯一的联系是,昨天郑思洋的一块钱是在这里掉的。 外国人的眼睛在路灯下显出银色,那像月光一样的色彩,郑思洋只看了一眼,有些惊讶地想要发出百八十年不用的英音,被外国人带着奇异口音的中文打断了。 “没有车了,很难打,我帮你。” 除去口音,这中文可以说在外国人里是很厉害的了。 郑思洋想了想,也没矫情,拍了拍他的肩膀坐上后座。 那里体贴地垫了一个小小的坐垫,至少不硌人,郑思洋不太自在地避免自己和这个外国人贴太近,但自行车嘛,难免颠簸。 外国人说他叫麦克白,最近在取中文名字,问他后座的中国青年叫什么。 “郑思洋,思念传到海洋。” 郑思洋的爸爸是海员,死于海上。 16 汪东城没想到炎亚纶能做到这个地步,唐禹哲好像想得到,不过也不太在乎,带着一点笑给他倒了茶。 “秦导最爱的茶。” 外面的幌子自然是飞轮海来探班了,可只有炎亚纶一个人来,吴尊在拍戏,辰亦儒多聪明,不愿意来搅这趟注定是浑水的水。 一年多不见,炎弟弟长大不少,看着像后面那种黑切黑的感觉了。 汪东城也递一盘糕点给他:“喝得惯吗?这个甜点是麦克白专门买的,他一个外国人最爱吃稻香村,我吃着比台北的要淡点。” 炎弟弟单刀直入,用要横刀夺爱的气势去哀求。 “一点机会都没有吗。” 汪东城的长发有一缕溜下他的肩膀,滑落在耳边。 在炎亚纶的深色瞳孔里,那缕发泛着绸缎样柔软至极的光泽。 “从一开始就没有。” 也许他能感觉到,所以最后才会疯狂,因为汪东城无论性取向如何,都不会爱上他。 汪东城把他当弟弟,朋友,好兄弟好朋友,都可以,就是爱人不行。 他们太不像,有的时候太累。 有些人喜欢互补,有些人喜欢和自己相似的。对于炎弟弟来说,汪东城很不幸地属于后者,他连爱妞的时候,女朋友找的都是和自己有三分相似的混血美妞耶。 的确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机会,一点都没有。 炎亚纶问他:“还能做朋友吧。” 汪东城当然是点头:“当然啊,小雨,我永远是汪大东唉。” 可唐禹哲不是雷克斯,他比雷克斯更会爱人,所以没有丁小雨一样心口一致的炎亚纶只能退出。 汪大东的“留下来”,从来只给雷克斯。 17 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俗套的弯追直,汪东城扮演的长发直男画家被外国佬追得抱头鼠窜。 在这一段里汪东城已经想象得出它的节奏,应该是欢快明晰的,音乐轻盈快乐,像一个五光十色的泡泡,上面泛着霓虹的色彩。 因为是演画家,汪东城被迫减脂,肌肉也不能练了,只能保持一个相对瘦削的体格,对于本来就有美术素养的他来说,这自然合他的心意,只是看着自己一天天消瘦,唐禹哲还是那样,不由得心里泛起一点危机感。 在晚上试验过自己雄风依旧后,汪东城继续放心地扮演他的病弱画家。 那两天秦导一直被唐禹哲偷偷在背后瞪,她不明所以,每次转过头都看到一脸微笑的唐宝宝,非常心生欢喜,还给他塞好吃的呢。 拍到后半段的时候,连去年演的一些剧都开始预热了,只等档期一到就准时开播。 没想到秦导的那些同学也不是混饭吃的,中间很火爆了一部,而依唐禹哲和汪东城的看法,要火也不该是那部的,秦萍就把他们扯到电视面前,让他们好好看了看那部剧铺天盖地的宣传,再加上有亮点有特色,火也算正常。 他俩的角色一个是男三一个是男五,硬是被网友剪出了花来,汪东城工作之余的娱乐就是喊唐禹哲来一起看剪辑。 偶尔秦萍路过了还会点评两句。 18 郑思洋记得那天晚上,麦克白把他送到巷子门口,高大的身影在树的阴影下,一同被昏黄的灯覆盖。 他道了谢准备走了,被外国人叫住,麦克白的指尖轻轻蹭过他的发丝。 后来郑思洋知道,那一刻麦克白爱上了他。 那是昨天的昨天,人不就是靠昨天活的吗。 19 汪东城和唐禹哲走在雨里,北京这天气,比起台北恶劣得多,春夏秋冬也分明得多。 这里的春天虽然雨少干燥,但说下雨就下雨,还颇冷,街上没什么行人了,有也缩着头急匆匆地走。 汪东城把唐禹哲裹在怀里走,他还真做得出来,唐禹哲都快气笑了,后面是真心实意地笑,最后变成两个人一起大笑。 北京的春雨不像台北,那太闷热,黏腻,像夏天的蝉埋伏在树干的袭击。 这里的春雨像针,够冷,够硬,让一对爱人要紧紧抱着对方。 四九城随手一块砖头能砸死俩明星仨大官,也不用担心有人拍他们,大摇大摆走在雨里,头上湿了身上湿了,心窝贴着心窝,是干燥温暖的。 20 最后他们要分开,郑佳告诉他了,他们相遇的那一天,也就是那一天的昨天,他捡到了郑思洋掉的一块钱。 他眼睁睁看着那长发的青年急匆匆走了。 于是捡走了那一块钱,拿去凑了自己兜里的一块五,买了瓶健力宝喝,顺便等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总之就是等在那里。 郑思洋都要怀疑自己赶不上末班车,是因为老天爷偏爱郑佳,非要他来载自己一程。 他画下了郑佳的样子,他的画还不值钱,郑思洋在一个培训机构当美术老师,他在卖自己的体力养活自己。 郑佳很喜欢,但他没有要走,他要走了郑思洋的皮筋。 之前还有亲戚上门,轮流打听郑佳的消息,这个年头有个外国人可不得了,把郑思洋气得暴跳如雷。 郑思洋说:老子叫思洋,不是崇洋媚外的洋!有一个算一个都滚出我家,那个外国佬是个二椅子,要追我,你们再问我明天就跟他去美国结婚! 倒遂了郑佳的意,可惜是郑思洋胡咧咧的。 郑佳上了出租屋要去机场,郑思洋推着他送的二手自行车往家里走,有零落的叶子飘下来,郑思洋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他。 也许这个问题不重要,因为郑佳只存在于他的昨天了。 【东唐同人/重生东】昨天/5 21 郑思洋不知道他的名字,那张脸却很熟悉。 那该是很乖的一张脸,眼神却添了刀锋一样的冷,使坏的时候能把人杀了,讨好谁的时候刀尖又能沁出蜜来。 郑思洋愣楞地看他,和遇到郑佳的那天不一样,这是一个春风和煦的上午,阳光照在他的长长的黑发上,对面人的长长的刘海上。 有叶子掉落,飘飘忽忽落在面前散发热气的包子上。 那男人说:“好好吃饭。” 郑思洋坐在椅子上吃包子,吃得认真,但还是有点干噎,一瓶健力宝递了上来,瓶盖拧开了。 长发男人结果那瓶饮料的时候有轻微手抖,瓶盖咕噜噜掉在地上了。 不知道要造谁的孽缘,但反正不是郑思洋的。 22 汪东城虽然人在北京,但歌还是可以一样地写,偶尔拍出了灵感,镜头外就直接抱起吉他开始写曲子。 秦萍偶尔神经质地用摄像头对着他,汪东城以为她是拍花絮,压根不在乎。 等最后一场戏拍完,这首曲子就断断续续地完成了。 秦导的意思是分红给钱,让这首曲子谱上词,做主题曲,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汪东城倒没想让它卖得多好,但提了要求,录制的话必须要东城卫来。 他没忘了他的好兄弟。秦导一边肉痛路费,一边咬着牙答应了。 23 这些事记得很清楚,也许是因为当时太新鲜,07年的北京,很生涩的同志文艺片拍摄。 后面的记忆就莫名笼统起来,电影剪好又用了三个月,期间回了台北的汪东城唐禹哲常常被心存怨念的秦导电话骚扰。 最后终于赶上了某电影节,秦萍说自己差点和俩剪辑师把对方捅了,或者剪刀插进喉管,那比较有创意。 结果是不同凡响,就像北京2001年申请好了奥运会,铆足了劲要给世界看中国风采,秦萍说他们差点剪片子剪得要进精神病院,也已经用尽全力了。 汪东城一辈子没想到自己还能得个最佳男主角提名。 双喜临门,唐禹哲得了最佳配角提名。这下网上的cp粉更激动了,最佳男主和最佳配角,般配得不得了,不得了。 《昨天》在国际大放异彩,在国内也是好评无数,有人捧杀,非要和前辈片比,秦萍拍戏的时候稳重老练,骂起人来倒是京腔强硬。 当然,其实大家都知道,能放到和前辈片比,实在是荣幸,秦萍自己心里也不是不得意,并且很快又选好了下一个本子。 她认定这次汪东城没拿到影帝的位置是因为他的资质,毕竟同届还有个7提0奖的,而且这次表现也颇为突出。 秦大导演的意思是,连带着唐禹哲一起,她非要捧出来个影帝不可,最好是双黄蛋,当然,不那么苛刻,双影帝也行。 汪东城都不敢笑她是异想天开,毕竟她是行动派。 24 泛黄的报纸上应该还有记载,影帝汪东城在汶川开歌友会的时候遭遇了意外。 当地发生了8.0级地震,波及大半个中国以及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国内北至内蒙古,东至上海,西至西藏,南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均有震感,中国之外的泰国、越南、菲律宾和日本等国均有震感。 歌友会工作人员训练有素,及时援助了数十家医院学校的救援工作。 汪东城在地震事故中受伤,左手永久性骨折。 25 汪东城靠在窗边说:我就是没弹吉他的命呗。 唐禹哲推开门进来的时候没听到,就听到他嘟嘟囔囔的,把海鲜粥端出来,坐到他床边。 “秦导说又有灵感了,下一部要你演左手残疾的人,你感觉怎么样?” 汪东城捂额:“我头有点痛,禹哲,把手给我……” 唐禹哲知道他装的,还是不由得担心,一边想骂他,一边又真的握住了他的手。 汪东城一把抱住,亲了亲他的手背。 “我们去结婚吧,台湾合法我懒得等了。” 唐禹哲点点头:“也不是不行……你到底想不想演?” 汪东城说:戏瘾过够了,这一届你是不是又提名了?我觉得你肯定可以。 唐禹哲挺无所谓,他舀一勺海鲜粥到他嘴边:“先吃饭。” 他想了一下,眼角勾出笑意:“好好吃饭。” 汪东城知道他是想起来《昨天》了,仰头把那口粥咽了,看着窗外的风景,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布料上,露出类似郑思洋发丝的那种波纹荡漾。 他觉得自己真是被秦导祸害惨了,拍完电影他就把头发剪短了,但还是时不时起来那个时候。 波光粼粼的发丝,波光粼粼的昨天。 汪东城说我做梦了耶。 唐禹哲的声音柔软:不是噩梦吧。 床上左手缠着绷带的病人想挠头,被唐禹哲按住手了,只能笑了,然后贴上去亲一口他家唐宝宝的下巴。 “算吧,我们没有在一起,安慰我一下啦。” 唐禹哲说:那我们过得怎么样? “其实只要你够好,我还可以,那就够了,生活已经足够善待我们,只是我们之间,还稍有怨怼,那对于昨天来说,其实不太重要。” 因为昨天的我们相爱过。 23岁的汪东城许愿:我不要留下遗憾。 不知道他的愿望实现了没。 全文完 [东唐同人]太阳与夏天与糖 曾经的同学问,什么样的人会被你看得起啊。唐禹哲想自己没有看不起谁,他只是依然平常地做自己。 有一个人说你很像糖唉,唐禹哲。 那个时候他们还亲近,唐禹哲于是给了他一巴掌,汪东城很轻松就可以反手捉住他的手腕的,但他没有,任由自己的手臂遭受攻击,但依然笑着。 他们还在同居,阳光照下来落在沙发上,汪东城还没过分美黑,看起来白皙且秀气的窄窄脸庞,有孩子气的扬起的眉。 他的发还有一些挑染的色彩,太阳下更加金黄,边缘浓烈到泛红,像一块璀璨的血玉在眼前。 有什么宝石比太阳更绚烂。 汪东城侧过头看他:“明天还有通告,我们去吃饭吧。” 唐禹哲点头,他们一起从沙发上起来,细节唐禹哲记不太清了,但有些似是而非的东西,还镌刻在他的大脑中,让他回忆起这段时不得不想起来。 那是夏天,记忆里的夏天总比眼下的夏天美好,温度的热都化成某种独特的气质了。 他们都穿着短袖,树荫下也汗流浃背,汪东城为他捋了一丝长长的发在耳后。 那天他们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其实只走了几步路,但汪东城总是那么细心地关注着周边,他回头观察有没有车辆的时候,唐禹哲扭过头和他一起看。 一辆白色的车掠过,它成为了光亮的锚点,一路闪耀到离开他们的视线。 他看到金发的少年站在身边,马路像一条暗色的湖泊,上面荡漾着所有的太阳。 台北的春夏秋冬好像都没那么明显,太阳永远挂在天上,只是分它的强弱。 和某个人一起走过十几次的春夏秋冬的轮回,其实对太阳的印象更强烈。 唐禹哲被晒到脱衣服露出一个完整的背心印子,汪东城笑了他好久。接触过分了的确不是一件好事,这里指的是对着阳光。 汪东城格外招惹某些群体喜爱,自然也有异样的眼光看唐禹哲,常常闹很明很白的绯闻,唐禹哲无所谓,他就是一个认真地做自己的人。 他很少跟自己拧,他知道自己和汪东城就是朋友。汪东城也一样,只是有时候他的敏感发作,神经多情到唐禹哲不敢碰他的发丝,这种情况一般只有一两秒,很快他就会调整好,又成为了那个被朋友们簇拥的汪大东。 有些时候唐禹哲希望他多袒露一点自己,不一定是在自己面前,可在别人面前好像也不太好,这个世界上很难讲除了自己,他还放心汪东城对谁掏心掏肺。 可能还有个陈德修,明显他们的相处模式是你好我好的健康兄弟情,汪东城是疯了才会把那么细枝末节的东西讲给他听。 于是唐禹哲用那种平常的眼神望着汪东城,汪东城装一个正常人,正常的太阳,好像内心并不火烧火燎般滚烫。 他的体温总是偏高,有的时候肢体接触会让唐禹哲感到发烫,那也没有关系,唐禹哲想自己习惯了。 在夜店的时候唐禹哲喝牛奶,这实在是一件听起来荒谬的事,汪东城也觉得好笑,但还是要唐禹哲来陪他。 这个时候他剪了更清爽的头发,没有厚鬓角,更显出他与生俱来的俊美,窄窄的脸和下巴,还有圆圆的金色头发,夜店的灯光下像误入的一颗柚子糖。 唐禹哲不知道为什么会胡乱联想到这个玩意,但柚子糖是好吃的,算糖果里面偏酸的那种,澄澈的颜色中带着人工糖精里最自然的芳香。 汪东城转过头来看他,巨大的音乐里酒被端上来,冰球圆滑地在杯子中漂浮。 汪东城说:“有的时候我蛮希望我能爱上你的。” 狗仔已经走了,女孩们离开了,这方寸的空间中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看到他最好的朋友嘴角的笑,那很真心实意,露出一点洁白的牙,突起的弧度像个兔子。 来夜店的兔子,于是唐禹哲也笑了,他说:“最好别,很麻烦的。” 汪东城端起杯子喝一口,有液体滴落在他的下巴,进而滑落在锁骨,一瞬间的光照过,在谁的瞳孔中点燃了水滴。 他在教堂像剧里的汪大东一样祈祷过,说的话太多,已经忘得差不多。 如他愿汪东城开始离开,那个人敏感的神经几乎一瞬间就领悟了他的意思。 汪东城的眼睛多美,眼角一颗浅浅的痣,他努力藏着掖着自己,眼眶还是有微弱的泛红。 唐禹哲说我觉得信教挺好的,有一个依托,郭品超也说挺好的。 做什么事都没有心理负担了,现在他不用再去想酒吧里的那句话了,他不用去考虑,这该是汪东城烦恼的事了。 他和汪东城爆发冷战,热战,争吵,还好没有到上手的地步,因为大概率是两败俱伤,他肯定是打不过汪东城的,但汪东城会让着他,所以是两败俱伤嘛。 冷战的时候,如果工作时遇到了,脸上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模样,好像从来没有改变过那么要好的关系。 他们热战时只有吵架,吵完架就变成冷战了,总是这样反复。 汪东城不会不厌其烦地追问他为什么要信教,十字架曾经佩戴在汪大东的胸前,他应该还是记得那样的感觉。 可汪东城好像势必要从上帝那里抢走他的信徒,只要这一个,汪东城不觉得自己贪心。 神说要有光,可汪东城不是由神创造的。 他来自父母的期盼,他活了三十多年,十五岁就离开了家,也是为了家而奋斗。 汪东城最爱最尊敬他的母亲,他在妈妈面前活成一个撒娇的小太阳,这都很好,他很孝顺,他唐禹哲也一样孝顺啊,然后呢。 孝顺的两个人做朋友,也是很好的。 同学问:“什么样的人你能看得起啊。” 曾经唐禹哲以为汪东城是另一个自己,他理所应当看得起他,谁会瞧不起另一个自己? 唐禹哲想起来那种热得喘不过气的感觉,热浪翻滚里身边还站着一个太阳,汪东城的体温一向偏热,还是不厌其烦地对他进行肢体接触。 他快要融化了,如果他是一颗糖。 汪东城为什么要姓汪,三点水耶,明明滚烫如太阳。 夏天,太阳,这些词第一时间在某人心里都属于另一个人,原本很白很瘦要折腾自己到又黑又壮的人。 如果对于一个习惯享受孤独的人来说,太阳和夏天都是同一个身边的人,那委实有点可怕了。 那像一块奶油蛋糕,离开了蛋糕胚,好像它就要塌了一样。 唐禹哲曾经把自己分成两半,一半分给家人,另一半属于自己,后来某汪横空出世,夺走了他一半的一半。 温度适宜的情况下,照照太阳是挺好的,很舒服的。同理汪东城状态不错的时候,和他当朋友是很好的,很舒适的。 唐禹哲不知道为什么汪东城要这样,他甩开男人的手。 那双很美的眼里细小的情绪唐禹哲都看得清楚,他一向这样,够冷静,对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可以如在局外——怎么做就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他看得明白,看到汪东城一瞬间的茫然和受伤,还带出一点无措。 唐禹哲说:“为什么还要这样管我,你说过的。” 你说过我们是朋友,你不会再管我的社交,我的交往,我接触的人或者事。 如果有什么要命的事,身为朋友当然可以提醒,但不过是交往几个人而已,唐禹哲在想是不是要拿身份证出来给他看看,他唐禹哲今年到底是多少岁了。 汪东城说不出来话,一句都说不出来,唐禹哲看到他的手在发抖,连在这个时候他都还藏着掖着,手放到身后,任由它颤栗。 如果这个时候谁是女孩子,是不是就应该扑到对方身上去,撒娇,接吻,然后轻松化解这样的尴尬了? 唐禹哲平静地看着他,汪东城走上前一步。 真的好像太阳,生怕有自己照不到的地方。 夏天,我们见过很多面,你有点像夏天,我像夏宇吗?我想了好久,我不像夏宇那么爱钱,也没有弟弟妹妹,可夏宇爱夏天,这大概有一点像。 唐禹哲退了一步说:“我们就这样。” 我们就这样,不要太远也不要太近,不要绝交也不要亲密。 科学家说太阳终会爆裂,可糖也总会融化,然后粘在地上,或者谁的牙齿上,太黏了,太牢固,难以去除,引来很多蚂蚁,唐禹哲不喜欢。 辰亦儒有点扭扭捏捏,唐禹哲抱臂,眉毛动了一下,不算是挑眉的范围内,但也算那个意思了。 “你知道大东他……” 唐禹哲有些出神地说:“现在不挺好的?” 外界猜测也好,外人流言蜚语也好,再难能难道哪里去,再坏能坏到哪里去。 辰亦儒的脸上都维持不住笑了,他看一眼唐禹哲出神的精致眉目:“我不知道你们到底闹什么……不过总有一天能解决。” 所以辰亦儒该是个乐观主义者,他相信一个问题总有个答案,一件事情总有个结果。 和辰亦儒一起去密室的路上,他想起来手机上刷到的某人的cos照片,他们的朋友圈还是那个朋友圈,甚至对方都还好端端地存在着,平时有什么需要也不会避讳,但也就这样了。 某人戴着金色的美瞳,其实唐禹哲想,他就是黑色的眼瞳才更像太阳。 太阳中心是温度最高的地方,而汪东城的眼睛最能有力地表现。 曾经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看一眼他们就好像有心灵感应。 现在唐禹哲想起来,也许是因为他的目光太热。 其实唐禹哲也想了很多,他做梦梦到以前,梦到他们尚未神经敏感的时候的拥抱,各种各样普通异性恋对于兄弟的亲密。 梦里阳光无时无刻不撒下来,有的时候代替了月光,在晚上高悬朦胧。 也梦到那条很亮的马路,这一次他们没有回家,他开车载着汪东城去他也不知道的目的地。 他看到汪东城的睫毛上洋溢着阳光的偏爱,其实他何尝不是。 醒来的时候没有什么落差感,只是看了看聊天的软件。 各类信息满坑满谷,也空无一物。 也许有一天太阳说:唐禹哲,我们在一起吧。 或者说:我们继续当朋友吧。 可能他不会接受,可能他不怕融化。 本篇完 [东尊同人/秀泉]花样美男与太阳少年 瑞希说左以泉很美,美得像花,金秀伊在旁边做出一副要呕吐的样子。 左以泉不予置评,放学后金秀伊发现自己书包里多出一张小纸条。 很随意的线条和俊逸的字,三个字加一个箭头,指引向一个炸毛的太阳, 金秀伊。 呼吸急促地交融在一起,金秀伊的手不知所措地乱摸什么,他自己都忘了,直到左以泉握住他的手腕,没再继续动作,只是十指相扣。 他们的手心都很烫,金发少年好像终于被烫清醒了,他猛地震了一下,被左以泉按到自己的胸膛里去了。 左以泉听到自己乱叫的心跳,他的视角俯瞰,还看得到金发凌乱下柔软的唇,有些发红,那是他刚刚做的好事。 一头乱毛在自己怀里,左以泉这才想起来多揉两把,他叹了一声,神色和姿态都调整回原来的模样:“就是想试试而已,麻烦你了秀伊。” 金秀伊不太自在地抬头,然后蹦出一米高,满脸警惕地看着左以泉。 “我还以为你喝酒勒,想着不计较了,结果你没喝啊?!对,我没……尝到有酒味。” 怎么说着说着自己脸红了。左以泉大且圆的眼睛看看他,很诚恳似的:“我感觉自己的性取向好像有点怪怪的哎,你的嘴感觉还挺好的。” 金发的少年一下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好像面对一个强暴犯一样,小心翼翼又不可思议地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 “泉!!那我可怜的小瑞希怎么办啊!他要陷入你这个同志大淫魔的毒掌里了啦!” 左以泉很冷漠:“那换一下也可以啊,你换过来,牺牲一下自己。” 金秀伊慷慨悲歌:“换就换!为了瑞希,我霹雳无敌黄金右脚就牺牲一下……等等,谁要牺牲自己了?你再耍流氓我就踢死你!大淫魔!” 这么凑巧的事发生了,大树进了医院,据他说是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里撞到了不得了的东西,那是个大人物,他吓得躺在病床上还哆嗦,并且告诉大家,他暂时不会回学校了。 大树长长的黑色刘海贴在脸上,双目没有焦距地对着天花板:“我会去找我的师父,休养,你们放心,我没事。” “就是你们在学校,要注意咯……” 还是那么阴气森森啊,金秀伊抖了抖手臂。 瑞希那可爱清澈的眼神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他很快就答应了,金秀伊想毕竟左以泉那个臭脾气,就算瑞希是他的fans也不想待在一起,是情有可原的,以前没选择嘛,现在他愿意换了。 啊,他霹雳无敌黄金右脚对瑞希真是舍身忘我的伟大……友情啊。 连左以泉都弯了,那他对瑞希会不会? 不会啦,他可是樱开足球金童,霹雳无敌黄金右脚,正港男子汉,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呵呵…… 擦了擦冷汗,金秀伊和左以泉还有瑞希一起回到学校。 和左以泉第一次一起度过的夜晚,他躺在床上看书,金秀伊才刚刚费事地贴完他那些数不清的体育明星海报,去厕所洗了把手回来。 泉是否人如其名呢,帅气到标准的脸,很清澈安静的气质,的确像泉水流动着。 金秀伊想起来瑞希说泉像花,夜色透过窗户吞没一点光亮,左以泉的发湿润,真的像花瓣一样。 “想什么?还不休息,折腾好久了。” 少年继续大大咧咧,若无其事地走过来,刚要站上楼梯就被人拉住了。 左以泉说:“陪我。” 金秀伊战战兢兢地看他一眼:“是陪聊还是陪……我不陪睡哦!” 左以泉把书关上:“你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啊?当然是陪我聊会天啊。” 反正人在床上了就行。 金秀伊运动量大,本来就容易睡,左以泉天南海北地聊了一会,就是个普通人也该困了,现在他就躺在自己身边。 他什么也没做,甚至碰都没碰金秀伊一下。 左以泉对自己一向是超高的要求,他不想自己干出什么恶心的事来。 他圆圆的眼眸认真地看了几眼少年,金灿灿的头发在台灯下真的像个太阳。 金秀伊,左以泉笑了一下,把被子好好盖住了,尤其检查过了金发少年那边,掖得足够紧实。 灯熄灭了,已经熟睡的少年好像感觉到了,侧了个身,睡进了身边人的领地。 几乎要进入左以泉的怀抱,却又只是在外缘。 左以泉想没有关系,他们还有时间。 虽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泉的床上很惊讶,但面前有一个冷脸的事实更让人惊悚。 金秀伊连忙爬起来给他铺整齐被子,被左以泉接过了手里的被单。 “你先去换衣服,快上课了。” “哦好,泉,昨天不小心就睡在你床上了不好意思……” 左以泉抬眼,看到某人纤细的身板和流畅的肌肉线条,连忙又低下视线:“你在隔壁的时候也是这样?” “对啊,大家都是男子汉,为什么要躲躲藏藏勒?对,你最近好像有点不对劲是不是,那我进去穿好了……” 左以泉一把拉住他,闭着眼睛帮这小子把衣服套进去:“还进去什么,快穿!” 手忙脚乱的金秀伊莫名嗅到一丝冷香,他不需要思考,一秒钟不到就知道那是泉身上的味道。 因为昨天晚上他也闻到过。 那几乎是一种花香。 其实也是很平常地上课,跟瑞希说笑话,和泉走在一起,然后他们一起吃饭聊天玩游戏到处散步。 和左以泉很平常地接吻。 这是左以泉说的,偶尔有一刻,金秀伊迟钝的脑子衫过那么一丝丝光,感觉到这好像是某人故意的。 很快就被左以泉打破话题,用足球啊瑞希啊或者大树的病情什么的转移了注意力。 直到有一天他们真的过火。 是左以泉先动手的,但也是他金秀伊先动情的。 泉的手向下抚摸,金发少年又慌又忙,好像要马上夺门而出一样,所以左以泉连忙抱住他,吻他的耳垂安慰着。 金秀伊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大叫吗,还是大哭,都好像不太对哎,他只能憋着,憋得脸红脖子粗,然后被左以泉好像是常在裕次郎身上用的手法蹂躏一顿。 金秀伊再一次嗅到他身上的冷香,现在很近了,萦绕鼻尖。 他低着头,可那味道依旧缠绕着他。 左以泉的指尖挑起金发少年精致的下巴,他们接吻,并且左以泉的手还在动作着。 金秀伊想自己这个时候应该要使劲踢他一脚,然后赶快跑路,投奔到他可爱的小瑞希怀抱里啊。 可他没有力气,左以泉一个跳高的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被泉按在怀里。 当然,他要走也可以,他相信自己说一声,泉就会放手。 金秀伊发现自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全堵在喉咙里,堵在泉的嘴唇前。 金秀伊喘了一声,左以泉紧紧抱住他。 少年的金发在下午的太阳前,被照得更加金光灿烂。 金秀伊的麦色皮肤渗了汗水,细密的亮晶晶的一层,左以泉忍不住用指尖蹭了蹭,在少年的脖颈处。 金秀伊不知道自己脑子抽的什么风,他吻了下去,对着泉的指尖。 然后就被人拎着又亲了好久。 晚上的时候气氛几乎有些尴尬——金秀伊这样以为,很明显左以泉不这样觉得。 灯都熄灭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盏台灯,泉坐在床上,金秀伊则站在床前。 左以泉的声音在夜色里放得平缓:“白天我帮了你,现在你帮我?” 金秀伊难得这么快就理解了意思,哪怕在台灯下左以泉也看到他泛红的脸和耳尖。 但是本来就是啊,左以泉白天的确帮助过他…… 金秀伊做了好一会心理建设,才终于迈出一步,坐到了床前。 而左以泉掀开被子,拉起金秀伊的手。 “相互帮助很正常,还是你觉得,我们不正常?” 以金秀伊的脑子肯定是选前者啦,他的脸烫得要冒烟了,手上的动作很拘谨小心,但的确是在动的。 左以泉把那唯一一盏台灯关了,抚摸着摸索着,吻上金秀伊的下巴,指尖轻柔地拂过他的嘴唇。 “不要害羞,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 金秀伊小小声音“嗯”了一下,那很可爱,左以泉忍不住咬他的嘴角。 撕咬到脖子的时候就变味了,金秀伊感觉每一个被泉碰过的地方都火烧火燎,简直是野火燎原,很快就烧到了他的腹部。 金秀伊的衬衫被解开,腰肢一寸寸地被泉亲吻着,他的手里还握着泉的东西。 这太混乱了,只能庆幸灯已经熄灭,窗帘已经拉好,室内没有多余的一丝光线,所以金秀伊可以催眠自己,他什么都不知道。 触摸进一片湿润的时候,金秀伊还是非常惊讶的,哪怕他已经大汗淋漓了。 他小声地问怀里的男人:“真的可以吗?这里很小……” 回答他的是左以泉狠辣的撕咬,舔舐在他的胸前乳尖,这还是第一次,金秀伊感觉那里都快破了,也许明天该粘个创可贴。 进去的那一刻金秀伊福至心灵,终于想起来这貌似像是左以泉早就准备好了的,但他不能反悔了。 他的下身和他的泉紧紧结合在一起,他们抱在一起喘气。 金秀伊咬牙切齿:“大淫魔,故意勾引我。” 泉说:谁叫你那么笨啊。 虽然上过床了,但确定关系也用了一段时间,直到左以泉和金秀伊去了他家里,金秀伊才松口在大家面前公布。 周围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金秀伊莫名对瑞希还有点惭愧,他以前好像有点喜欢瑞希来着,谁知道被某同志大淫魔抢先一步,壮烈牺牲了。 瑞希一开始还有点怪异,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他说既然是泉做的决定,那一定是已经想清楚了。 金秀伊大呼当fans不能变成无脑好不好,都是这个色情狂骗他的啦。 也许是身上沾染了它主人味道的原因,裕次郎渐渐也对金秀伊态度好了不少,现在可以三个人交替遛狗了。 金秀伊这天练好了足球,正往宿舍走,先看到了雪白一大团的裕次郎,然后才是旁边看起来小小的可爱的瑞希。 他偷偷走过去,想吓瑞希一跳或者给他一个惊喜? 金秀伊听到瑞希清澈的中性的声音,他说:“当朋友就很好,本来就只是崇拜而已。” 10 校庆的时候主题摊位,瑞希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死要活地拒绝参加樱开小姐竞选,左以泉干脆把金秀伊推了出去。 金秀伊选了一套护士装,他曾经还是一个可怜的直男,正港男子汉的时候,找片子就爱看这个类型的——怎么扯到这里了,总之,护士装很不错,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第一天晚上左以泉先回了宿舍,金秀伊还怕他是有什么不舒服,轻手轻脚推开门,左以泉正坐在床上发呆。 台灯的暖光打在他脸上,白天他扮酷晒了一天的太阳,现在看起来柔软多了。 金秀伊刚要扯开假发被左以泉喊停了,他让金秀伊走过来。 金秀伊又乖又听话,只是有些时候显得太执拗。 他一边走一边踢掉高跟鞋,坐到床边:“怎么了?” 坐姿大马金刀到连打底裤都露出来了,还浑不知情的样子。 左以泉拉住这位金发俏护士的领子,直接把人按在了床上。 金秀伊眨巴眨巴眼睛,现在他已经卸妆了,纯天然的一张精致漂亮的脸,劣质的金色假发向内翻卷,更衬托得金秀伊这张脸楚楚动人。 左以泉帮他理了理鬓角有些刺人的假发,难得开个玩笑:“护士小姐今晚有空吗?” …… “左以泉你这个同志大淫魔!!” 瑞希后来想,也许她真的说对了,左以泉像花,高傲且美丽,可能她曾经有机会,但现在也挺好的。 有一个金发的少年,他是无穷无尽能量的太阳。他会照顾好那一枝花。 而左以泉,早就深爱他的太阳了。 本篇完 [东尊同人]公主 汪东城不是灰姑娘,辰亦儒调侃他是灰小子。 某一夜汪东城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真的穿着蓝色的蓬蓬公主裙,别人喊他“辛德瑞拉”。 某汪是吓醒的,以至于第二天他的神经还对这个迪士尼公主系列的经典动漫形象十分过敏。 吴尊问他今天怎么魂不守舍的。 汪东城说:你的国语什么时候这么高级了。 某人鹿似的大眼睛认真关切地看他,汪东城只好认真回答:“你说辛德瑞拉,为什么也在公主系列里勒?” 难道是因为她嫁给了王子? 眼前就有一个“文莱王子”。 汪东城笑着摇摇头,兔牙露了一点点出来,白白的泛一点光亮。 千禧年以后的夏天好像都越来越热了,汪东城不得已用手臂隔开了面前的人,以维系一个可以呼吸的空间。 可依然还是热,滚烫的空气和交融的呼吸,一张英俊到符合刻板印象的脸,一张秀丽到美艳的脸。 这一刻都意乱情迷着。 吴尊很动人的纤长的睫毛扇动,他的手里捏着男人尖尖的下巴,只有最顶端有一点圆的弧度。 指尖伸进去,摩挲着那两颗很招人爱的兔牙。 汪东城和吴尊谁都不是处男。 于是很快吻到一处去。 汪东城说我应该去死。 吴尊此时搂着他的腰,那里纤细动人,劲瘦得好像一只手臂能完全环住。 吴尊说那我陪你一起下地狱嘛。 文莱人到现在,说话还像在做什么公开活动,正经又带着他麻麻的口音,莫名认真一样,好像汪东城要去死,他就真的要陪了。 于是汪东城说好吧。 那好吧。 总找了个垫背的。 吴尊对他很好,其实大家都很照顾他,大家都知道,汪东城不仅仅是看起来有些琉璃易碎的秀美,他的确算是个肌肉版林黛玉,天生的体弱多病。 但吴尊此刻仿佛要把他当个大小姐,或者身娇体弱的公主。 汪东城如实说了感想,被文莱人骑在上面耻笑。 “你以为我是那些人吗?” 哪些人?曾经和他一样骑在汪东城身上的人,女人们。 曾经的女朋友大概都知道汪东城的情况,但在做爱的时候,没有人如此具有攻击性,强烈地刺激着他。 吴尊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文莱人身上美丽的肌肉线条全部映在男人眼里,汪东城的手扶住他的腰,抚摸到结实精悍的腰肢。 他们结合在一起,吴尊痛得汗水流淌出来,滑落在下巴,滴落在汪东城的耻骨上,于是那里痒痒的。 汪东城说:“放开啦。” 平时他看不出,文莱人居然还有这个嗜好,他紧紧地握着汪东城的手腕,本来他们掰手腕的时候,他好像就没赢过吴尊啊。 毕竟人家曾经当过健身教练。 吴尊亮晶晶的脸庞,带一点笑,简直比演戏的时候都灵动一万倍,一双鹿眼像见到了爱人,弯了很俊的弧度。 “不放,我都让你睡我了……汪妹。” 汪东城反应有点强烈,像要挣扎,但整个人都被压在身下,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 健身的作用就在此刻体现出来,吴尊紧紧压着他,然后自己上下起来,状态渐入佳境,由极紧的疼痛变成了紧致,这个时候汪东城才感觉出来那里的湿热,他喘了一声,完全不好意思了。 本来汪东城就是最要面子的那个人,他出身不算好,在组合里比就更惨了,于是更懂得自尊,更要求完美,这样私底下的失态是很少的,少得让吴尊很喜欢。 文莱人低下头,认真告诉他:“这不难堪,大东。” 汪东城说:“就这样啊,喊什么汪妹……” 吴尊慢慢坐下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颤,于是按住了身下男人腹部,那里的手感很好,不算很硬,更多的是坚韧感。 “叫一下嘛,又不会死人,汪妹,叫一下嘛。” “很怪唉……” 英俊的男人一个大幅度的坐下,他们都喘了一下,汪东城侧过脸去,很秀气的脸已经红透了。 “你很爽。” 汪东城简直服了他,只好不再拒绝这种称呼,没想到这人立马得寸进尺了。 吴尊墨黑的发和汪东城的金发形成了鲜明对比,汪东城已经坐了起来,但吴尊也没有依偎在他的怀里,他觉得那太怪了,毕竟他对汪东城,从来都是被依靠的那个好不好。 “汪妹,叫一个……爸爸、听听……” 汪东城要不是人在床上,差点立刻卷被子走人。 “不要!这个更怪!” 吴尊“哼哼”地笑:“没有啊,这是经典题材好不好,总比马儿我的爱要好一点吧?” 有的时候汪东城真的受不了文莱人的脑回路,他现在想找个地方撞死。 男人的指尖摩挲他的嘴角,描摹他唇的形状,唇珠圆润,让人想吃一口,吴尊觉得那也许像个糯米制品,不一定有甜味,但口感很好。 他们的每一寸气息都紧紧交缠在一起。 “我带你去吃肯德基那次,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我就梦到你。” 汪东城凌乱的挑染金发被文莱人拂起一点,鬓角已经完全湿透,将发丝挑至耳后,那里的皮肤干净而湿润,吴尊的指尖继续抚摸。 “我都忘了是谁弄的谁了,无所谓,但是你一直喊一直喊,梦里我就射在你大腿上了。” 说到这里,汪东城的脖子都完全红了,他现在感觉羞臊得很,并且下身,就是吴尊说的大腿那里,满溢着他们的体液,又湿又滑。 “……” “真的很奇怪……” “汪妹,叫一下,我夹得你不舒服吗?你都不让我舒服一下……” “好啦……呃……” 文莱人咬上他的乳尖,汪东城一边想哪家的top是一边操人一边叫爸爸的,一边又只好屈服于某文莱人的软磨硬泡之下。 “尊……爸爸……” 他的双手终于解放,现在能掐上某文莱人的腰了。 “爸爸,操得爽吗?尊爸,舒服吗?” 汪东城私下说话爱带一点软软的鼻音。 “爸爸,喜欢我操你吗,吸得我这么紧呢……” 吴尊说喜欢啊,特别喜欢。 “汪妹哦,如果真的要下地狱,也是我啦,你不要担心。” 你是一个很可爱的灰姑娘。 我绝对不是王子,至少不是童话里的那种。 [东尊同人]飞轮海选秀 好消息,吴尊总决赛那天终于把歌唱好了。 坏消息,他看到横幅的时候笑场了,所以喷麦的声音格外明显。 明显到在他旁边的某汪忍不住揽住他肩膀,帮他唱上了这句。 镜头一转,我们可以看到那条当事横幅。 尊东王道天下第一,并肩前行、尊东相亲 事实上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条在选秀里很常见的横幅,那么cp粉们纷纷开始猜测,究竟是哪个字词触动了文莱人的笑点。 某论坛,ID东尊王道12136,标题:文莱王子会笑的原因详情见内! 内容:很明显是因为东才是上面那个好不好,你们看到没有他搂住尊的那个动作多么man啊OK? 评论3,点击展开… No.1ID东的向阳花:露珠你想让我家东东当攻的心我领了,可是你看看东东的腰,东东的脸,不要说背良心的话~_~ No.2ID尊东一定真:我只萌他们两个,其实谁在上面无所谓2333不过有的时候确实觉得东更……攻一点,只是长得太漂亮啦! No.3ID公子儒的笑:你们不懂,长得漂亮的那个在上面才带感呢******************,********。 管理员:此楼涉及yhsq已封,禁止回复 某个帖子的迅速坠落不代表某文莱人就不笑了,下台的时候他拉住汪东城的手:“她们都觉得我在上面唉。” 汪东城把麦帮他弄上去:“好,当你占便宜了啦。” 上台的那一瞬间汪东城还有些恍惚,毕竟三个月之前,他还在工地上,做着他遥不可及的音乐梦。 台下有粉丝的尖叫,有很多灯牌和横幅,身边有最好的朋友……和爱人。 所以今天的结果无论怎样,他都接受。 “啊?选秀?” 修把网站打开给他看:“对啊,我已经帮你和我都报名了。” “你不要一脸惊恐地看我好不好,你不是一直想在舞台上唱歌吗?那就去,反正我陪你唉!” 一个星期后,在工地上晒出小麦色皮肤的汪东城就通过了初选,不过那些工作人员的目光在他身上和脸上停留的时间也太久,引来汪大东同学的一阵恶寒。 修也不出意外地通过了,并且节目组觉得他们俩青梅竹马的身份完全可以是一个不错的噱头,干脆把他们安排在一起上初舞台。 那个时候太多的东西都已经模糊不清,上台前的心跳加快他还记得,修拍他的肩膀他还记得,台下有一双鹿一样的眼睛他最记得。 名牌上有他的名字,吴尊。 其实选位置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吴尊长相英俊,身材也好,绝对是这些选手中外貌最出类拔萃的一批,也是节目组早早看好的选手,所以将他放在了第六个出场的顺序,并且安排了他的cp也就是辰亦儒在第五个出场。 汪东城和修则是靠后的顺序。 但吴尊却没有选靠前的位置,反而在辰亦儒的前面一排落座,辰亦儒什么人啊,高材生,会做人得不得了的那种人,自然没有想过出道位那些地方,他坐在第23名的位子上,吴尊则在第36名的位子上。 后面出场的很多都是一个公司的,所以坐在一起,吴尊渐渐形成了被包围的姿态,镜头里他看起来有点不安。 这个时候个人练习生汪东城、陈德修出场了。 他有一双很美的凤眼,脸上偏偏带着有一点傻傻的笑,吴尊想他倒是蛮喜欢的。 喜欢这种气质,好像一下子看到了一个人的骨和肉。 于是他招手:“可以坐、这里。” 此时文莱人的国语听起来还有一点……需要人认真品鉴。 汪东城是那种最不会拒绝别人的人,尤其在别人施展善意时。 于是他走过去,握手啊点头啊问好啊,那个眼睛很大眼神很萌的英俊男生说:“你的身材不错喔。” 汪东城摸了一下臂膀:“工地练的哈哈。” 文莱人一愣,然后给了他一个拥抱。 这一幕就够方便导播们为这位潜力股插播一条汪东城家境.VCR了,于是它实实在在地放在那里,直到引爆腐女们的那根火线。 [东all同人]1/泪痣美人天下第一 【引子】 《东城曾见》[斐]秦环 一生曾得千山走,幸识红衣少年友。 为修天下太平去,无往春夏与冬秋。 朱衫深埋飞雪地,故剑旧刀何人留。 天下第一葬天下,雨雪霏霏梦杨柳。 年年月月复年年,两鬓衰白再从头。 乡野村夫曾听闻,树虽已死根仍虬。 【第一章】 天下第一通常都不认为自己值得这个称号。 “所以你就自称为刀剑客?” 尊贵的皇子身旁,淡青色衣服的青年揭开帷帽:“秦公子,我不认为您今日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些问题。” 那张脸且俊且美,当今二皇子殿下已经是世间女子公认的英俊,青年站在旁边却也不逞多让,只是多了几分飘逸的秀气。 “东城,秦小五痴迷武学多年,好不容易抓到个真正的高手,他稀奇得连我这个皇兄都不认了。” 二殿下吴尊,只看名字就该知道,他在当今圣上心中的位置。 九五之尊的尊。 一双鹿似的眼睛,现在带着一点笑意,眉如墨展开,简单的蓝衫也衬出他的气质清绝。 秦环转过来向吴尊作揖,头还向着那个青色衣衫的“天下第一刀剑客”,简直要看得人发笑。 “皇兄,能让刀剑客来秦王府两日吗?!” 那帷帽下的丝帘已经放下,由而吴尊看不到汪东城的表情,但目光仍然是饶有兴味地扫过那纹丝不动的白纱。 “小五,他人也就算了,东城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点到为止,秦环只是痴迷武学,又不是个蠢人,自然知道了这位刀剑客想必在他皇兄那里身份贵重,想来也是,就算汪东城自己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起码他的名次是由天涯堂亲手推出。 秦小五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吴尊示意让青年坐下,却见着他倚着腰间那把名叫“夏天”的剑,木头似的站着,才好像又想起来刚才那话——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把茶杯放下,吴尊握住他的手,把人往位子上按:“看来那天涯堂的江湖英雄榜,简直是要害了你。”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吴尊身为天潢贵胄原本不该听说过这么粗陋的俗语,不过游历那几年,再苦的日子都过了,何况这些个无伤大雅的小事。 汪东城早就想坐下,刚才是想着事忘记了,现在才反应过来,也不讲究太多,握着吴尊放下的杯子就端起来饮了那剩下的半杯茶。 皇子殿下连倒新茶的动作都没迟钝一下,看来是习惯了,只是鹿眼认认真真看白瓷杯子里沉浮的茶叶:“你在外人面前可别这样,你不知,现在那些个说书的,最爱谈的就是贵人的断袖龙阳癖,越贵越好。” 汪东城无所谓地把那杯茶从吴尊手里接过来:“说了又不掉块肉。” “你是潇洒了,本来我游历归家后,遣散了后院女眷,民间就已经够议论纷纷了。” 青年懒得再那样半露不露地喝茶,干干脆脆把帷帽解了下来,扔在桌子上,撩了一丝鬓角的发:“就是你不遣散,他们也有的议论,不说了,我想着什么时候去一趟天涯堂。” “你对天涯堂感兴趣?” 汪东城把一叶细细的茶梗含在唇间,有点含糊不清地说:“是对那个堂主感兴趣。” “想一想,除了我们一起游历那几年,我在外表露的不过一招半式,更有甚者,我连鬼荣都没用过,他竟然能那样揣测我的实力。” “我不知道,是那人对我盲目的相信,还是他真的知道点什么。” 吴尊也点点头:“我陪你一道。” 青年大咧咧把脚放在桌边,凡京城百姓,以至于全天下爱慕二殿下的女子都知道,二皇子殿下吴尊,有洁癖。 身后的仆人却只是低着头,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吴尊站起来,把另一边的茶壶拿起来:“这是今年新上贡的花茶,清雅柔润,你来试试。” 青年的剑也悬在腰间,此时露了一截剑鞘在外,光秃秃的,一点花纹也无,那是最简单的一个剑鞘,这是吴尊一生最见过的最简陋的一把名剑。 可它的确是神兵利器,因为他叫它“夏天”。 所谓“刀剑客”,剑就是这把“夏天”无疑,刀则名唤“鬼荣”,其实原名更加霸气,只是汪东城说太霸气了容易吓到别人,还是含蓄一点好。 吴尊认为他不可能懂得什么避讳。 只是那把好刀常常不给面子,叫“鬼荣”时总震得汪东城虎口发红,只有正经唤它一声“鬼龙”,这把刀才好好地给他来用。 鬼荣同夏天极不一样,鬼荣刀柄雕出龙尾,刀身内含龙样花纹,刀鞘则虬曲锋利,明明只是普通铁块打造,却重如玄铁,比夏天一整把剑加剑鞘都重。 以汪东城的体力,不可能是躲懒而不带鬼荣出门,实在是太过于引人注目,要是他一个人独自走江湖也就罢了,现在他的任务,主要是保护当今大斐国二皇子殿下,只能忍痛割爱了。 吴尊看着青年伸懒腰的样子发愣,其实汪东城最爱穿红衣,不为别的,只图一个喜庆。 他们游历时,汪东城的父亲还尚在,后来发生意外,青年只剩下了一个母亲,自然是想尽办法地讨母亲的开心,老人家好热闹,古有老莱彩衣娱亲,今有刀剑客红衣娱母,其实大差不差。 在他的身边,不仅连鬼荣都不能带,红衣都穿不得,吴尊叹了一口气,帮青年将帷帽拿起,为他戴好。 一开始二皇子殿下还笑他呢,毕竟大斐国风气开放,现在连女人出行都少带这个东西了,只有那些讲究的世家女眷,才会这么费劲。 后来他就赞同了,因为汪东城,汪少侠,实在是有点太招人了。 不论男人女人,哪怕他吴尊就在旁边,也挡不住他的那些个烂桃花,还是戴着为妙。 戴着,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纱布之下,这位天下第一高手,那张明艳秀丽的脸上,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东all同人]2/再见唐禹哲 望月山,又称望月关,也叫天下第一雄关。 二皇子殿下挑起马车帘来看,指给身边的青年看,那山之高之险,的确是世间少见的。 正值傍晚,他们无缘看到一轮明月照山峰的模样,但云霞几乎要陨落在那里一般,给山峰带上了赤红的纱巾。 “这天下第一关,倒配你的名号。” 汪东城懒懒靠在车窗边,吴尊掀开帘子的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好像被这人圈在怀里了似的,汪东城不太在意,感情上的事,他一向神经大条。 “小时候常常想,也许真的有一个高山,在那上面伸手能够到月亮,如果有,就该是它了。” 绕路过了这天下第一雄关,费了不少力气,但总之是过去了,终于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明城,天涯堂唯一有处可寻的地方。明城之外,天涯堂无处不在,却完全只存在于谣言,传说,江湖的每一个波澜之下都仿佛有它的身影,却又真的如潜伏在水,伸手去抓,只能是一手的湿滑。 汪东城说:“尊,我们三年前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是他们四个人,初入江湖,初生牛犊,别说不怕虎了,魑魅魍魉也照样收拾的。 “二位客官,喝哪样茶?” 小二肩膀上搭着块汗巾,笑得殷勤谦卑,好像这里的确只是一个普通的茶馆。 事实上除了那个“天涯茶楼”的招牌之外,这里的确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小小茶楼罢了。 他们要了一壶普通茶水,汪东城从吴尊手里接过杯子,揭开帷帽一帘时,有风声凌厉而来。 吴尊眉微扬,却一动不动,笑话,天下第一就坐在他的身边。 “敢问阁下,这是何意?”青衫青年的指尖,一片茶叶夹在其中,缓慢化为粉末。 对面一个老汉,面带和煦微笑,对他们二人作揖:“我家主人说,若有人带一把极简单的剑,一个极尊贵的人,便可以去见他了。” 汪东城想,看来他们该是认识。 吴尊有些关切地搂住他的手臂,青年摇了摇头,帷幔轻轻摇摆:“无事,尊,你先在这里吃些东西,天涯茶楼的茶点,我记得你很久之前就念叨过。” “你真的没事?”语气有明显的松动。 汪东城常常想,吴尊要不是这贵不可言的二皇子殿下,就应该是一个饕餮食客,行走在路上,永远为了他的吃食而奔波。 “放心,而且我想,我们应该认识。” 天涯茶馆顶楼,这里很安静,听不到下面以及外面的一点喧哗,红色纱布四处遮挡,伴随着来客的脚步而波动。 “久仰大名,天涯堂堂主……” 那人站起身,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眉峰锐利,眼神淡然,长发落在肩膀上,手上却把玩着一根扇形的簪子,那簪子模样特殊,特殊到见过它一眼的人再也不会忘记,更何况汪东城这样眼睁睁看着它出世的人呢? “禹哲!”这一声亲热的喊,伴着一个亲热的拥抱,汪东城几乎要把自己扑进唐禹哲的身体里。 唐禹哲笑着点点头,浑把那簪子当做扇子用一般地随意扇扇风:“总算把你等到了,大东。” 那簪子上的纹路,看着像一根羽毛,羽毛的边缘之处却又变化无穷,仿佛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汪东城看看它,又看看腰间那把刀,于是叹气。 “鬼凤,好久不见。” 青年的手掌此时已经死死按住鬼荣,它却依然在挣扎着,一只猛兽遇到了同伴,自然是万分激动。 要说的话,夏天自然也算鬼荣的同伴,只不过它们虽然都是汪东城精血所化,却一个暴烈,一个温和,不说相互瞧不上——主要是鬼龙瞧不上夏天。 鬼凤自然就是唐禹哲的精血所化了。 他们二人曾共同走遍大斐边疆,在苦寒之地,在酷热之地,在春暖花开的海边,在无数山川河流的颈边,他们一同修炼,那段岁月距离如今,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 多数人的少年时期,遇到的最要好朋友,只要不是反手将刀插入他的身体,哪怕是背道而驰,哪怕是分道扬镳,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也依旧还喊得上一声朋友。 更何况唐禹哲就在他的面前,一点都没变。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那四个小子,不就只有你最清楚我了!” 唐禹哲刚要给他倒茶,被汪东城阻止了:“别,我喝得够多了,快来讲讲,你怎么当上天涯堂堂主的?” 唐禹哲把杯子倒上一点茶水,轻轻摇晃,倒出,再斟上一杯,香气满溢。 “另外那四个?二皇子吴尊,公子儒,炎小公子,还有?” 汪东城一拍大腿:“还有修啊!你忘了?” 男人想将自己的长发收几缕到耳后,谁料青年直接站起来,走到他身后,顺手拿起鬼凤帮他簪在头上了。 汪东城的指尖轻轻插在他的发中,为唐禹哲一丝一缕地整理着那头发。 “对,修,你知道他现在何方吗?” 汪东城不太在意地摇头:“本来走的时候就说了,山水有相逢,有缘分,自然会遇到。” 唐禹哲感受那人的指尖抚过发丝,那种细微的震动,他想他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那我就不赘述了。” “不过我的确有一件事,希望你答应。” 汪东城尽力给他簪个发髻了,不过好久没给别人扎过,手法粗糙,那发髻便看起来松松散散,凌乱了点,不太美观。 他不太好意思地想取下鬼凤,让唐禹哲的仆人来算了,唐禹哲却偏过了头:“就这样挺好,我不喜欢太紧的,容易头发疼。” 鬼凤这个时候好像由银白之色变得有些发红了,羽毛纹路的边缘甚至让汪东城感觉有点烫手。 唐禹哲一把拉住他的手:“行了,你好好坐下。” 青年乖乖盘膝坐到他面前,他的头发现在也不怎么样,因为戴了帷帽的缘故,汪东城又不在乎什么仪容仪表,自然没有做防止头发凌乱的准备,于是发髻看起来比唐禹哲还不堪,发丝垂了几缕下来,软软搭在他的眉眼前。 “离开吴尊,你做得到。” [东all同人]3/鬼龙夏天以及鬼凤的诞生 “你了解我,你说我做得到的事,我当然做得到。” 青年为他斟一杯茶:“尊和我有约定,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朋友义气而保护他的。” 唐禹哲摆了一下手:“我猜猜,是不是他答应你,如果顺利入主东宫,便力主开放大内武阁?” 青年击掌:“对!你怎么一猜就中了!还有,他答应我,到时候我可以去各地开武馆,想教多少人教多少人!” 男人抬眼,手伸出去,握那把蠢蠢欲动的好刀。 “你也是,怎么一点都没变。” 年少时一起在外,一边游历一边习武,汪东城和唐禹哲出身相同,都只是平民百姓家中的独子,汪东城家在辽城东,唐禹哲家在辽城北,直到十五岁,两个人才在集市中相识。 后一见如故,打理好家中事宜,挥别了父母,二人相伴而行,彼时只有彼此,连一两银子也没有,一把木剑也无。 他二人皆诚心求学,唐禹哲是为了对那个世界的向往,以及对武学的痴爱,汪东城当然也有,但支撑他的,更多的是一种信念。 那是他的道。 求学时,不幸比幸运常见太多,以至于不幸变成了幸运,幸运变成了万幸。 一句话说完,被人扫地出门是常事,唐禹哲好面子,自会赌气,翻来覆去一夜睡不着,汪东城比他更好面子,他也睡不着,但睡不着,四更野鸡叫一声,他还是一样的爬起来开始练那两三脚功夫。 唐禹哲知道,汪东城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练成,他不指望自己成为什么天下第一,什么英雄,他只求自己,今天比昨天更好,今天比昨天更尽力,这样就不会有遗憾,这样活下去,总有一天能达到目标。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希望天下更好,天下人更好。 这说起来太笼统,但那时坐在树下的少年,那时闻鸡起舞的少年,谁敢说少年的愿望不会实现,谁敢说他一定会变。 汪东城不会变。 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汪东城在闹市里帮老大娘提菜,他们后来终于有了成就,汪东城还在河边帮老爷爷洗衣服。 他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唐禹哲才知道,知道吴尊到底是什么心意。 汪东城练武之勤奋刻苦,全天下也只有唐禹哲最清楚。 后来他见到那几个人,已经武功大成,那些人怎么会知道。 他们以为鬼荣是汪东城幸运才得到,他们以为全天下顶尖的高手都是运气才走得到这步,从前唐禹哲相信,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现在他知道,他的眼前有一个真正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人。 他当然该是天下第一。 一刀一剑,刀名鬼龙,剑名夏天,为君精血所成,精诚所至,以至灵凝。 鬼凤不似鬼龙,更不似夏天,他的能耐和威力的确够大,但有极强的后遗症,唐禹哲轻易不敢使用他,刚好,反正他是一把簪子,看着娘气也比让自己呕血重伤的强。 “我说,他好不容易把我带出来一次,还不让我出去玩,他是不是看不起我?” 白衣人说:“怎么可能,你再睡一会,晚点东东哥肯定就让你出去玩了。” 这白衣人和汪东城长得一样,气质不太相似,和他的一身素衣相配,看起来温和无害,清瘦坚韧。 而白衣人对面还有一人,中间仿佛有一道镜子,只不过镜子这边的人身穿黑衣,神色睥睨。 黑衣人长发黑白相掺,但并不像常人衰老的灰白之色,黑发黝深如墨,白发似雪。 白衣者夏天,黑衣者鬼龙,这就是那一刀一剑的灵性了,又或者说他们本就是那刀剑,平常有灵性的神兵利器都是先有实物,日积月累之下,又或者人的强烈意愿之下,才渐渐幻化出灵性。 而夏天和鬼龙则是先有的灵,再化出的实物,这中间的特殊之处,具体缘由还是要归到他们的主人汪东城身上。 谁让他们的主人鬼龙虽然不认,但也佩服他是汪东城。 曾有一日白雪皑皑,一对少年被埋在雪下,汪东城渡气给唐禹哲,他们都奄奄一息。 那时唇贴过唇,心贴过心,也许汪东城装作不记得了,可他身体的每一寸都还记得。 唐禹哲至今不知道,到底是因为那少年舍不得亲人,思恋家乡,还是因为他想救自己,总之那一日,那一刻,那一瞬间,血腥味浓重,却沾染上雪的气味——少年破雪而出。 汪东城满手鲜血,鲜血筑成一把刀、一把剑,有真气涌流如风。 有一卷风,有一捧雪,风卷起他已经冻硬的衣袖,汪东城说:“禹哲,我们不会死在这里。” 把唐禹哲救出来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真气,于是唐禹哲咬着牙,背着他,爬在雪地。 汪东城手上的刀剑,此时还没有容器,于是少年力竭,刀剑便化为血水,溅在雪地,是一枝触目惊心的独秀梅花。 也溅在唐禹哲的身上。 他背着汪东城,无边无际的雪,无边无际的白,只剩下他背上那一抹红。 唐禹哲觉得自己快死了,他要是死了,虽然有点不甘心,但也算早有准备,可汪东城不能。 他不能,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汪东城每一日,每一日,如墨的凌晨,他舞一根或笔直或弯曲的树枝,开始练他的三脚猫功夫,他学的甚至只是一个武馆下人施舍给他们的身法。 可汪东城还是练,他像一个太阳,不知疲倦地跳动,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汪东城说他学武功,其实只是希望能教会更多人。 天下人,人人可自保。 于是唐禹哲在雪地里想:汪东城的愿望应该实现。 鬼凤诞生于此。 [东all同人]4/和修的记忆 鬼凤一身红衣,灵力主火,唐禹哲不知道鬼龙和鬼凤见过面没有,不过可以确定,他们相互之间该看得到。 原本他们要多留几日在明城,不仅仅是汪东城唐禹哲还想多待在一起玩会,也是吴尊还想多吃几日天涯茶馆的点心。 可惜京城一封密报,吴尊必须要起身回京,而汪东城也还是要继续跟着吴尊,为了他的愿望,为了大斐的天下,汪东城能做到离开,但不愿意。 唐禹哲于是叹气,他不信命,汪东城也不信,但面对可以预见的灾祸,那人却偏偏不躲不避,只是为了他的道。 那么全天下最会念经的和尚来也没用。 他意已绝,就是走上绝路,也不会回头。 送别汪东城的那天,唐禹哲把鬼凤簪在头上,他听到那道声音笑他。 【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不把他留下。】 唐禹哲默不作声,只是站在明城的城门,看着那架马车远去,淡青色衣衫的青年坐在车夫的位置,帷帽揭开,露了一个热烈笑脸。 明城的太阳总是更加明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 唐禹哲看到阳光像丝线,拉扯在青年的身上,也牵引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的少年时光太深刻,以至于唐禹哲本可以,却舍不得困住青年。 他是那一日雪山下的少年,是和他一同行走江湖的至交好友,是站在如墨的凌晨舞一根树枝的天下第一。 他们之间不要那么残忍,哪怕这种仁慈也化为一种软刀子,割到天涯堂堂主的唯一软弱,那也无所谓,汪东城开心,那便是不错的。 如果他要选,那就让他去,如果谁要阻拦,那就杀了谁。 汪东城没杀过人,唐禹哲便代他去杀。 再次路过望月关,青年抱剑在怀,鬼荣刀在腰间。 月已出,浮云寂寥,冷雨似的投几缕月光在山巅,而青年坐在马车上,向那里看,身后尊贵的二皇子殿下问他:“想上去看看吗?” 登顶望月关,虽然困难,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汪东城笑着摇摇头:“还有正事呢,往后有机会,我一定来。” 人去或不去,那山就在那里,总比人长久,一辈子总能找到一个机会去的。 “这次离国朝贡,来势汹汹,听说那位王子殿下带上了他们部族中最剽悍的勇士,想必是早有准备。” 吴尊转头看向那个从未杀过人的天下第一:“其他的我并不担心,可你不下杀手,他们却是不一定,大东,你要小心。” 那把夏天在青年怀中,只肩膀稍微一抖,便抽离剑鞘,露出一截银白的剑身,反射了月光的亮,有些杀气凛然的凉气。 “放心,你还是好好担心他们在比文里耍赖吧。” 回了京城的日子,和去天涯堂之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某个不起眼小茶馆的座上宾多了一位,正是二皇子殿下身边那位常戴帷帽的神秘客卿。 最近京城值雨季,雨水一连串地落,落得那些离国人简直恼火,在大街上常常听到那些听不懂的鸟语吱哇乱叫。 汪东城倒不讨厌这些雨,离国朝贡的进程也差不多了,果然提起来了要比斗些东西,那些文的,汪东城不用在乎,关键是武。 离国王子带了十二勇士,据说个个力大如牛,勇猛过人,朝廷正卯着劲找武林高手,二皇子殿下这边,这位天下第一自然是早早被上面那位天子知道了的。 本来圣上就最为宠爱和看好吴尊,对于汪东城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给他当侍卫,也并没有阻拦。 窗外雨声渐大,水汽渗进窗棂,青年睡在榻上,双目微闭。 雨丝一点一滴落下,汪东城感到指尖泛一点微微冷意。 青年人还记得少年时期,不会常常回忆,但有时触景生情,总也还很快就想起来一些过去,比如曾经有一次下雨。 他捡到一个少年,那人和他同岁,同样的眼角一颗泪痣,于是他带走了那少年。 别说家徒四壁,汪东城连个家都没有,那时唐禹哲才刚刚育出鬼凤,并且也是第一次使用鬼凤,威力巨大,汪东城醒来的时候,他们躺在一片湖水之中。 据说那一年,干涸的雪山河某支流都丰沛起来,简直风调雨顺。 唐禹哲昏迷不醒多日,他便带着唐禹哲四处求医,谁曾想求着求着,居然又多了一个需要医治的。 好在那少年病得不像唐禹哲这般玄之又玄,只是些较重的皮肉伤,还没伤及根骨,是万幸。 汪东城又想起来,那个时候可惜还没遇见辰亦儒,不然凭借公子儒的一身医术,他也不至于去卖艺赚医药费了。 那些日子唐禹哲还记得,只是不太愿意提起来,好像天下第一曾经街头卖艺过,有些辱了他的名头似的。 反正汪东城自己不在意,偶尔想起来,也觉得颇为有趣。 街上有胸口碎大石的,有徒手举石锁的,有舞刀弄枪的,汪东城想了一个有特色的,他可以命题而起舞。 后来修炼了一些时日,鬼荣和夏天的实体都凝聚了起来,日渐夯实,鬼荣的表演一向更受欢迎,毕竟它的样子就更引人注目一些。 所谓“命题”,就是观众可以当场点出一个题目,而汪东城依据该题目而现场编出一套身法,或舞剑,或耍刀。 有一个眼睫毛浓如鸦羽的人,点了一个字——雨。 他举起来手里那把纤细而不失吊诡的剑笑着:“它叫小雨。” 于是汪东城抽出夏天,那一刻他看到天上日光渐灭,乌云浮动散开,而天上金色却透过每一个它可以穿越的缝隙,降落到人们的面前。 雨终于下了,并且比今天还要大,一点不像“小雨”。 那时候他还没失去父亲,他还没买很多件红衣。 他穿一身发白的淡蓝色短衣,夏天握在手中,雨水滴落,视线很重,但夏天轻盈。 汪东城长舒一口气,看到乌云满布的天空,一道紫色的雷刺破而出,那是全天下最尖锐的一把利刃。 雨停了的时候,汪东城拾起那“小雨”的主人放在地上的银子。 就是这一天,他捡来的那个少年,终于退烧了。 和他有一样泪痣的少年,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极会爱人。 他看到一身湿透的汪东城,想要爬起来感谢的,却浑身酸痛无力,瘫倒一阵,又要爬起来了。 汪东城干脆脱下衣物,他一向信奉“大丈夫不拘小节”来着。 湿淋淋的发贴在汪东城脸颊,床上的少年低下眼眸。 他说:我是修,愿意用一生守卫你。 雨水落在谁的指尖,未曾惊扰少年的诺言。 [东all同人]5/公子儒和他的花 和离国人比武的日子近了,汪东城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该凌晨起来就凌晨起来。 一开始吴尊也有好奇,他见过汪东城练功,那简直不像练功,但后面来他渐渐明白了。 每一招每一式的基础动作,青年不厌其烦地反复去做,当一整套动作做完,青年动或不动都无所谓,睁眼或闭目都一样。 他在观察,在感受。 汪东城有两个师父,都没有姓名。一个是那日将最低级身法施舍给他的武馆下人,后来汪东城去找,知道了那中年男人已死,墓碑年久失修,已经隐去姓名了。 青年为他修筑了一个很好的墓碑,但也没有太好,因为说是太好了会遇到盗墓贼,一有机会,他会提上最好的酒菜去祭拜。 另一个,时时刻刻陪在天下人的身边,也是汪东城最大的,教他最多的师父——这天与地。 汪东城观山观水观风观雨,最先观自己,最后观人心,真气蕴在指尖,伴随它主人的注视而时时刻刻变化。 它可以是山可以是水可以是风也可以是雨,更是这世间一切的所有,最后可以幻为泡沫,最后也可以侵入他的肌肤。 他将天下做老师,那天下便馈赠他最好的,最宠爱的——天下第一。 “听说你们的天下第一,连人都没有杀过?” 离国王子眼窝偏深,瞳孔色彩浅如琥珀,看着戴帷帽的刀剑客扬起下巴:“在我们那里,没杀过人的,连男人都不配当。” 一个声音传过来,温润清朗:“想必这就是贵国人比我们少,物产也不如我们富饶,疆土更不如我们宽阔的原因了?” 汪东城侧过头去,一个身穿水绿色锦缎长袍,披一件素色大氅的公子走过来,笑眼弯弯如月,极好看温暖,怀里抱着一枝破败牡丹花。 青年对着这公子眨巴眨巴眼睛,却忘了自己还戴着帷帽,而公子转手就把牡丹花送到他的怀里了,然后再向吴尊行礼:“二皇子殿下安。” “阿木德清,这是我们大斐最富盛名的才子,丞相府中的长子,名亦儒,字笑春。” 那离国王子早起得脸青脖子粗,只有身边的人死死拉住他,并且很劝了一会,他才勉强平静下来,不阴不阳地瞪一眼他们走了。 吴尊让下人统统离开,门还没关上呢,汪东城已经站起来,把牡丹花又好好传给吴尊了,一把搂住了辰亦儒:“亦儒,你又在当花仙呢?” 辰亦儒笑着拐他一下:“那可不是我摘的,前些天下雨,活生生把它淋落败了,我才把它捡走的。” 好久不见,他们二人的气氛还是那么好,那么热烈,好像从来没分开过一样。 汪东城把吴尊房间里原来的花瓶拿一个来,原来的花腾出来,把那朵牡丹插进去,浑然不在乎吴尊这个主人的感受,对辰亦儒说:“你就在京城,怎么我们在皇子府上这么久了都没见过?” 身为二皇子党的铁杆成员,辰亦儒自然不能说都是他家二皇子藏着掖着非不让人见,每次商量事都专门找借口把汪东城落在房间里,也就是他神经大条,才次次都瞒得过去。 “我前些天遇到一个病人,病症太过复杂,我忙了好一阵。” 公子儒久负盛名的不止是文采,还有他的医术。 汪东城自然没有起疑,很自然地搂住他的肩膀:“那今天晚上来找我玩,我给你烤鱼吃。” 吴尊咳了一声:“有吃的怎么能不叫上我。” 汪东城原本想说他烤的鱼又不是什么珍馐,但想一想吴尊对食物的态度,真是但凡能入口的,他都吃得香,真不知道身为皇子殿下怎么能这么爱吃东西的,汪东城怀疑要不是他是天潢贵胄,当今最爱的儿子,也许现在已经胖得不能看了。 傍晚他们就到京郊的一个河边去了,彼时正是彩霞如飘带一般蔓延的时候,日落西山看起来也显得没那么孤苦了。 汪东城的夏天用来刺鱼真是方便,夏天且轻且坚韧锋利,只需要他的主人看准,手起剑落,一条鱼就刺上来了。 三个人,当然还有吴尊和辰亦儒身边的好些侍卫,不止汪东城下河刺鱼了,那些个有经验的侍卫也来,很有几个身手不错的捉到了鱼。 最后零零散散也有十条出头,吴尊自然得享一只,辰亦儒饭量小,文弱书生那股子劲还在,汪东城反正也不饿,他天天在皇子府吃饭吃得饱饱的,肚子圆滚滚才结束,吴尊巴不得亲手喂他,自然也吃得好。 于是汪辰二人一起吃一条,剩下的就让侍卫们自己去分了。 篝火下鱼肉的香气四散,汪东城倒会做饭,不过手艺只能算一般,平民百姓行走在外的,不会做饭哪行。 不过换句话说,那就是食材好,他做的饭就好,比如这条鱼。 辰亦儒看着儒雅温和,身材更是瘦削文弱,其实他的身子骨很结实,比汪东城都结实点——汪东城是父母亲的老来子,打娘胎里身体就不算太好,家道还行的那阵调理过,父亲过世后就没办法了。 辰亦儒医术高超,自然看得出这“天下第一”的身子先天亏空虚弱,再加上汪东城待人热情认真,他就总忍不住照顾汪东城。 “还烫,你等会,我给你吹吹了吃。” 汪东城锤他的肩膀一下,笑得露两颗白白的小兔牙:“你啊!我的花仙大人,我可是常年行走江湖的大侠唉,吃个鱼还要别人帮忙吹吗!” 文弱的公子哥在火光下恍惚了一刻,他想汪东城要是喊他“花仙”—— 那辰亦儒还愿意喊他一声“小兔仙”呢。 [东all同人]6/万花丛中见公子 他们都青春年少,为了许多,又或者只是为了一种单纯的信念,总之他们离开了家。 辰亦儒一向爱花,他是精通医术的人,自然对生命更加珍重,花是生命的爆裂,辰亦儒爱它,但太年轻的时候,还不懂如何去爱。 江南的繁花锦簇是京城未见的,京城当然有它自己的雄厚壮丽,辰亦儒谈不上更喜爱哪个,只是第一次见到江南,那么多鲜艳欲滴的花朵,他心里是开心极了的。 花海茫茫之间,一个红衣的刀剑客走进来,他有很秀美的一双眉眼,很靓丽的唇和很温暖的眼神。 汪东城的步履匆匆,他现在有点想不起来了,是急着去见衍安寺那个住持,还是去茶馆留意天涯堂的最新一期江湖榜,记忆的这个地方有些混淆,也许是把最清晰的时刻留到下一个情节。 百花之中有一张很俏的脸,白如玉,笑起来是春天一样温柔。 公子儒躺在摇椅上,蝴蝶翩翩落在折扇之上的那一刹那,红衣少年闯进他视线,拔剑——斩断了他靛青色衣摆边的一条花蛇。 血液喷撒,落在土地之中,又像一朵花了。 辰亦儒怀里有一簇朝阳花,它们都生得很漂亮,朵朵饱满绚烂。 红衣少年说:“你是花仙还是爱花之人?” “如果爱花,那不应该在这么好看的时候把它摘下。” 辰亦儒说:“如果我是花仙呢?” 红衣少年把剑抖了抖,猩红蛇血溅一滴在他的衣摆,反正都是红色,只不过沾染一点凉的杀气。 少年笑着作揖:“花仙大人,草民汪东城。”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辰亦儒站起来回礼。 江南初遇地,万花好风倾;得将春光寄,公子笑多情。 那朵牡丹被汪东城抱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牡丹花完全凋零的那一天,和离国人的比武便来了。 和公子儒擦肩而过,他低声嘱咐:“耶律宛,号称是离国第一力士,你要当心。” 吴尊也说那人算得上是杀人盈野,要汪东城一定小心。 青年只是答应,他毕竟手上没沾过人命,他们不放心也是应该的。 今天过后,就再也不会有人不放心了。说实话,汪东城有点想念唐禹哲,唐禹哲最懂他了。 鬼荣在腰间,隐约发出不满的嗡鸣,它知道今天用不着它了。 夏天被他抽出,而对方则手持一双重锤。 都做好了准备。 一声钟响,红衣青年起身跃起。 他今天穿什么都显眼,于是干脆又穿上了红衣,只是帷帽还戴着,不知道为什么,他偶尔也会烦别人总盯着自己的脸。 只是这个行为好像更激怒了对手,汪东城反正也不太在意。 夏天轻盈地发出一阵震颤之声,而红衣青年步伐灵动,不单单是在躲避耶律宛的攻击。 剑尖盈盈一点,看起来如落叶似的无力,实则处处伤及皮肉。 当然这耶律宛也不是省油的灯,能在离国有些名头的武者,通常都是真材实料的。 只见他高高举起双锤,一声吼叫,锤子的速度便骤然提高了许多。 而红衣青年依旧是不慌不忙,场外众人只看到一道红色身影闪动,而帷帽的白色纱巾都只是微微波动。 耶律宛开始流汗,他感觉到冷,他不清楚原因,他们离国人怎么会怕冷?可那种冷意是的确存在的,伴随着那该死的古怪的剑法攻击。 终于那冷在汪东城的一步步周旋之下密集起来,像丝线,一根根地编织,最终铺天盖地。 耶律宛满头大汗。 辰亦儒探究的目光终于放缓了一点,以他的聪明,自然看出来这招的精妙之处了。 那冷的丝线如有实质,一根很短,只有一瞬间和一寸,一根极长,仿佛可以生长到遮天蔽日。 耶律宛耳边出现声音,点点滴滴的什么落下,掉在地上,发出闷响,打在他身上,却又清脆着。 凉意刺入皮肤,这种感觉比刚刚被青年弄出伤口更不好受。 一寸寸积累蔓延,但并不缓慢,伴随着红衣青年完全地掌握主动权,冷意从八方袭来。 有什么汹涌着翻滚,迎他扑面而来,耶律宛大叫一声,双锤早已被他丢在地上。 一把剑,如此单薄,却携带着洪水般的滚滚滔天。 “我认输!” 耶律宛跪在地上,双手捂着头,而红衣的青年只是把剑握着,离这位离国第一力士的头,还有好几寸距离呢。 汪东城把夏天收进剑鞘,辰亦儒听得出他笑了一下。 “这一招叫雨。” 有一把名叫“小雨”的剑。 青年潇潇洒洒下场,寂然无声,尔后欢呼雷动,满堂喝彩。 离国王子不甘心地走上来,想抓住青年腰间的剑,也许他们认为夏天是个什么神兵利器——其实也没错。 汪东城脚步偏移,阿木德清便下手落空,但他也是有些武功的,并且此时很不甘心,于是一把抓向了青年的帷帽。 他说:“你们大斐的高手是个丑八怪!” 帷帽滑落,汪东城倒也不太在乎这些,反正这王子还在气头上,只要别碰到他,其他的无所谓。 “这么见不得人!他肯定在武器上做了手脚!” 白色纱巾飘落,帷帽落地,发丝凌乱之下,露一张秀丽到美艳的脸。 从前许多人说红色并不好穿,青年身上的红却明澈清亮,天边云霞般的红衬了他的眉目,那颗泪痣星辰般地点缀,递进一个人的眼眸。 阿木德清愣了瞬间,还要下手,被一只带着护腕的手抓住了。 “阿木殿下,”男人快速地放开他,作揖行礼,“前些日子天涯堂才放出汪少侠亲手铸造刀剑的故事,你们离国难道不信他们吗。” 天涯堂名声之响亮,势力范围之广,连最北的昭国都要忌惮一二,更无需提一个还在给大斐上贡的离国了。 “而如果使用自己亲手铸造的武器都算是做了手脚,那请对耶律宛也一视同仁。” 然后他弯腰将帷帽捡了起来,微弯的笑眼,眼角有一颗和汪东城一模一样的泪痣。 “敝姓陈名德修,苍城人。” 辰亦儒走过来,那把名叫“雅瑟”的折扇打开,扇了一点风给汪东城,又帮他把帷帽戴好了。 “这是将军府的修公子,现任定远将军。” 陈德修退下的时候,听到红衣青年小声问他:修,你过得开心吗? 他点点头,就在刚刚,他看到汪东城那一刻,就足够开心了。 [东all同人]7/要用一切守卫你 那段时间唐禹哲昏迷不醒,汪东城又捡到了修。 修苏醒后汪东城就辗转各地去找大夫,路费一开始全靠汪东城卖艺,修醒了以后能好点,因为他读过书,识字,还能在路边帮人写信读信来赚点钱。 汪东城会做一点饭,修则是一点不会,他看起来以前应该算家境还可以的,关于修是如何受伤,如何流落街头的,汪东城一句话都不问,只是细心地照顾他。 反正只要他不是个坏人就行了,其他的,多说无益,不如多练两次身法或者舞刀弄剑呢。 他们在衍安寺找到了解救的办法。 当日汪东城去了衍安寺,是因为原本在街上卖艺,听闻路人议论这衍安寺求家人平安康健十分灵验,唐禹哲还昏迷着,修身上的伤口也未曾痊愈,汪东城决定去为他们二人求两道护身符。 衍安寺住持道勤大师,为人温和慈爱,当日在寺内一见汪东城便如故交,不仅亲自为那两道符开光,更仔细问了唐禹哲的情况,沉吟一阵后让汪东城将人带来,也许他有办法。 汪东城自然大喜过望,那是他的好友,如今已经昏迷了快一年了,不吃不喝却看着未曾消瘦半分,但只能看着他闭着眼睛,不动不笑不能说话,这种感觉,颇为让人难受。 汪东城每天为唐禹哲擦一次身子,禹哲爱干净,他要照顾好,然后照例试着喂一点东西进去,还是一样的,水米难进。 甚至于自己含一点水在口中,嘴对嘴喂汪东城也试过,不过当时进去了,后面也会吐出来,真是能把人急死。 唐禹哲的头发攒得越发的长,汪东城想着留着就留着,禹哲的头发长得这样好,汪东城舍不得为他剪掉。 数天后他将人背到衍安寺,修也同在一路,住持为唐禹哲把脉后确认了一番当时的状况,修才知道东唐二人当时的情形居然如此之危难。 唐禹哲留在衍安寺,汪东城不放心,也跟着住了一段时间寺庙,整日里不是看护唐禹哲就是为庙里扫扫地。 修则干脆在寺庙里兼任了帮人看签解字,偶尔哄得哪个有钱人开心了还能拿点银子回去。 直到一天,修回来的样子有些异样,那日他记得清楚,汪东城的房间外有一树芭蕉,绿意正浓,有一叶正正遮了半个窗柩,阳光透进来,有芭蕉叶的脉络,影子落下,在他精致脸庞上,斑斓如蝶翼。 汪东城正坐在窗前,低头缝他们破了的衣服,旁边有好几段拢好的各色丝线。 修感到喉咙有些发紧,汪东城很快发现了他,头也不抬地喊他:“回来了,等会想吃什么?” 没有回答,汪东城把针线停下,抬头看到修的眼圈有些发红,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很明显。 “你要走了?” 修点头,走到他的面前,第一次那样出格地按住汪东城的脖颈,他们鼻尖靠近,于是那颗位置一样的泪痣重叠了。 呼吸的每一个起伏都感觉得到,修轻轻点了汪东城的脸颊,那颗泪痣在的地方。 “不要忘记我。” 汪东城于是伸手,将这个动作化为一种家人的温暖,他紧紧拥抱住了修:“才不会!修,我们会再见……” 他也点了点修眼角的痣:“我们有缘分。” 什么缘分?朋友兄弟亲人,能不能是那种爱人的缘分?实在不行,情人也可以。 修像逗了自己一下,但也回抱住少年:“我们当然会再见。” 我说了要用一生去守卫你。 在此之前,他要扫清一切障碍。 唐禹哲因为需在衍安寺中金塔休养,住持说在他醒来前不能见人,汪东城倒想一直守着,可家中来了信。 父亲病危,汪东城向住持叮嘱过后奔回辽城。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他总算赶着见了父亲的最后一面。 苍老的男人躺在榻上,四周日光被挡在麻布之下。汪东城跪在那里,紧紧握住他父亲的手。 母亲的身体本就不太好,见了孩子这样更是伤心,尚且有秀丽模样的脸上露出悲切的神色,白发苍苍,让汪东城心中绞痛。 “阿父……” 父亲的声音喑哑,但盯着自己的儿子,像看一轮初生太阳:“儿……阿父不怪你……” “你要……尽忠报国……你一身本领……要让大家……都过得更好一点……阿父相信你……” “阿父一直都……相信你……” 父亲一直这样告诉他,小时候汪东城还在读学堂,父亲牵着他的手说,我们家大东会好好学,阿父相信你。 上学堂的代价太大,父亲的病情越发严重,汪东城自己决定不再读书,原本他要参军的,可进军队也需要塞钱,不然就是最差的活,阿母舍不得让她的儿子这样受苦。 阿母自己绣东西,想攒些钱给他凑彩礼,以后娶个好姑娘,连阿父的性命都决定放弃了。 汪东城知道以后,留下一封信就走了。 也许做儿女生来就是要拖累父母的,可汪东城绝对不愿意让父母亲为了自己做出这样的牺牲。 这几个月,他好不容易自己能挣些钱了,且住持收留他们在寺中吃住,省下的钱都托同乡带回来了。 可父亲的病却已经拖了太久。 汪东城说儿子不孝。 阿母抚着他的肩膀,泪流满面,但还告诉她的儿子:“大东,你很好,阿父阿母一直为你骄傲。” 她看了看孩子腰间的一刀一剑:“你阿父只希望,你活得无怨无悔,开心健康,能为天下人做出一点事来。” 大丈夫当顶天立地,能撑起家,更要去撑起国。 阿父说:“我守望月关……北方狼命舛……” 阿父曾是大斐骑兵,亲手杀了无数外敌,也是那多年的戎马生涯,让他落下了病根。 “儿……阿父看到红云啦……” 红云是当年那匹战马的名字。 最终还是,铁马冰河入梦来。 这一梦,太久了。 [东all同人]8/回忆里再遇公子儒 父亲离世后,汪东城本想一直守着母亲,可阿母不让,她说汪东城带来的钱已经够她生活了,让汪东城要出去,要做事,不求封王成侯,但一定要努力做出有益于天下的事。 汪东城从此着红衣,一是阿母喜欢这个颜色,她总盼着汪东城能娶个媳妇来着,二是为的是让阿母好听到自己的消息,也许那个江湖传言里的红衣少侠,就是他呢。 尔后回到江南,唐禹哲却已经走了,连一点消息都没留,汪东城猜他是遇到什么事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 只希望他要平安,其他的,汪东城一点不在乎。 那日万花丛中见了公子儒,不想后来衍安寺布施时他们又再见了。 “花仙?” 辰亦儒用雅瑟敲一敲他的头:“儒公子,或者公子儒。” 汪东城手里布施的勺子不停:“我爱怎么叫怎么叫,你吃不吃,不吃等会再来,大家正等着吃呢。” 辰亦儒难得脸上有点尴尬之情,一只白白的瓷碗从他的袖子里掏出来:“吃,少弄点。” 汪东城想也许是这个公子哥来体验体验被布施的感觉,也随手给了他一勺,继续招呼后面的民众了。 端着锅回寺里的时候,汪东城看到角落一袭水绿的衣裳,走过去,果然是公子儒,正在洗碗,非常认真地搓着碗上的污垢。 “真是,非要试试,试了又不吃完。” “要不要用点皂角?” 辰亦儒也不管自己狼狈不狼狈了,眼前一亮:“要要要,快去拿!” 洗完了碗,汪东城帮他捧着那个瓷碗,辰亦儒则用扇子捶自己的腰:“那个少爷,比我还难伺候。” 汪东城好奇道:“与你一起游历的朋友吗?” “正是,相当难缠的一个小友,可惜尊不在,不然何谈吃不完一碗菜粥。” 辰亦儒一撸袖子,顺手把碗给门口的一个乞丐了:“对了,今日天涯堂有新的江湖榜,要不要一道去听听看?” 一进茶馆,就有一道目光投来,简直密不透风,让人有些喘不过气。 “亚纶,这是……” 汪东城上前走一步,指着少年腰间那把剑:“小雨,我还认得它。” 炎亚纶笑着站起来:“少侠好记性,我姓炎名亚纶,家在中原。” “汪东城,辽城人,”红衣少年举起一刀一剑,“它叫夏天,它叫鬼荣。” 辰亦儒用扇子一拍手心:“好嘛,你们从前见过!” “不过是之前我卖艺的时候,得过炎少侠的捧场。” 炎亚纶为他倒茶,摇头:“若不是汪大哥本就武艺超群,我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捧场。” “你还卖过艺呢?”辰亦儒上下打量他:“没想到,你这个身子骨,居然能把武功练到如此境界。” 红衣少年抿一口茶:“熟能生巧,不过如此。” “汪大哥这话不知道要让多少江湖中人汗颜了。” 他们正说着,说书人已经打开了那据说是最新一期的天涯堂江湖榜,一边将其张贴在墙上,一边开始讲解起这榜上人物。 汪东城此时虽然武功已大成,但在江湖上还只是个自由自在的小喽啰,一点名气也无。 “第二十三,武林盟主之子,大名吴庚霖,也是当今圣上的表侄。” 台下有不明所以的人发出嘘声,立即被人阻止了。 说书人乐呵呵地拍了一下惊堂木:“诸位,莫看这第二十三名家世雄厚,但其十三岁就单手打退过上上期英雄榜第三十八名,排这个位置,甚至还有些低了。” 汪东城无所谓地磕着瓜子,辰亦儒摩挲茶杯,轻声问红衣少年:“像这样门第出来的英雄人物,你觉得对其他平民公平吗——比如你。” 炎亚纶的目光不自觉紧跟着他,一点点从他的眉眼看到那张嘴唇。 红衣少年说:“当然是不公平,但怨言对于我来说,毫无作用,还不如多去练几套剑招。” 汪东城把茶杯放下,笑容轻松自然:“这天底下,真正能谈得上公平的有什么呢?不公平,我就想让它公平一点,一点一点,早晚有一天,哪怕还是不公平,但总有进益,总比不公平的今天好。” 辰亦儒看得出来,这的确是他的肺腑之言,于是端起茶杯,正色道:“以茶代酒,汪少侠这话极难得。” 炎亚纶沉默良久,温吞开口:“世上能认清事实的人都少,能像汪大哥这样,既认清现实,又在付出努力的人,实在是值得敬佩。” 汪东城继续磕他的瓜子:“这算什么,不过是尽自己的一份力罢了。” “如果尊在,他一定喜欢你。” 红衣少年好奇道:“尊也是与你一同游历的朋友?” 辰亦儒无奈地扇扇风:“对啊,不过他现在正在品尝江南美食呢,等他吃够了,你就能见到他了——对了,既然我们都是游历,不如你和我们一起?” 汪东城好交朋友,更是和辰亦儒有些一见如故二见如亲的感觉,炎亚纶虽然让他有点感觉怪异,但当朋友嘛,对于他来说没那么多讲究,索性答应了。 台上一声惊堂木响,说书人高声喊道:“近来啊这江湖上可是风波又起,天涯堂老堂主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徒弟,并且扬言他那个徒弟乃是奇才,天涯堂当交到他手中才是正途,这可把一众长老都气坏了!” 台下明显有消息灵通者,笑道:“老头,这段我们都知道,还有没有新鲜的消息?” “当然,现在嘛,不仅大斐境内的天涯堂长老反对,连境外的天涯堂分堂主都已纷纷赶来,其中包括离国风堂主,昭国林堂主,远山火堂主,这下可是一场好戏看咯!” 说书人一捋胡子,摇头晃脑:“据闻老堂主那徒弟,有一头长发及地,一经露面就俘虏了天涯堂副堂主,那叫一个……” 惊堂木响起,说书人呵呵笑:“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东all同人]9/芙蓉美人江南初见 江南的莲花开了,碧波荡漾之间,一个红衣青年跳下去。 女人的惊声尖叫终于停歇下来。 岸边的公子手握荷叶饼,认真吃着,直到他的手被女人尖叫吓到一抖。 可怜的荷叶饼,不过脏了也没事,吹吹可以吃——角落处出现一个黑衣人,也认真地看着他。 好吧,瘪了一下嘴,地上的荷叶饼很快被人收走了,吴尊的目光只好无所事事地看向那个致使他没有饼吃的元凶。 红衣青年出水,手里搂着那落水的女子。 吴尊站在那里,心想,他倒是比荷花艳一点。 其实分明是清丽的长相,一身红衣生生衬出了胭脂香般的明艳。 水珠滚落,湿湿的发贴在脸颊,却显得红衣青年脸上的泪痣更加明显。 吴尊只是坐着,等他的暗卫再买一个荷叶饼来。 那女人被青年带上了岸,很快醒转,然后哭哭啼啼起来,无非是什么清白啊贞操啊之类的话。 吴尊听得烦透,江南富饶,其他贫苦荒蛮之地就算了,在江南可风气开放得多,这女子也许,只是看到了救她的人的脸? 于是二皇子殿下笑了,他站起来,想听听青年如何回答。 那人的声音和他的长相蛮配,现在有点软软的无助:“在下家徒四壁,四处流浪,唯有身上一刀一剑,姑娘若是不嫌弃,以后可就要随我一起偷瓜当乞丐了。” 这个时候,吴尊看到了青年身上朱衫的补丁,想必那女子更是看得清楚,眼见着这穷鬼少侠字字恳切,一股脑就翻身站起来了。 这女子倒也有意思,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还是舍不得这郎君的俏丽脸蛋,居然又扭过身问他:“我要是嫁你,你愿意进南风馆吗?” 吴尊好悬没左脚绊右脚把自己摔倒,简直笑得要肚子痛,怎么该死的暗卫还没把荷叶饼买回来…… 那红衣青年也是哭笑不得,只能摇头:“姑娘,在下还是更喜欢女子。” 于是那姑娘叹着气摇着头走了。 吴尊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你如此好心,那女子却简直恩将仇报,你不要放在心上。” 红衣青年对他点点头,微笑:“无事,其实这姑娘……也颇可爱……我拒绝后就没有纠缠了。” 那是因为你一看就没钱好不好。 旁边窜出一个黑衣人,吴尊手上就多了一个荷叶饼。 二皇子殿下想了想,想了想,还是想了想,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决定掰一点饼嘉奖这位他的优秀子民。 等他终于想好了下定决心掰饼,并且饼终于不负众望一点碎屑没掉落,红衣青年已经远去了。 吴尊有点开心,又有点后悔,干脆把饼全扔进嘴里:“公子儒现在哪里?” “回禀殿下,公子儒已在福临客栈等候。” 回到客栈,公子儒和他的小表弟已经把菜准备好了,吴尊倒是看到桌上多一副碗筷,对于所有可能和他抢饭吃的人都保持高度警惕:“这是?” 辰亦儒只差说这桌子饭够你吃,吃不完可以加菜,还是咳了一声:“尊,这是我和炎公子一起游历中结交的好友——现在拿馒头去了。” 吴尊点点头:“馒头挺好吃的。” 辰亦儒暗自摇头:你嘴里什么不好吃。 他虽然饿,但也有一点天潢贵胄的礼节,还是得等那人来了再动筷子,结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坐在饭桌前好像时间特么慢,吴尊等了又等,终于忍不住——站起来。 “我去看看,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雅间的门被打开,一盘馒头正正好在他面前,因为门突然打开的原因,端的人侧身躲闪,以至于一个馒头咕噜噜落在地上。 红衣青年比他更先弯下腰去捡。 汪东城拍了拍那馒头上的灰尘,抬眼就看见那双鹿眼直直盯着他手里的馒头。 红衣青年笑了笑:“饿了?” 他往屋里走,放下盘子,伸手掰了一半干净的给眼巴巴的公子哥。 另一边落在地上的,则是放进了他自己的碗里。 于是辰亦儒笑道:“我说尊会很喜欢你。” 红衣青年侧头看认真吃馒头的人,也是心中称奇,富贵人家里少有如此珍惜粮食的年轻人,想必一定是家教极佳。 “汪东城,家在辽城。你慢慢吃。” 炎亚纶在旁边为他介绍:“这是我表哥尊,他最爱的就是美食。” 红衣青年点点头,心想不用介绍,这很难不看出来。 一顿饭解决得干干净净,吴尊撑得要解开一节腰带,又被角落的人瞪了。 他才不管,自顾自说:“我们去湖边散散步吧。” 辰亦儒把扇子收起来:“你得先保证你不会去买糕点吃。” 红衣青年看他眼巴巴的样子甚是可怜,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日先不吃了,我知道有家斋饭很好吃,明日带你去?” “好喔!” 他们四人一起往那湖边走,那一日天气颇好,莲花绽放,荷叶碧玉,吴尊走在红衣青年的身边,隐约嗅到一点植物的清香。 岸边水被风拂起,微皱,掀起它蓝绿色的波光鳞片。 温度适宜,风适宜,人也适宜,那时年少轻狂,人人都敢说自己要为天下修太平。 汪东城一身红衣,站在树荫下,吴尊想起江南的更南,有一种红色的糕点,黏黏的,咸口,想必不如他身上的清香。 后日他想起来这一天,大斐皇帝陛下提起一支笔。 江南晴好眉眼,若红衣。九州四海皆乾、虎山居。 芙蓉溅,好景去,再难得。城上郎君闻秋歌、裁春风。 好景去,再难得。 [东all同人]10/美人醉酒入怀 辰亦儒有一把扇骨叫“雅瑟”,一只笛子叫“兰陵”。 之所以是扇骨叫雅瑟,是因为每隔一段时间,辰亦儒都要为它换一个扇面,并且挑选好的诗词题在上面。 凡京城读书人,无不以诗词被题于雅瑟而自傲。 而兰陵虽然比起雅瑟名声不显,但其功效更得辰亦儒喜欢。 兰陵由天山冰玉所制,有安神静心之效,再配合适宜的曲子,更是相得益彰。 笛音缓慢消散,红衣青年撑着脸颊看他:“我喜欢听,还有吗?” 门被敲响了,辰亦儒起身,他知道来的人,把笛子收到腰间:“以后有机会还吹给你听。” 门外定远将军,陈德修,他们相互点点头,气氛有些微妙,不过至少不是剑拔弩张。 身后一声热闹的呼喊:“修!” 辰亦儒轻轻握住兰陵,它散发冰凉的气息,一点点渗进肌肤。其实公子儒天生冰骨,极少动气。 也极少动情。 门内陈德修交给红衣青年一个令牌,上面只有一个字,东。 “这是东城卫的密令,你需要用人的时候,如果连我也找不到,宫中慎刑司出身的太监,排行十一的,东宫之中行老七的,宫外裕雪茶楼老板,大东,你记住了吗?” 汪东城点头,说:“这些年你开心吗?” 陈德修摊开手,掌心是密密麻麻的茧疤:“很苦,但是为了你,我很开心。” 其实是假话,军中训练枯燥,家中钩心斗角,唯一能喘息的,竟然只是靠回忆那段流浪的时间,那段在江南的日子。 天涯堂英雄榜一出,天下第一,红衣刀剑客,那是见到汪东城之前,陈德修唯一开心了一下的时间点,不过也不长久,因为很快他就想得明白,这个榜太危险,他实在是害怕大东受伤。 汪东城不杀人,于是陈德修要一个东城卫。 东城卫很早之前就在准备了,终于组建起来,也没有那么费劲。 他不想让汪东城觉得他爱说教,却也不得不提醒:“大东,你在这里实在危险,此次比武就足以引人注目,更何况你还在二皇子殿下身边。” 汪东城用手指抚摸那些茧疤:“我知道的。” 肌肤相触,还算新的茧子已经感觉到了微微的发痒,陈德修却不闪不避,依然看着他:“离国狼子野心,我看不出三五年便要开战。” 红衣青年用衣袖擦了擦桌子,倒一盏茶给他:“如果我们能并肩作战该多好。” “你不是不杀人吗?” 汪东城扬起鬼荣,笑道:“只是一些杀了也无关紧要的人,何必动手,我若要开杀戒,那必定是真正关键之处。” 陈德修对汪东城的努力和天赋都极有信心,唯一一点害怕的是,在权利面前,天下第一也不过只是一个工具。 以汪东城之透彻,未必不知道,只不过是为了和吴尊的那个约定,才一直待在在漩涡之中。 他既游离在外,又深陷其中。 陈德修只能尽力,用尽一切去为了他,保护他。哪怕汪东城早已做好了最差的准备。 阿母曾经说过,要他健康平安,再要报效国家,要天下人都过得更好。 可当天下人在前的时候,汪东城奋不顾身,那一定是可以被原谅的……阿父也会这样觉得。 他没想过做英雄,他小时候坐在树下想,要做就做个蚂蚁,也不错嘛,一点一点把食物搬回家,用尽一切的力气。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可笑就可笑吧,那如果真的摇落了一片叶子呢? 对于蚂蚁来说,那就已经足够了。 二皇子殿下,尊,坐在桌上递给他一盘糕点:“这是京城新出的糕点铺,你试试看?我吃着还好,不过比裕雪楼的甜了点。” 汪东城要伸手去接,唇边已经递上了一块,于是张嘴。 吴尊把那块糕点一点点送进他嘴里了,再自己掂起一块来吃,吃完了还舔了舔指尖。 汪东城嚼着嚼着想了想:“是比裕雪楼的甜了些,我更喜欢裕雪楼的。” 二皇子殿下又拿一块喂他:“下次就给你买,这个酥点还不错,你再尝尝。” 一口口吃了,喝了点水,汪东城躺到榻上去,双手垫在脑袋下面。 吴尊把那些个糕点吃完了,也挤了上来,这榻本身就小,何况两个八尺男儿,吴尊简直要挤到汪东城的身上去了。 汪东城倒也没什么想法,就是怪热的,于是一把搂住自家皇子殿下,唤一声仆人去取些冰来。 吴尊说:“今日我们来喝酒吧。” 青年的红衣凌乱,领口敞开,露了里面的肌肤:“我酒量可不行,陪你倒是可以,那你得好好安置我,别把我扔湖里了。” 吴尊恨不得咬他一口:“放心,我的安危可是由你看着的。” 像他家二皇子殿下这样的,喝酒都起码要三十二道菜,看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菜肴,汪东城嘴角扯了一下。 吴尊给他夹了一个鸡腿:“慢慢吃,慢慢喝。” 窗外月色渐浓,汪东城的酒量说好不好,说差嘛,要是用上内力化解酒劲,也没那么差,只是那样就没有意思了。 他和吴尊喝酒,又不是为了应酬,自然是无所谓,三杯就醉得脸上发红了。 “尊……那个糕点不好吃……我想吃……裕雪楼的……我想吃……” 吴尊搂着他轻声答应:“好,明天就给你买。” “我特别想……我特别想我阿父……尊,有的时候……” 他拉住吴尊的领子,凑近了去看,二皇子殿下不由得屏息。 汪东城说:“你和阿儒都照顾我……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哈哈……” “有的时候,我觉得你很好……像我的阿父……嗯?爹爹……” 吴尊面热起来,连陈酿好酒都没这么上脸。 “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 他的指尖轻轻蹭一下青年的眼皮:“只是不知道你愿意吗。” [东all同人]11/天下第一美人被囚 圣上下了旨意,三月后中秋,二皇子吴尊册封为太子。 皇子府里自然是欢欣雀跃,汪东城也专门去恭喜了吴尊,被他拉着又要喝酒,这次他可不愿意喝了,毕竟他现在要保护的是太子殿下了,必须要严加小心才是。 等册封过后,吴尊就要从皇子府搬走,入主东宫,从旨意下来那天起,就有内宫太监来询问太子殿下的喜好,以后东宫住着也能方便许多。 吴尊每每去东宫总要把汪东城带上,一会问他那个屏风好不好,一会问他这个桌子如何,弄得汪东城摸不着头脑,但吴尊问,他还是如实回答。 “你看看,上次你说栽合欢树容易招虫子,换成了安石榴。” 吴尊想起那个小太监说的,石榴多子多福呢。 汪东城点头,他倒是爱吃石榴…… 某汪这才反应过来,指尖有些紧张地摩挲夏天的剑鞘:“殿下,又不是我住?” “你毕竟还要跟着我到明年,多听听你的话,礼贤下士嘛。” 喔,原来是因为礼贤下士。 吴尊待人和从前一样,认真踏实,吃饭也一样肯吃,只是好像更亲近汪东城了,他也理解,毕竟分别在即。 原先他和吴尊约定的,只要他入主东宫后就可以了,现在吴尊又让汪东城多陪他一年,汪东城也理解,毕竟他新上位,根基未稳,还有危险,给他一年时间,必然可以保证安全了。 晚些时候,尊让他到他的房间去,拿了一本奏折出来,知道汪东城大字不识几个,于是一句一句念给他听。 “天下人当有自保之力,尤其我大斐子民,臣请开放大内武库,由各地武官进行教学,分散下去,以饴百姓。” 汪东城起身一拜:“多谢殿下!” 吴尊将他扶起来:“大东,我也是希望这件事能够实现的,而且这是你的愿望,我会去做。” 我会去做,你就不用去做了。 那双鹿眼眨了眨,吴尊拉着汪东城上榻:“来陪我午睡会。” “殿下……” “没事喔,又没人,反正有你保护我。” 吴尊抱着他的腰,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汪东城想着也许是他真的舍不得自己,于是努力放松自己,慢慢也睡着了,反正夏天和鬼荣在,也不怕有人偷袭。 其实也不是那么懵懂,汪东城被唐禹哲提醒过,被陈德修提醒过,也被辰亦儒提醒过。 可他还怀着一种难言的心情,不是他天真,只是对于尊来说,他还有点敬爱,他失去了父亲的那几年,尊刚好在他身边,与他一起同行,教他写字。 也许那也不是刚好,缘分怎么能说是巧合。 所以如果真的有什么,那就来,像他决定要跟在尊的身边保护他一样,这是他的选择。 近来那戴帷帽的刀剑客在外出现得少了,皇子府那些带来的下人都在猜,是不是那位脾气很好的大侠回了江湖。 东宫的大太监扫了一眼,花园里议论的声音立刻没了。 “这是东宫,二皇子殿下明日就要进行册封大典了,你们还不仔细着干活!” 汪东城朦胧之间睁开眼,一道玄色映入眼帘。上面有五爪的龙。 他清醒得很快,感觉到内力淤塞,几乎是一点武功没有了,笑了一下:“……你要废了我吗,还是要我做你的贵妃?” 太子殿下的指尖捏住他的下巴:“大东,你是我的太子妃。” 一阵热意从腹部传来,伴随着酸痛之感。 汪东城武功此刻已退,但体术却还在,一把攥住太子殿下的手腕,死死看着他。 “尊……” 吴尊低下去亲吻他的鼻尖,他说:“放心,我让着你。” 其实我早想过让你一辈子。 太子殿下一边坐在他身上,一边一件件脱下衣物。 情毒翻涌,汪东城面红耳赤,下面硬烫地贴着吴尊的腿根。 “尊……你出去,我们还是朋友……” 太子殿下含住他的耳垂,含含糊糊说:“不好,我要你在我身边,我要天下,也要天下第一。” 于是天下第一被褪了衣衫,这一身红衣,是汪东城平生唯一一次穿的嫁衣,上面绣了百鸟朝凤。 谁是凤? 青年咬牙切齿。 吴尊终于坐到他腿上的时候,汪东城甚至心里涌起一种恨意,不是恨他困住自己,也不是恨他吴尊骗了自己,这种情绪有些莫名其妙,但在这个地方,相当和时宜。 太子殿下脱光了衣服,不也就是一副赤条条肉体吗? 吴尊的腰被青年掐住,太子殿下去找汪东城的眼睛,湿漉漉地吻他,像在发泄第一次被心上人操的激动。 青年生了气,哪怕这是第一次,也异常地用力,几乎要把整根东西都塞了进去,而吴尊只能把痛呼憋在喉咙之间,偶尔逸出几声。 “我要你做我的太子妃……大东,我怎么会不爱你……” 汪东城说“太子殿下的厚爱,草民担待不起”的时候,他的下面把吴尊顶得很深,几乎要让吴尊喘不过气来,这位真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殿下,手指紧紧摩挲着青年的背,却不愿意伤害到他,只是一遍遍地那样摩挲。 “你恨我吧,恨死我。” “大东,我们一起在江南看荷花的日子,到底还是过去了,过去了就是再也没有了,再也没有那么好的荷花了。” 吴尊被压在了下面,湿淋淋的鹿眼微微眯起来看人,里面盛满了泪光,看起来好像他是被人欺负的那一个似的。 大腿被青年毫不客气地打开,交合处湿腻腻地衬托出里面的温热来,吴尊搂住汪东城的肩颈,小声问他:“你喜欢吗?大东。” 汪东城默不作声,强硬地握着吴尊的手腕,中间吴尊想要十指相扣,他硬是把人死死地按住,只管着用下面那个地方解恨一样。 “那一天你喝醉了,喊我爹爹……第二天我就带你去吃你最爱的那家糕点了,大东,那天晚上我就梦到你……” “梦到你喊我爹爹,我把你弄哭了……现在……你弄吧……” 他的下巴被青年捏住,汪东城在那里咬了一口,牙印发红。 “大斐太子是个变态。” “嗯,寡人就是。你咬吧,多咬一点,全身也可以,都让你咬。” 吴尊看到窗外那颗石榴树,时间太短,还没到结果的岁数。 石榴花倒好看,小小短短的一簇,都偎在一起,热闹,也是热烈的红色。 吴尊含住红衣青年的唇,他们撕咬出血来,滴落他们交合的地方,有些滚烫的刺目。 [东all同人]12/准备离开 他是个爱吃的人,现在觉得找到了个好吃的人。 吴尊从前不吃人,不知道哪里来的胃口,现在要一点一点,一口一口,去吻汪东城,像要把他活活拆进腹中。 从前在江南,他就觉得汪东城身上有一点香味,有的时候像胭脂香味,有的时候是植物清香,总之该尝一尝才知道,到底是什么味道。 我多想把你吃了,可只有你还是你的时候,最好吃。 汪东城折腾了一夜,身上又中了情毒,自然睡得沉,但睡不安稳,眉头还皱着,配那颗泪痣招人,吴尊忍不住吻了吻他的眼角。 这下算是彻底乱套了,汪东城感觉自己好像都没见过白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吴尊坐在桌子前等他吃饭。 他不想下床,吴尊就穿着那身尊贵之至的龙袍来喂他。 青年的脸侧过去,吴尊的手还保持着那个姿势,真不知道太子殿下不练武是怎么有这个臂力的,到底还是不忍心,扭过来张嘴吃了。 吴尊那双鹿眼有蜜一样甜的笑意:“这碗银耳粥是专门请的裕雪楼大师傅做的。” 汪东城想起来修给他的令牌,东城卫,还有他的堂宝宝,公子儒,他总能出去,于是打起了一点精神来,看着吴尊那幅样子,连一点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夹完菜了说:“我大姐现在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到时候我过继来一个孩子,就什么都不怕了。” 汪东城说:“你还有两个侧妃。” 吴尊把碗放下,轻轻给他擦了擦嘴角:“她们会离开的,等我登基就好了。” 青年侧过身,抬眸看他:“尊,可你的侧妃已经怀孕了,三个月。” 太子殿下的手抖了起来,于是汪东城把碗接过去,自己吃。 “你不喜欢,那我让她流了……” “不,尊——太子殿下,那是你的孩子,不要那么自私好吗,为了你的爱,就要毁了一切,不惜一切吗?那你愿意离开这个位置,跟我一起走吗?” 吴尊想起来那个落水的女人,那个时候汪东城好像是说了一句几乎一样的话。 那个女人想要钱,她发疯了一样要钱,甚至要汪东城娶了她就去卖身。 那他呢,他想要汪东城,啊,也是疯了一样。 女人走了,叹息着,他吴尊呢? 太子殿下说没事,他平静下来,认真开始吃自己的饭。 一直沉默到一桌菜完全干净,吴尊站起来,换下衣服。 “大东,你还有一个愿望,我要帮你实现那个愿望,在那之前,我不会离开……等我帮你完成了那个愿望,我们就一起走。” 汪东城说:“夏天和鬼荣呢?” 吴尊走过来,轻轻吻一下他的手背:“好好收着了,等你……等你想好了,它们会回来,你可以在院子里练武,舞剑,你是天下第一,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废了你,大东,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 青年撑了一下额头,他睡得久了,又一点内力没有,感觉十分不爽利,吴尊便将他拦腰抱起来,走到了浴堂。 两人都是一身的痕迹,汪东城让吴尊背过去洗,吴尊偏不,还要帮他洗。 纤细手掌淋过清水,水迹蔓延往下,汪东城的身材瘦削精瘦,吴尊虽不练武,却看起来比他强壮了点。 吴尊要往他身上咬,他一点办法没有,吃了东西还有一点力气,水里湿滑,他想爬上去,吴尊一次次把他拖下来。 可以恨他,却不能拒绝他,汪东城一直觉得吴尊是一个简单到了复杂的人。 他很爱吃东西,好像天底下除了吃没有别的重要的事,但除了吃以外的事,他也能干好。 吴尊是百官心目中最好的太子人选,是百姓中有口皆碑的爱护子民的皇子。 他好像很爱自己,他可以那样爱一个人。 但他也足够自私,可以依旧和侧妃同房,可以为了他自己对汪东城的感情,而去让他的孩子夭折。 吴尊够纯粹,纯粹到黑白爱恨都分明,却偏偏都在他一个人身上。 那明明是一个有一双小鹿眼睛的人,他也的确有小鹿一样的可爱。 直到这个时候,汪东城也只是想离开,他不想伤害吴尊。 吴尊会是一个好的君主。 白衣人走在街上,他手里握着一个令牌。 夏天和鬼龙兵分两路,鬼龙去找天涯堂的人,最好直接找到唐禹哲,他就来找东城卫的人,等会还要去找辰亦儒。 话说……他是装一下,还是直接冒充汪东城? 辰亦儒的眼神够尖,一眼看得出来,扇子被折起来,放在桌上。 “你和他一模一样,但你不是他。” 夏天笑着点点头:“我是夏天,兰陵和雅瑟认识我。” 辰亦儒手一顿,解下腰间笛子,果然感觉到了那笛子的凉意:“你们认识?” “是啊,我和鬼龙说到底还是个兵器而已,自然能和他们说话,而且你家兰陵雅瑟灵力很强,应该再有个几百年就能化灵了。” 这些事太远,辰亦儒的注意力在汪东城身上:“定远将军那边不必说,天涯堂那方势力,你们能联系上?” 白衣的夏天无所事事地坐在椅子上,看自己的衣摆飘摇:“相信鬼龙,他很厉害的。” 坐了一会,辰亦儒有心请夏天喝杯茶,夏天不得不婉拒:“谢谢公子儒的好意,只是我器体不在,吃不到的。” 平时他们还受容器限制,如今是不得不透支灵力而远出化形,鬼龙这些天都快憋死了,所以才冒着这个危险出门。 白衣人低头,看到自己的脚尖开始透明,站起来对辰亦儒作揖:“公子儒,鬼龙说他已经联系好了,明日辰时,裕雪茶楼玄字阁见。” 辰亦儒回礼,再抬眼,只见到那白衣化作点点萤光散去了。 [东all同人]13/你选哪个? 混乱了好几日,若不是指尖还有一点内力可以运转,恐怕他都要忘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人了。 吴尊扶抱起汪东城,喂他把早膳用了再睡,太子殿下才去上朝。 汪东城迷迷糊糊地说:“我想夏天和鬼荣了。” 张嘴,粥送进来,吴尊的动作够小心,他的目光扫了几眼青年的脖颈,那里痕迹斑驳。 “好,我会令人将他们送到你手上。” 汪东城的目光一直沉沉看他,静得像水。 就算是他武功尽失,把武器送到他手上也是有风险的,汪东城只靠体术就够让太子殿下流血的了。 之前夏天能拿到令牌,也是全靠了东宫中那东城卫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他们能够化形,那么想必哪里都是来去自由,只不过把令牌送到夏天器体边是为他省了力气。 一刀一剑很快被送了上来,因为屋外有下人在,所以汪东城并不直接开口,而是闭眼与二灵神思交流。 一片黑中,鬼龙坐在中间,肆无忌惮地笑他:“喂,你是笨死的!太好笑了……汪东城,他喜欢你看不出来,现在好了,被人抓住了吧!” 夏天尴尬笑笑:“东东哥没事,很快堂主啊公子儒啊修将军啊,都会来救你的!” “虽然你的乐子是很大,但是我鬼龙怎么能一直睡在库房里!你必须要出去!” 汪东城有些疲惫地点头:“放心啦,我会配合东城卫的行动,你们过得还好吧?” “挺好的,嗯好吃好喝好睡,他们还每天把我们擦一遍呢!就是太闲了。” 夏天蹲下来,有点无措地揉了揉自己的发:“东东哥,可是我看他们——都很喜欢你唉,你选哪个?” 汪东城说:他们? “就是堂主啊公子儒啊修将军啊……这些的……” 鬼龙在旁边抱臂:“我看不选也可以,他们对你挺好那你就从了——喂为什莫、唔窝……” 夏天一边捂住鬼龙的嘴一边笑:“没事没事,他就是想得多,想得多……东东哥我们先走了,今天记得给我们喂点茶,我好想喝的……呵呵……” 睁开眼睛的汪东城微微蹙眉,给躺在桌子上的夏天和鬼龙都浇上一杯茶水。 他明明把大家都当好朋友,会不会是夏天和鬼龙判断错了? 东城卫的人效率很高,今天送饭的人就换成了一个小太监,听说是叫林七。 没有说话,汪东城安静睡着,一直到傍晚,院子里也静谧,人人都知道不要打扰这房间主人的休息。 昏暗的天和泛黄的烛光,汪东城看到墙上自己的剪影,无所事事,像一个深宫中的古老幽魂。 汪东城走出门,在院子里随便走走,石榴树枝繁叶茂,长势很好。 院外隐隐约约有路过的人小声说话。 “殿下受秦家五公子的邀约去赴宴了……” 他在院子里坐了一会,一片叶子落在他的肩膀,汪东城才好像终于反应过来,转过身拿那饭盒吃了一口。 叶子飘在地面上,有五彩的斑斓和褪色的陈旧之感。 指尖在饭盒下摸到了什么,机关之下,一颗药。 汪东城大概知道这药的效用。 他回到房间将其吞下,口味不必说,难吃。夏天和鬼荣都好好佩在腰间。 丹药的作用之下,被强行压制数日的内力终于再次运转,它突破屏障,简直兴奋地发疯,汪东城感到有些控制不住它,任由内力在经络中肆意奔走。 青年跌跌撞撞走到院子门前,一对长剑拦住了他的去路。 汪东城因为感到热,也许是那情毒被运转的内力带动起来的原因,可他此时管不了那么多,只能脱了累赘外衣,穿一身单薄的素色亵衣。 外衣落在地上,像那种话本里的妖精现形,衣服便落下了,会有一阵烟雾似的东西,一转眼就只剩下一个小动物崽子了。 汪东城说:“你们拦不住我。” 汪东城怕自己下手没有轻重,连着剑鞘一起拿着夏天。 眼见围着的人越来越多,一把匕首飞来,几乎正中那挡着汪东城的人的脚尖。 他戴着面具,汪东城却认得出来,此时只能沉默无言,倒是唐禹哲,还顺手把鬼凤插在了汪东城腰间。 鬼凤性属火,但器体却是由玄冰铁打造而成,有抑制火性的效用。 太子殿下匆匆赶到,看也不看别的地方,别的任何人,只盯着青年:“大东。” 声音有些发抖,好像很可怜似的。 汪东城的手抚上胸口,唐禹哲发现了不对,被青年摇头阻止了。 汪东城张口:“你不要为难……” 腥甜血液从青年的嘴角溢出,他好像不太在意。 青年的指尖轻轻抹了一下嘴角的血:“不要为难他们,是我自己要走。尊,你拦不住我。” 血一滴一滴地流淌,吴尊说好。 汪东城于是点点头:“太子殿下,告退。” 青年被带着面具的人拦腰抱起,汪东城有些无奈,好像这些天,他总是这个姿势。 “殿下……” 跪了一地的人,吴尊让他们都起来:“无事,你们回去吧。” 他自己走进那小院子里去看,仔细看着地上,好像还能看到青年留下的痕迹。 石榴树不知道多久才能结果,宫廷的花匠说还要两三年? 他总是思念,因为他总是错过。 有些时候强行要求留下,也是错过。 吴尊坐在石凳上,看到天上空无一物的暗淡黑色。 地上的光亮绚烂,但都不是他要的。 他要一方月亮。 [东all同人]14/公子儒献身为东解情毒 “先前他中了毒,如今吃了连金丹,内力被激发出来,以至于毒血被逼出,这没事。” 辰亦儒把冰丝帕放到青年的手腕处,神情凝重。 唐禹哲和陈德修在旁边,都紧紧看着榻上不停挣扎的青年。 唐禹哲把鬼凤簪在了汪东城头上,其他人鬼凤不认,汪东城勉强算一个,也许是给的夏天和鬼龙的面子。 修轻轻抚了一下青年的额头:“那他体内的毒?” 瘦削的公子站起来:“如果你们信得过,我来解。” 唐禹哲同陈德修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尽力而为,天涯堂手下精通医术者都已经被我召集了,实在不行……” 辰亦儒低着头挽起袖子:“好,我亦不敢保证,那就麻烦两位出去,让我专心为他解毒。” 下人们知道公子遇到疑难杂症,一向不喜人打扰,也自动退出了。 辰亦儒的耳尖发红,双手垂下,袖子便恢复了原样。 公子儒天生冰骨,如今这种选择是最好的。冰骨体质,对人的身体健康并无太多影响,只是更加怕热,而与人同房或者以血入药则不同了,自带温和寒性,可以中和火性重的药……或毒。 他解开衣裳,一件一件脱下,一点点露出白皙肌肤。 汪东城迷蒙中感觉一阵温软的凉意涌入怀中,他不自觉抓紧,吸吮。 怀中人发出喘息。 先前与吴尊已经是开过了荤,现在他自然知道要怎么去做。 于是指尖探入那里,换来那个很白很俏的人一阵颤栗。 汪东城咬他的唇,但不用力,只是因为烦躁的发泄,还在下意识地克制着,不要去伤人。 撕咬慢慢下移,到喉结,公子儒忍不住地叹息一声,手指攀上青年的结实臂膀。 辰亦儒身上有一点草药的清苦香气,这几乎也有一种安神静心的效用。 于是汪东城放缓了力度,吻上男人的胸前,这是一种折磨,公子儒相信,他现在又宁愿汪东城像刚才一样粗野一点了,至少没这么磨人。 “呃……” 他忍着,好像露出一点呻吟都是一种亵渎和对自己的侮辱,可这种事实在是难以难耐,尤其是当青年的指尖探得更加深入,以至于触摸到了一个地方。 公子儒的大腿发抖,汪东城发现了,于是他的手掌按住辰亦儒白腻的腿根。 辰亦儒的呼吸急促,他泄了,白色的体液落在汪东城几乎算得上是完好的衣衫上,让他凭空有种自己被凌辱了的错觉。 居然被青年就这样插射了,辰亦儒的脸滚烫,汪东城还黏腻的指尖轻轻摩挲他的脸颊,去吻他的总是笑盈盈的嘴角。 这一次算得上是如公子儒所愿,汪东城的吻要粗狂一些,落在他白如玉的肌肤上,烙下一个个印记。 大腿根的那些湿腻体液被利用起来,汪东城顶进去,辰亦儒的大腿被打开,他又瘦又纤细,所以他几乎感到自己已经被填满了。 汪东城的手掌一寸寸地抚摸,直到公子儒的腹部,那里有属于他自己的突起,辰亦儒连肚子都被顶出了形状。 汪东城却还是不满意的样子,那张很精致的美丽的脸上,微微蹙眉,好像还有点委屈似的。 公子儒搂住他的脖颈,安慰着他。 “没事的……” 然后辰亦儒就有事了,汪东城真的掐着他的腰,往里深深地挺入,温文儒雅的公子被弄得不自觉仰头,几乎有一种即将窒息的溺水感。 快死了,辰亦儒只有这样的感觉。 可快感降临的速度比他想象得更快。 青年劲瘦的蜂腰动起来,一次次深入,拔出,带出了他们的体液,还有辰亦儒的呻吟。 汪东城像是爱听他的声音,有的时候俯下身来,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很认真地在听。 这一个姿势还不够,哪怕辰亦儒已经泄了两次,青年还没有嘛。 他把公子儒翻过来,这自然引起了辰亦儒的又一阵羞耻。辰家是矜贵稳重的世家,这样的书香门第,自然家教极严,辰亦儒曾经也被教养过这些房中私事,他以为只要是一个姿势,夫妻双方都泄了就即可。 辰亦儒几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情,他有些失控地看着自己摇晃的发丝。 他被迫撑着自己,好让汪东城去顶弄他,那青年从后背来,一寸一寸地亲吻他的脊背,直到尾椎骨,那里酥痒难耐,辰亦儒的腿不自觉夹了一下,然后就被青年的手掌拍打了一下屁股。 青年的声音低下去,沉沉地呢喃着:“腿张开……阿儒。” 辰亦儒不知道等汪东城醒来,他还记不记得,可从他让下人退出房间那一刻,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会后悔。 “大东……” 你的身体不好,现在又中了这样的毒。 他心疼着,于是更努力配合青年的动作,膝盖在榻上都磨得有些发痛了,他便用手臂支撑着。 一直到汪东城泄出来一次,辰亦儒已经失了力,他本来就只是个公子哥,读医术和经书的那种,不说体弱,但绝对比汪东城差得远了。 青年很明显还没尽兴,从榻上把人抱进怀里,公子儒不得不像一根藤蔓般地紧紧抱住青年,这个动作就像自己把胸前的两颗送出去一样。 汪东城毫不含糊地笑纳了。 让人刺痛的火气逐渐消失,转为让青年腹部麻痒的欲火,他捏住辰亦儒的手臂,咬上他已经有无数吻痕的脖子。 “还难受吗……可以吸我的血……” 青年说不用,他舔舐公子哥的眼皮。 “阿儒……” 脑海渐渐清明,眼前是一张笑起来如春风的脸,白腻肌肤泛着红。 他们都很喜欢你唉。 汪东城叹一口气。 [东all同人]15/你要是愿意就当嫁给我了 榻上人渐渐醒转,气息早已平稳,辰亦儒起身,衣袖被谁拉住。 青年的声音低哑:“我记得。” 公子儒侧过头,扇子握在手里,不知道要怎么动,更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想要笑一下,打个哈哈过去。 “我记得,你不要装不记得,阿儒。” 汪东城慢慢坐起来,手上却还扯着他的袖子,把公子儒直接带到了床上。 辰亦儒被他抱在怀里,没有抬头:“我记得又怎么样。” “你要是愿意,昨日那就当做嫁给我了。” 公子儒怕扇子硌到他,伸手把雅瑟放到床边了,想找个什么东西攥,结果汪东城又全身赤裸着,没东西好攥,只好攀住他的臂膀。 丞相府长子,身担重任。 怀中人的手颤抖着,汪东城握住他的手:“你可以不承认,我却不能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辰亦儒说:“不过是治病救人。” “禹哲和修,你是在想他们吗。” 终于开窍了,公子儒勉强爬起来,整理衣服。 汪东城心中烦乱,但其实这件事,也没有那么让人难堪。 无论他和谁在一起,又或者只是独自一人,他害怕过寂寞,至今还渴望爱人的拥抱,但如果真的没有,真的让所有人都为难,那也没有关系。 “我想参军。” 这些儿女情长面前,还有关于天下,天下人的愿望。 辰亦儒把扇子放在手里:“你身体不好,要保重好自己。” “对了,太子已经将开放大内武库的奏折呈上……被圣上训斥了。” 汪东城说:“我相信他做得到。” 青年走的时候很有些狼狈,赶在唐禹哲和修来看他之前就离开了,辰亦儒帮忙收拾的包袱。 甚至走的时候门都不敢走,直接跳的窗户,有的时候,情债难缠啊。 夏天说:“东东哥,咱现在去的哪个方向啊?” 鬼龙比较满意:“我鬼龙终于要上场了!” “修在西北军的青字营,我去北方军。” 夏天:东东哥你很狠心唉。 其实不是不愿意见到他……只是有些软弱,类似近乡情怯。 他汪东城一向自认为交朋友光明磊落,怎么会到这个地步,青年一边赶路一边回想,还是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没问题。 汪东城想着赶路也不要那么着急,他走得慢一点,好好沉心静气,沙场刀剑无眼,他应做好万全准备。 走到一个州城,汪东城便休息数天,像吴尊那样品尝当地美食,又或者只是到处转转。 这样清闲的日子还不错,只是寂寞。 他是父母的老来子,自然是千万宠爱中长大,家道中落时在外面飘荡也有挚友相伴,现在却孤身一人,实在寂寞。 原本想着要不招个仆人回来,却又实在是不敢招惹别人了,只好无事时就跟夏天鬼龙说说话,鬼龙要么是想出来玩,要么是想上战场,其实他这个“人”简单好懂得要死。 夏天也好懂,你问什么他答什么,清纯得像一捧雪。 快到北方军所在州时,汪东城的脚程反而快起来,这一路上他也玩得差不多了。 翌日上午,汪东城前往城中北方军征兵处,竟然空无一人。 那地方虽然干净整洁,但看得出还有人气,是先不久才走的。 汪东城回客栈的路上便听说了,离国宣战了。 也许北方和西北方之间有消息的滞后性,可天涯堂不一样。 汪东城从天涯堂处得知,离国偷袭,直面离国骑兵的就是西北军,玄字营定远将军,陈德修,一马当先,一把长刀就砍死了离国大将军。 陈德修由此被离国士兵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直到三日前,他失踪在战场上。 汪东城用轻功走了十三天,几乎要不吃不喝不睡。 进入西北军很简单,在战场上失踪也一样简单,唯一艰难的是如何找到陈德修。 汪东城的一刀一剑在战场上几乎是所向披靡,很快就要当上武官,他拒绝了。 一日夜里,汪东城用轻功潜入离国军营帐,探听得知他们也还在抓捕定远将军陈德修,这才放心一点来,修还未曾落入他们的手里。 尔后他跟踪前往周边搜查的离国士兵,每次身上都带着水和干粮。 跟踪的第九天,好像有些眉目了。 离国士兵欣喜若狂,汪东城站在房梁上,居高临下,也满心焦急地等待着。 这是一个破败至极的房子,它的主人可能逃难去了,也可能是已经不在了,汪东城站在房梁上都感觉有些摇摇欲坠。 地窖被打开,下去探路的离国士兵久久没有消息。 黑暗中,一把浓烈血腥气的刀架在他脖子上。 汪东城说:“修!” 于是一个热烈的拥抱迎了上来。 陈德修一身的伤,蓬头垢面,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在那一点小小的烛火之下,他看到了他的爱人,他最重要的人。 也是天下第一,也是刀剑客,用那一刀一剑,来救他了。 换个地方稍微梳理清洗后,汪东城开始为修疗伤,他身上伤口情况很是不好,多处开始化脓,他想好在辰亦儒贴心,药粉药丸一应俱全。 给修喂下后他便开始传功,帮助修用内力运转而治愈伤口。 一天一夜后,修的伤口基本已经痊愈,汪东城却是精疲力尽了。 有时精疲力尽是好事,可以开发一个人最大的潜能,有的时候它会导致小命不保,那就不太好了。 他们如今不敢逗留过久,修借了一匹马,而汪东城终于答应了鬼龙。 [东all同人]16/为美人口的修 宫女们都在偷偷看那个有些阴冷的俊俏公子。 “太子殿下安。” 吴尊对他点点头:“庚霖,好久不见了。” 炎亚纶笑一下:“回禀殿下,正是,不过我看殿下倒是一点不生疏。” 他从袖子里拿出一封信:“我是来帮我爹送信的,时候不早了,殿下好生休息。” 这表示这封信足够重要,足够急切。 太子殿下端坐着,手边一盘糕点,上面印有“裕雪”字样。 炎亚纶离开皇宫,在马车里他没有揭开帘子来看,因为他早已熟悉了这里的一切。 极高的城墙,很多的人,所有人都沉默着,活在规矩里,等待,上面的人等待更上面,下面的人等待爬上去,只要稍微有一个机会,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用尽手中所有的筹码。 有的人不是喜欢赌,而是不得不赌。 有的人有不赌的资本,但他们已经被权利迷红了眼睛。 紫禁城有一万种姿态,纸醉金迷,恨怨滔天,或者……千秋万代。 炎亚纶还有一个名字,姓吴,他的父亲是当今圣上的义弟。 私人别庄之中,炎亚纶宴请一位戴斗笠的女子。 只有他们两个人,气氛之古怪,好像死水一般沉默。 女子的丹蔻露一节出来,清雅的色彩,慢慢拿出一卷纸。 而炎亚纶的手撑着自己的下巴,看起来有些不耐。 女子的声音压抑着,低低地回响在这巨大的房间之内:“可是……” “张良娣,董良娣信誓旦旦地说那是男胎,她害得你生不了皇孙,你们张家就指着你呢。” 炎亚纶握住那卷纸:“你当不了太子妃没有关系,你可以让你的父兄都当上丞相,尚书,到时候,谁敢看不起你。” 女子闭了闭眼,好像脱力了一般,终于还是放手了。 黄沙漫漫,大斐士兵疑惑地发现城门下的离国人一阵骚动。 从离国军的大后方,有一袭红衣,怀中一个人,不就是他们将军吗! 他们找的那马已经老了,全力奔袭起来,依然像是不要命一样。 汪东城手中鬼龙,陈德修手中夏天。 青年听到鬼龙的狷狂笑声。 仿佛一瞬间乌云飘荡,漂浮了整个天空,而一片昏暗之中,鬼龙的玄铁之身却异常光亮,血从未停下,一层层覆盖,沾染他邪笑着的眉眼。 连那匹马都疯狂起来,前蹄扬起,高声斯鸣。 一个个敌人犹如枯草,被切割,倒下,血迹飞溅,滴到青年的眉心。 那一刻陈德修以为很慢,他几乎听到身后青年的心跳声。 他们惊声尖叫,比那匹马还要疯狂地逃跑,连滚带爬。 陈德修看到青年的发丝乱了,有缕飞在他的精致眉眼中,在那滴血之上。 我若要开杀戒,必定是真正关键之处。 他的天下第一,第一次开杀戒,是为了救他。 有风狂乱地吼叫,掀起一切它们能带走的东西。 汪东城的红色衣角微微摇动,他感到好像重了一点,那是敌人的血。 千军万马之中救了一个将军回来,而且还顺手把离国好几个将军弄死了。 那之前就对汪东城青睐有加的将军更是骄傲得不行,死活不让其他将军跟他说话。 “汪……少侠啊,这个你留下来,除了兵马大元帅的位子,你想坐我这个地方,我都给你让位。” 汪东城笑了笑,他坐在修的床前,修正死死看着那将军呢! 果然没两句话修就把那将军赶走了。 红衣青年手上端着药碗,一勺一勺喂给他,也许是嫌麻烦,修示意汪东城把碗给他。 那药一看就苦得要命,棕色的黑,伴随搅动的勺子,荡漾出许许多多不同的黑色。 定远将军一口气就吞了那好苦好苦的药,然后按住汪东城的头,唇贴上唇,终于把药的苦味也分享出去。 汪东城好不容易推开他,想说些什么,又被他的修堵上嘴了。 终于到氧气皆尽,汪东城的舌尖都有些发麻了,修才放开他。 青年的嘴角勾出银丝,修的指尖为他轻轻擦去。 他们靠得很近,修的鼻尖贴在他的脸颊。 呼吸交融,修指了指红衣青年的泪痣:“刚刚重合在一起了。” 他们那两颗几乎一模一样的泪痣,简直像两颗命定的星星。 他握住汪东城的手腕:“我还没问清楚,你要参军为什么不来西北军?” “我们都知道了。” 他身上的伤早已经大好了,于是坐起来,坐到汪东城身上:“你觉得对不起我还是怎么?大东,我早就知道,我爱你,他们也爱你——肯定没我爱你。” “是你救了我,我是你的,谁敢说不是。” 陈德修低下来,看到汪东城已经发红的耳尖,也笑了一下:“我就不白日宣淫影响军中纪律了。” “总之你不要躲着我,不要害怕我,大东,东城卫永远在,永远守卫你。” 这一夜他们睡在一起,修还一直抱着他,像一个小孩子缠着大人样的依赖。 但汪东城想,也许是他更离不开他们。 他的确是一个太怕寂寞的人。 青年因为下身的湿热而迷迷糊糊地睁眼。 被子下鼓动着什么,汪东城几乎要疯掉,恨不得马上逃离这个可怕的世界,然而这的确不是梦境,他只能闭着眼睛强迫自己,伸手进去,摸到一颗毛茸茸的头。 修那张很可爱的脸冒出来,眼角发红,有些泪光盈盈的模样了,当然最显眼的还是红肿的唇。 汪东城几乎是哀嚎着叹息了一声,扶住额头,小声喊他:“修……” “不舒服吗?” 青年摸了摸他的嘴角:“不需要你这样啦……” “我不是讨好你哦,或者说,我就是想讨好你,怎样?你不让吗?” 下面被修带着厚重茧疤的手拢住,青年的喉结滚动,被陈德修看到了,又被咬一口,酥痒痒的。 [东all同人]17/再见太子殿下 “辽州汪东城册封云麾将军。” 青年的腰挺拔笔直:“臣接旨。” 回军营的路上将军对他说:“若不是你这次从深入敌后冒险,离国人不可能这么快就退兵。” “是大家的功劳,我沾光而已。” “我们去了京城述职你可不能再这样你啊我啊的,听到没有?这事虽小,可若是讨了圣上和太子殿下的不喜,那就麻烦大了!” 汪东城于是想,都说武人粗野,看来不可尽信。常年带兵打仗的,都是粗中有细的人物才对。 陈德修也立了大功,虽然没有汪东城这样直接由小兵升到丛三品的骇人成绩,但也所得颇丰。 “威远将军?” “云麾将军?” 二人都笑盈盈地作揖。 等进了营帐,陈德修又发愁起来,把头塞进青年怀里问:“你又要去见太子,怎么办?” 汪东城就知道,其实他自己也烦着,吴尊,那个九五之尊的太子殿下,当日的情形,想一想也没那么不堪吧…… 只不过他是流着血出的东宫而已。 一年多了,石榴树是不是长得更好了,快结果了吧。 “它怎么还不结果?” 五爪的龙隐约在石榴树叶下,太子殿下亲自修剪它。 花匠低着头:“回禀殿下,这树木总是玄妙,都说人非草木,实则……草木非人呐。” 吴尊摇了摇头:“什么都不差它的,还不结果。” 其实太子殿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想看看这棵树结果。 都说石榴多子多福,他们吴家没这个福气,向来子嗣单薄,所以那次,红衣青年问他,那个侧妃还有孕,他实在是慌乱极了。 可现在他后悔了,其实随便抱一个孩子养又如何? 谁管得着,谁知道?难道吴家列祖列宗,他大斐的各位先帝,就真的能蹿出来指着他骂不孝子孙吗。 更何况他长姐都还有孩子在,早知道…… 总还有机会,他又要回来了,他在边疆一年,不知道身上受伤没有。 他是太子,是君,他不希望以这个身份来压汪东城,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庆幸,至少他们一定会见面。 身为云麾将军的汪东城躲不过去。 这一年来,和辰亦儒唐禹哲的通信都未曾断过,只不过……看看信纸就知道,公子儒的信纸都是两张起步,语气依然温润如玉;唐禹哲的信纸都跟洗缩水了一样,短小异常,通常就几个字。 要么“安”,要么“好”,要么“安好”。 看来一年多前那次落荒而逃,他还在生气。 汪东城想着等出了军营就去找唐禹哲,他现在身份不在能那么肆意了,更不好意思喊唐禹哲到西北来,人家在明城待得好好的,凭什么要来。 汪东城在军中也是最得士兵喜欢的将军,他平易近人,最爱护士兵,脾气也好,从来不随便惩罚下属,最最重要的是,他会教大家武功! 云麾将军说了,他原来是想开个武馆的。 他们的云麾将军汪东城,武功之高强,自然是人人皆知,万军中突围,还带着一个伤员,骑的是匹快老死的马——那场战斗后不久,这老马就死了,它是在睡梦中死的,也算是善终了。 那武器更是不得了,那把刀多霸气!他们连多看两眼都觉得遭不住,有股子冷劲直往眼睛里面钻。 剑就温和多了,而且削铁如泥,轻盈之至。 春夏秋冬的轮转很快就来,汪东城想起少年时,他们一起求学,不论季节,夏天睡在山林之间,得了熏蚊虫的艾草就好了,其实很安逸;冬天他们拥抱在飞雪之间,总能找到一个很不错的洞,就是那样过来的。 他的一招一式,虽说都是老天爷教的,但未尝不是唐禹哲在他身边陪伴的原因。 西北军的庆功酒也是要办的,并且很要办得好看,他们骑着马进京城,百姓夹道欢迎,无数姑娘的手帕啊香囊啊扔下来。 汪东城长得好,又目标明确,一身红衣,够显眼。 下马以后陈德修默默看他,好像受什么委屈一样。 人影错落,传杯弄盏,汪东城穿着官袍,一直默默吃一点什么,大家也知道他酒量不佳,少有人来找他敬酒——有也被威远将军拉走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宴会结束,结果还是被人留下了,倒不是太子吴尊,而是皇帝陛下。 御书房内早已站着一个人,像等候多时了。 炎亚纶,好在汪东城没喝多少,人还认得出来。 “汪卿,这是我表侄庚霖,他早已仰慕你多时,不若你们好好说一说话?” 吴尊在一旁脸色巨变,他走出来一步:“陛下,庚霖虽是皇亲国戚,可身无一官半职,就要朝廷命官陪他,未免……” 圣上不轻不重看他一眼:“朕倒是记得,从前你身边也有个红衣客卿,怎么现在不见了。” 是,怎么现在不见了? 汪东城行礼,像是一点不为难,立即被太监带出去了。 御书房内只剩下一对父子。 太子殿下说:“父皇,皇孙已经出世了。” 圣上把茶为他倒一杯:“儿,可你要他有什么用呢,庚霖要他才是有用的。” 吴尊跪下:“陛下娶我母亲时,也是这样想的吗?也是问,有没有用的吗?” 更何况汪东城对他怎么可能无关紧要。 “皇儿啊,你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怎么还如此稚嫩——让你上那条奏折的,就是他吧。” 太子殿下抬起头:“陛下……” “庚霖的父亲到底还是姓吴,是属于吴家的武林盟主。” 他慈爱的目光看着他年轻的儿子,他等待这个家族的千秋万代。 [东all同人]18/美人被弄哭/发交口爆 他们许久不见,炎亚纶扶住这位云麾将军的手臂,让他小心点走路。 汪东城现在已经开窍,比常人还要敏感点,立即退了半步,走在他身后位置。 “炎公子请。” 炎亚纶侧过去看他,眼神是掠夺的侵略感:“我只喜欢在你这里听到这个名字。” 其他时候,他还是更喜欢当吴庚霖。 走到最后,所有人退下,只剩下他们两个,前面一道门。 炎亚纶推开,有一对少男少女,看起来才十二三岁,被绑着,满眼惧意。 他对他们抬抬头:“大东,把你的武功传给我,你可以吸他们的灵气进补,这一对是内功大师的孙子孙女,看我对你好吧?” 汪东城说:“我不呢。” “早猜到啦。” 他鼓掌,几乎是一瞬间,有数十人持着刀剑站出来,汪东城仔细数了数,有二十一个人。 青年想起,从前炎亚纶在英雄榜上的排名是“二十三”。 “你以为他们拦得住我?” 炎亚纶摇头:“拦不住,但拖得住。大东,你身边又没有鬼荣夏天在。” 带武器觐见是找死。 “或者……还有一个方法,我们双修,”炎公子认真看着他,“这样你不会损失太多内力,那两个小家伙也不会受伤了。” 汪东城侧过头去看那两个小孩,女孩英气坚毅,男孩玉雪可爱,现在嘴被堵上了,可眼睛还眼巴巴看着他。 他不得不怀疑炎亚纶要这两个小孩来根本不是为了给谁进补,只是用于威胁他而已。 “好。” 双修也分两种,一者水乳交融,情投意合,一者只需要二人坦诚相待,距离够近即可。 他其实没那么大牺牲,却可以救两个孩子。 于是那二十一人退下,汪东城感觉得到他们就在门外。 两个孩子也被带了出去。 炎亚纶说:“我早等着这天。” 他拉住汪东城的腰带:“你看我对你多好。” 多么爱你。 汪东城想,炎亚纶只是更想要他的武功,也许有点爱,也许有点喜欢,不过那都是在利益之下的。 他不会接受,也不会在意,因为他根本不爱,哪里在乎这个人爱不爱他。 也许有的人只适合见一面,比如他和炎亚纶。 “你的小雨呢?” 炎亚纶说:“早收到库房去了,它的材料还是差点,你喜欢吗?可以送你。” 青年摇头。 那是一把很有灵气的剑,也许再几十年,也许再几百年,就可以化灵。 他的主人却看不出来,因为他的材料不好。 炎亚纶为青年脱下外衣时,一声巨响,轰鸣之中,汪东城已腾空而起,炎亚纶倒在废墟之间。 那支扇形的簪子,此时火纹几乎要燃烧起来一般。 鬼凤来了,那么…… 唐禹哲也来了。 他还来不及说话,唐禹哲抱住他,直直飞向宫外城墙。 无需几刻,唐禹哲已经把他带到了近郊的林间。 一口血喷涌而出,汪东城为他把血捧住。 “你……” 唐禹哲含着血的唇吻他。 他的衣襟上还是血迹斑斑,唐禹哲说:“你还是要躲着我吗?” 汪东城抚了抚他的唇:“我早想你了。” “是不是我不来,你就真献身了?嗯?这么伟大,还记得我唐禹哲,真稀奇。”他压在青年身上,浑然不顾自己身上还有伤。 汪东城怕毛手毛脚让他动气,差点把双手举起来:“没有,那不是还有一种双修法吗。” “傻子,早知道就把你睡了,笨得全天下的人都要咬你一口。” 青年搂住他的腰:“禹哲你身上还有伤。” 唐禹哲于是扣住他的手腕:“那你不许动,必须任凭我的处置。” “这里……不太好吧。” 一阵微风,吹落两片叶子下来。 唐禹哲吐一口气,几乎还带着血液腥甜:“天为被地为床,就当我们已经拜堂了。” 青年一向听他的话,说是“任凭处置”就真的一动不动了,眼眸垂下去,很可爱,唐禹哲便解开他的衣服。 不远处有各色鸟鸣,一声响,便涌起无数回应。 树叶好像便因为这声音而翻起浪潮。 唐禹哲将鬼凤从头上取下,长发散落,蔓延的黑色丝帘几乎要将他们遮住。 天涯堂堂主便绕一缕发在指尖:“这是你给我留的,我还未曾剪过它们。” 汪东城有些不解其意,很快他就明白了。 丝丝缕缕的乌青发,放到了他的下面,一圈一圈绕上去。 汪东城很想撞死在这棵树上,他感到喉咙里好像有一簇火,烧得他一点话说不出来,连眼睛也不敢看一下。 唐禹哲却掰着他的脸,非要他看着自己。 “你给我留的,你不喜欢?” 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事吧。 汪东城的眼角都有些发红了,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激动,衬得那颗泪痣都勾人。 他的手就在发丝之上撸动着,细而丝滑的质感在这个时候变为了折磨。 他泄出来,流到唐禹哲的指尖,黏腻腥气得很,汪东城面红耳赤地道歉,唐禹哲于是把指尖伸到他唇边。 “听我的。” 乖乖张开嘴,让他的指尖在口腔中随意摸,青年的眼神往别处去,本来就红了的眼睛更红了,泪盈在眼眶,好像要哭了。 哭了好,不然都不解气。 指尖在青年的唇舌之间搅弄,突然两指夹住那舌,湿热柔软的,唐禹哲凑上去吻一口他的嘴角。 “本来不想的,但还是更想看你哭……嘴张开。” 汪东城流了一点薄汗,亮晶晶地在身上,于是发丝也贴在脸上,看起来有些湿漉漉的柔软。 唐禹哲让他坐起来,靠在树上,解开自己的衣带。 这件事汪东城虽然羞涩,但比刚才好一点,那实在是有点超出人的想象——没有说给他家堂宝宝口就是想象过的意思。 这是他第一次做,先试探着吻了吻顶端,看起来好像没事,唐禹哲的反应也还好,于是张开嘴,试着含进去一点。 唐禹哲又不是不心疼他,知道现在这样已经算极限了,再逼指不定这个人就真的翻身跳下树了,慢慢来就是。 有兔牙轻微的存在感,不碍事,汪东城很有分寸,努力让自己不要伤害到唐禹哲。 唐禹哲的手抚摸青年的发丝,其实这个视角汪东城很可爱,像一只毛茸茸的大狗在吃什么……很可爱。 等到青年好像适应了,唐禹哲扣住他的头,帮他垫好了才把人往树上推。 青年湿热柔软的口腔,他感觉到了。 唐禹哲很喜欢。 汪东城咳嗽起来,果然泪眼朦胧,但唐禹哲没有心软,又顶了进去。 青年很美的凤眼泛红,眼泪滴落下来,流淌在眼角,不一会就被唐禹哲擦去了。 [东all同人]19/凋零在他的怀抱 鬼龙和夏天当然也被带出来了,现在正和鬼凤聊天。 “你说我们能活多久?” 夏天蹲在那里仰头看天:“其他的物件不好说,我们应该能活个几千年吧——也不一定,指不定哪天就步入情劫,自爆了事了。” 鬼龙说你就不能有点出息吗。 “什么情劫,我鬼龙要是死,就得死得天下皆知。” 鬼凤说:“天下皆知的情劫也不是没有。” 白衣的夏天摇摇头:“其实我感觉,我们和他们人一样,寿命长短,其实没那么有所谓。” “人命长短,几十年之差,我们就更大,几百年之差,然人之成就不是以年高而论,我们也是一样。” 鬼凤抱臂:“想说人死轻如鸿毛,人死重如泰山就直说。” 白衣人无奈摇头:“就是这个意思。” 夏天问鬼凤:“你有没有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有肉吃有羊乳牛乳喝,还有那么多崇拜自己的人,他从来不想这个问题,这是鬼龙的回答。 “没有,我想我还是有点意义——这次不就救了你们主人?” 夏天捧脸,看远处的山川:“对,你救了东东哥嘛。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我诞生于他的手中,他还活着,我就还是他的夏天,我还会继续在他手中。” 鬼龙原来准备问夏天“他要是死了”怎么办的,想一想又懒得问了,其实没第二个答案,如果是他,汪东城死了,他才不会陪着一起死。 但是也不会再多求什么,那就随风飘荡,死也好,活也罢,都尽力了。 他们这些武器本就生来淡薄。 朝廷下了通缉令,说是云麾将军汪东城通敌叛乱,现在更是伤了一位贵人,三千两黄金,要他的姓名。 汪东城无所谓,大家都挺无所谓,可陈德修还在京城。 威远将军陈德修已被押入天牢,罪名和汪东城一样。 唐禹哲说他来救汪东城的时候,陈德修就已经被人看住了,而且还是那个老货——当今武林盟主,圣上义弟。 “那个老货实在厉害,我和鬼凤能打赢他,可那天为了救你已经用过一次了。” 汪东城说无事,他去救陈德修。 如果救不成,那死在一起也行。 “犯人汪东城,自投罗网。” 他看着那位太子殿下,依然淡然着:“我们可以交换。” “交换什么?” “我可以为你们卖命,你们把陈德修放了。” 吴尊伸手,几乎想要为他整理整理那发丝。 青年看向公子儒,辰亦儒维持着平静,动也不动,于是汪东城向他笑了一下。 太子殿下收回手,在他身边的炎亚纶额头上缠着白纱,还紧紧看着汪东城。 “我们要你的兵器,鬼荣和夏天。” 青年说:“他们不会跟着你。” 鬼龙性烈,自不必说,夏天也不会愿意跟着这样的主人。 谈判僵持,耗了一天后汪东城就下了他的大牢。 不过照这个情形看,应该是上面那位动心了,他毕竟是天涯堂英雄榜承认的天下第一,有天下第一来卖命,总比他的内力都给炎亚纶吸走实在。 毕竟他们手上有汪东城的把柄,却没有吴庚霖的。 这样僵持了数天,连炎亚纶都没有了耐心,说是回中原养病了,他才终于见到了修一眼。 修看起来也还好,没受多少苦,汪东城想也许是吴尊照应了的,他会是一个好君主,汪东城一直这样想。 只是他还是对汪东城来救他这件事异常气愤,恨不得直接把汪东城赶走才好,可汪东城已经入局,由不得了。 朝廷松口的那一天,好像发生了挺大的事,连狱卒都议论纷纷。 汪东城被放出来,一刀一剑被呈上,然后呢? 他询问修的去向,一道声音代替辰亦儒回答了他。 “戴罪立功去了,想必你也可以。” 当今大斐天子,如今居然憔悴不少,鬓边白发多了。 辰亦儒向圣上行礼后为汪东城解释:“离国人勾结昭国,卷土重来,这次他们的野心恐怕不是打劫些粮草就可以满足的。” 汪东城自然无需再说什么,临别的时候,他赠了一枝枯干木棍给公子儒。 小斯在旁边还纳闷着,心想也许是个什么低调有内涵的草药? 只有辰亦儒和吴尊知道,那原是一株牡丹花。 凋零在天下第一的怀抱里。 唐禹哲去杀吴庚霖和他那个老货去了,他说如果汪东城死了,指不定他也就死了。 所以信里说让汪东城要活着回来,他好开心一点,鬼凤也开心,他们就可以合作得开心点。 [东all同人]结局/汪东城一身红衣 汪东城带了三千骑兵,这已经是紫禁城尽力了的结果,现各路大军都在应战,北方军战线最为艰苦,陈德修便是以戴罪之身去的那里。 先前汪东城就准备去北方军,阴差阳错没去成,如今又要去,他自己也是颇多感慨。 那一次他在路上,用了十多天,这一次他带着五千骑兵,仅仅五天,便已经接近了北方军大营,这已经是整个部队的极限了。 不仅仅是马的脚程,连人都快受不了了。 可没有办法,前线紧急。 虽说京城那边已经完全保密,可难说有没有内奸又或者离国人有没有暗哨,于是汪东城只能以一种最累最保险的方式行军。 先是派人查看,凡是不清楚状况的,一律迂回绕行,连炊烟都不烧起来,就这样,用了五天五夜。 在赶路的最后一个夜晚,汪东城睡了三刻,然后起来,骑着一匹乌黑的马,看到夜空,一瞬间捕捉到不对的气息。 不远处就是那个天下第一雄关,吴尊曾经说过的,他的父亲死前曾经唱过的,望月关。 汪东城因为和队伍同行,所以反而还未曾如何使用过内力。 但他没有莽撞,望月关太高太险,即便是他上去了也会耗费内力。 “鬼龙夏天,麻烦你们了。” 黑衣人和白衣人对视一眼,尔后朝相反方向离去。 不一会就都回来了。 “东东哥,如你所料,西方和东南方向都有埋伏。” “而且他们还有援军,看样子是要截粮草。” 汪东城知道情况不好,便召集全军。 青年骑在马上,他今日穿的简单,一身黑衣便装,连铠甲都已经收下去了。 “将士们,有人出卖了大斐,现在西方和东南方向都有伏兵,并且数倍于我们。” 不顾底下人的议论纷纷,汪东城举起手中令牌:“金吾卫右将军听令!” “属下在!” “你带着全体铜字营向西北方向进发,注意探路,路遇敌军,迂回绕背,直到你们到达战线,直到你们见到北方军大将王铭!” “是!” 那是个中年男人,小心翼翼接下令牌后抬头问:“将军,那你呢?” 汪东城勒马,转头看向那天下第一关。 “我去望月关。” 那些人要对这些地方的埋伏支援,就必定路过望月关,无论是翻阅还是绕路,这个天下第一关,都还屹立在那里。 把那匹黑马让给了一个士兵,并且向金吾卫右将军要走了他的弓箭,汪东城背上鬼龙夏天和那把大弓,开始爬山。 他从未感觉过内力如此充沛,他再次回到了他老师的怀抱之中。 攀爬望月关用了一天,等汪东城到达山顶时,他的外衣早已破烂,化成碎片了,于是里面的一身素衣露了出来,白得和山巅的雪混在一起了。 如果那些离国士兵昭国士兵运气够好,也许他们已经在汪东城攀爬的那一天完成了增兵。 事实上汪东城已经预料过,但凡是个缜密细心之辈,必然便不会挑选在白天增援,夜晚才是他们最好的保护。 他们不知道,属于大斐的第一高手,也是天下的第一,站在那座奇高无比的山上,静静等待着。 离国元帅正手拿地图,仔细琢磨着:“从前线的消息来看,那个叫吴庚霖的斐国人没有骗我们。” “大帅,那我们还继续增兵吗?” “你去把赫善拉大帅叫来。” 赫善拉揭开帘子,哈哈大笑:“既然那地图是真的,还跟我商量什么?” 离国元帅指了指地图中那座雄关:“这里有些危险呐。” 赫善拉一开始也觉得,直到他从身边人那里知道了这座山的高度。 “慕容察,那么高的山!谁能在上面派守军队?!” 离国元帅慕容察摸了摸下巴:“也是,就算是个武林高手上去,没有补给也会活活冻死的。” “那我们就把所有援军都放过去!” 风雪呼啸之中,青年的须发皆白,他的手却还是原样,散发着温和的热气。 傍晚的霞光落在他肩上,偶有飞鸟好奇地看他这个不速之客。 直到夜色完全落幕。 汪东城拉起那张大弓。 有脚步声,如此细微,蚂蚁般地行走着。 弓被拉到极致,犹如满月。 飞箭落下,甚至听不到回响,青年的指尖轻弹,听到蚂蚁们小小的声音停歇瞬间,然后慌乱。 直到弓箭放完,其实也不算什么,有形的弓箭用完了,无形的总还有。 其实这一批弓箭只是用来吓人的,无缘无故天上飞下来弓箭,还是在晚上,那还不够吓人吗?普通的军队早就散了。 然后小小蚂蚁们四散,离开了,好像啸叫着。 一批什么东西来了,反正肯定不是蚂蚁,很粗重的呼吸和粗砺的脚步声。 汪东城用内力聚起风雪,抓住了十二把剔透的弓箭。 从夜晚到白天,汪东城没有数,不过他想也该发出去几千把箭了。 第二天来了,看来他们都知道,这里有一批奇怪的敌人。 汪东城的内力还没告竭,他向他的老师借了许多。 于是第二天也熬了过去,汪东城看到登云梯的影子,其实他正等着这东西来呢,他嫌无聊。 第三天凌晨,随着日光逐渐明亮,汪东城看到山脚下堆积的尸体。 他活动了一下手臂。 山下血流成河,几乎要汇为江海。 所有士兵踩着尸体向上攀爬。 所有人都杀红了眼,他们的将军有一只鹰,那只鹰高高地盘旋,飞翔,然后回到将军的肩膀。 那只鹰告诉他们。 那上面只有一个人。 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啊。 只要杀了他,或者他死了,被冻死的或者摔死的无所谓——现在有所谓了,他们希望,这个人必须死在他们的手里。 第四天,汪东城的手开始发抖,那没有关系,鬼龙还能用,夏天还能用。 夏天难得提一次意见。 他说你走吧,我们留在这里,我们可以死。 因为我是由你诞生的,我自然可以代你去死。 汪东城拒绝了。 器灵本身便都是长生种,现在死了多可惜。 倒是他汪东城,已经活了二十三年了,够得上寻常人家一生的一半了。 其实还没活够。 但是青年必须要站在这里,直到敌人退兵,或者他死。 第五天,夏天和鬼龙都沉默着。 山脚下的尸体,已经快垒到半山腰,还在往上爬的人靠着兽性。 汪东城的白衣开始沾染他自己的血迹,不过没有关系,很快就会结冰的。 没有人数得清,这里到底死了多少人。 没有人敢上去了。 没有人敢经过,下层的尸体已经开始流脓。 上面的那个人,也不能再走下来了。 汪东城拄着那一刀一剑。 那张俊美无双的脸上,血丝还来不及蔓延。 银白的月色之下,青年伫立素雪之上,脚下有红色的冰花。 汪东城一身红衣。 他还站立着。 天下第一刀剑客,死于天下第一关。 [东all同人]番外12 公子儒卧房中总有一枝枯木,很细瘦的杆子。 公子儒虽然爱护那小小的枯木,但从来不把它带出去,新来的小斯觉得,也许是他太爱那枯木,所以舍不得带走。 要说公子儒,现在更多的读书人愿意叫他一声“儒先生”。 自新帝吴尊继位后,励精图治,开放大内武库,由镇远将军陈德修主办此事,为了让天下百姓得以沐皇恩,公子儒在各地开设不收束修的学堂,以便百姓识字。 唐禹哲退任了天涯堂堂主之位,当年他亲手杀了武林盟主父子,引得江湖中人人口伐笔诛,他也不是很在意,本来当年这个位子也是老堂主非要给他的。 现在倒落个清闲,整日在大斐到处转,要么是沙漠,要么是雪山,要么是江南,也好玩,一住就是两三年,腻了就换着住,时不时陈德修还去看他。 那一仗以后,望月关可是出名了——虽然它本来就够出名的。 太子殿下听说了有这么个奇人,饭都吃不下,谁都拦不住,马死了就换匹马,一直换了整整六匹马,日夜都未曾休息的,要不是属下忠心耿耿,知道太子殿下这身子骨受不了,太子指不定就死在那山上了。 直到离昭两国阴谋被揭穿,尽皆退兵,陈德修才得以赶来。 他爬上去,太子殿下就在下面看着。 看着他空手回来。 那个人什么都没给他们留下。 也许已经化在风中,也许已经摔下悬崖。 太子殿下是当场怄了一口血出来的,史书上这个叫做吐红归心。 意思是君主为了已逝去的人才而感到可惜,遗憾到气血攻心,以至于吐血,代表了贤明的君王是如此爱惜人才,天下必定都会为了他而归顺。 鬼龙夏天再也没有踪迹,仿佛和他们的主人一起消散在风中。 连鬼凤都对他们没有一点感应了。 许多年,东宫院子里的石榴树终于开花结果了。 可惜他的主人已经不住在东宫了。 那个花匠已经死了,据说是和某个宫女私通,被人发现了,害怕连累到那宫女,当时就投井了。 其实吴尊会放过他们,他会让他们一起离开这个地方,这座高高的紫禁城。 第一颗石榴结得不太好,里面的子也很少,当今圣上看了一眼就在笑,笑得十分开怀。 如今的内宫大太监名叫“林七”,他最大的特点是,有关于东宫的一切,尽皆沉默。 圣上那双分明很可爱的鹿眼,现在依然可爱着,笑盈盈的。 “寡人早知道,我们吴家没有这个福气。” 没有多子的福气,没有留下爱人的幸运。 至少他为了那个红衣青年,实现了愿望。 后来他们没有给那位天下第一立个衣冠冢,因为他不需要,他的心没有故乡,总是这个天下就够了。 红衣从此贵,硬生生逼得有些穷苦之地都换了嫁衣的颜色。 好在吴尊继位之后,大斐经济发展极好,再没有这样的事了。 秦家小五写了一首诗,刻在了望月山上。他不学无术,这首诗说来也没什么水平,但偏偏脍炙人口,也许是因为有些真情吧。 一生曾得千山走,幸识红衣少年友。 为修天下太平去,无往春夏与冬秋。 朱衫深埋飞雪地,故剑旧刀何人留。 天下第一葬天下,雨雪霏霏梦杨柳。 年年月月复年年,两鬓衰白再从头。 乡野村夫曾听闻,树虽已死根仍虬。 【番外二】 “喂,很挤唉,你怎么不去跟夏天挤?” 汪东城下意识抬手,看到自己满手的血,眉皱了一下,血迹很快化为点点红光散去:“当时鬼荣有一阵特别强大的吸引力。” “我就知道,肯定是因为我鬼龙的力量太强大,夏天那个货色,估计你进去他就爆了。” 一片黑的中心,两个灵体泛着点点萤光。 “这么黑,你不能点个蜡烛吗。” “不能,浪费灵力。” “等会吃什么?” “我说汪东城,你现在不是人了,不用吃饭!” 红衣青年盘腿而坐:“但还是很饿啊!” 鬼龙狐疑地看了看,上下扫动视线:“你应该是死的时候身上的裂缝太多了,现在灵力露得有点多。” “没事,反正时间还久着呢,几百年够你好好休息了,养得回来。” 汪东城四处张望,到处都是黑漆漆的。 “你平时就没有点娱乐?” “……所以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老想出去了。” 第一部完 [东儒同人]东城女/上/民国站街女装攻和老板受 辽城不仅有辽城米,辽城东有女,最出名的那个东城女,偏偏不是女儿身。 有人揭开帘子,辰亦儒等他多时。 风吹的雪跟他一起进来,炭烧得足,汪东城就把披肩解开了,搭在自己手上。 零零散散的雪花落在他肩膀,有一点微的冰凉,很快消散在屋里。 辰亦儒站起来给他披了一件薄的,看到他唇上的胭脂淡了一点,眼神漂过去,接过了那件兔毛披肩。 “轻薄你了?” 汪东城拿过桌上的镜子,仔细看自己的脸和头发,那头柔顺至极的长发被他理得一丝不苟,光亮柔滑像一摊墨在纸上,化在他的肩背之上。 “没,就是——” 他眼神看过去,看到辰亦儒一瘸一拐地去给他挂那件披肩:“老板今天怎么来了?” “余老板轻薄你了?” 汪东城也不恼,把门关好了,把旗袍式的冬装扣子一颗一颗解开了,光裸了,就在辰亦儒面前,像专门展示给他看:“你看,好着呢。” 明明当年带了他两年,也给他换过衣服擦过身子,辰老板却是眼也不敢抬,好像面前真是一个姑娘,鼎鼎有名的东城女,他不敢造次。 长发的青年去换上干净短衫了,明眼人看得出,他那衣柜里的一排衣服,都是简约耐用的款式,换言之,没有特别强调过性别,没有让人一看那衣服就知道主人是男的女的。 汪东城一挽衣袖:“就是随便占个便宜,我习惯了,更大的便宜都被占过……况且我在这儿,怕什么?羞什么呢?” 辰老板好像待不下去的样子,从袖子里排了一串袁大头,不多,一串上也就四个,但对汪东城来说够多了。 “今年大家都辛苦,收成还不错,这是你的分红。” “老板,这可还没到咱轻鸿开家宴的时候呐?” “今年不开了。” 辰亦儒头也不抬地走了,身上墨绿长衫衬的他好像有松脂味似的,儒雅迷人。 汪东城某种意义上算辰亦儒带大的,即使辰亦儒也就只亲手带了他两年。 但有些人成熟的确就是在那么很短的一段时间内。 当年辽城饥荒,汪东城一家逃荒,本来汪父就年岁已大,身体抱恙,活活病死在路上了。汪东城又在人流里和母亲走散了,十六岁的小孩,那么矮一个,辰亦儒也只比他大一岁,但那个时候营养比他好多了,一下能抱起来他。 辰亦儒在人群中找到的他,辰亦儒把他带回家——即使这个家看起来那么不堪。 轻鸿院是辰亦儒的父亲唯一留给他的遗产。 辰老板原来被叫公子,儒公子。 留学回来了,却发现父亲已经病重,多数钱财已经被父亲的姨太太卷走,只剩下了这青楼楚馆。 还是儒公子的辰亦儒为了父亲去求亲戚,一个伸出援手的都没有,后来他去求那个姨太太。 没有结果,辰亦儒回家的时候,瘸着腿。 所有的钱都用在父亲身上了,辰亦儒从此落下了腿疾。 所以说,他们是一对苦命孩子呐。 东城女的美名从古至今一向响亮,民国以后就更稀奇了,因为够乱,乱,就需要噱头和手段。 辽州东城女,唇挽胭脂雨。 汪东城十七岁,在轻鸿院养了一年,虽然日夜思念父母家乡,但至少有粮食吃,有人疼他,气色很快好了起来,眉眼长开了,细眉凤眼,看起来比画上的姑娘还清秀。 他是辰亦儒亲手带的,而在这位留过学的高材生手底下,他自不必再留大清的铜钱鼠尾辫,汪东城当然是欢欣雀跃,他一向孝顺,最认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可又一个麻烦出现了,汪东城不愿意剪新派的短发——这又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 辰亦儒拿着剪头,他抱着头满地跑,那好吧,反正也就是多一把头发,他辰老板养得起。 却不想由此发生的许多事,后来汪东城想明白了,有些事发生了,就不要往回头想,不然只有越想越回去的份,最后归结到爹娘不该生了自己也是常有的事。 那就继续走,走到死,或者走到乾坤朗朗。 汪东城十八岁,被一个富商看上了。 原本他上那场宴席,只是为儒公子拿一支毛笔。 拿笔的姐们突然发了顽疾,手抖得一支笔也拿不稳,托她们的小弟弟来,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汪东城穿着长衫,披散的发丝下,精致眉眼间,有股子韧韧的滋味,眼角一颗痣,像一枝劲草的标记。 富商一下看傻了眼,连筷子都掉在了地上,轻声细语问他:“今几岁,姓什名谁?” 汪东城奇怪抬头,作揖对他:“汪东城,十八。” 那富商激动了,连这孩子的声音都忽略掉了:“可是辽州人?” 辰亦儒瘸着腿想站起来,已经来不及了。 富商一拍手:“没想到轻鸿院还藏着这大名鼎鼎的东城女啊!” 辰亦儒膝盖酸痛,痛得骨头都要碎了。 汪东城坐在炕上数钱,衣柜最底下翻出来一个钥匙,用它开了那个硬木箱子。 先是数一遍,从前有客人大方,也赏金子银子,当然现在还是银元占大头了——其实汪东城还是更喜欢金子,沉甸甸金灿灿,那感觉,踏实! 数完了再把刚刚辰亦儒给他的那四个银元也放进去,然后再数一遍。 不是他财迷,这些钱都是他攒着等以后见了母亲孝顺她的。 虽然这么多年了,可汪东城还相信着,他的娘还在,总有那一天,他们会团聚,总有那一天,他能把这些钱捧到娘面前。 然后多的一句话都不用说,因为他怕自己哭出来。 这些钱不是正路来的啊,可这个世道,他卖身——就算是上面那个,那也是把自己卖了。 没偷没抢,没烧杀劫掠,他还活着,他还活着呢,也许他早该死了。 要不是遇上辰亦儒,他早干干净净地死在黄土堆里了。 可汪东城知道,他总还是活着,这就是最大的理由。 他要继续活下去,他别无选择。 十八岁,上了去别人府里的轿子,辰亦儒给了他一把刀和一颗药丸。 药丸最好能下给那个富商,让他一泄如注,再起了心思;如果没有机会,那就干脆喂给自己,送去的姑娘闹了肚子虽然传出去不好听,但总好过汪东城被人欺负。 刀子是万不得已才能动的。 第二天早上回了轻鸿院,辰老板眼下的乌青怎么都遮不住,也懒得遮,他要等到汪东城回来了,才能放下一颗心来。 汪东城一进院子,两眼都发红,扑进辰亦儒的怀里喊他:“Calvin!” 这是辰亦儒教他的念自己的英文名,其他人都没有这个殊荣。 辰亦儒的记忆里,这是该是汪东城最后一次这样喊他。 汪东城擦了擦鼻子,规规矩矩站好:“老板,我把他睡了。” 谁知道那富商居然防备那么重,进屋子前要搜身,汪东城见势不好只能把所有东西都扔了。 辰亦儒站起来,把他抱住了,抱得好紧。 他听到怀里的人说:“老板,让我去接客吧。” 谁让汪东城是汪东城。 东城女呵,简直是一个诅咒。 她名气太大,以至于人们听到了便蜂拥而至,汪东城这是为了他着想,也是为了轻鸿院着想。 他当然可以任性一点,关闭轻鸿院,说谁爱干这下九流的就干吧,爷不伺候了,然后带着汪东城就走,浪迹天涯,潇洒快活啊。 可院子里还有那么多号人,他走了,那些姑娘怎么办,下九流下九流,她们现在还有他这个老板保驾护航,帮着筛筛客人,就是这样每年得了病的也都不在少数。 等辰亦儒一走,她们就变成暗娼了,一辈子见不到天光的那种,直到死! 辰亦儒是他们的老板,怎么能就这样走了? 汪东城是她们的弟弟,怎么能就那么跑了? 商人之间有圈子,天底下哪哪都是圈子,那个富商……他们惹不起。 汪东城多懂事,多么懂事,不用辰亦儒开口劝他,他就自己说了。 他要去上街,年十八,风流年少的岁数,没有轻狂,只有懂事。 辰亦儒看到门口一盆他最爱的月季落了,于是他慢慢坐回榻上了,他说:“帮我把落花收拾了吧。” 汪东城蹲下去,一点点把花瓣捡起来了,捧在指尖。 辰亦儒说扔了吧。 长发的少年用他教的国文来对付他:“落红不是无情物。” 落红不是无情物。 难道人就是无情物吗。 待续 [东儒同人]东城女/下/凤冠霞帔成亲 汪东城选择上了那个富商,也是为了轻鸿院,至少他们好面子,不会将自己被一个男人上了的事说出去,甚至于有的人还发掘出了这种潜力,月月都要来找轻鸿院的“东城女”。 于是汪东城成了辰亦儒手里的头牌。 辰亦儒其实宁愿自己手里没牌。 但总之他接住了,他接住了父亲留下的唯一遗产,接住了十六岁干瘦的汪东城,也就接住了时至今日的痛苦。 他和汪东城一样无路可走。 他们总是那么地相似。 唯一的区别是,辰亦儒不用卖身。 无数个东城女坐轿子出去了的夜,辰老板的房间里点一盏灯到天亮。 没有人知道,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那还是不知道的好。 不多时报纸上又在说,哪里哪里打仗了,说是欧罗巴的哪里哪里打成了一片,这和他们没关系,但现在这片土地上,和打仗也没有多少区别。 国力衰弱,便人人都想咬一口,汪东城和辰亦儒只是一对小人物,可在辰老板房间里看到那张地图,一点点标上租界,别的国家的名字,仍然有一种不知道是哪个部位割出了刀口正涓涓淌血的钝感。 于是汪东城趴在辰亦儒膝上,那里当年就是受了寒才落下的病根,如今有人为他暖暖,也是好事。 青年的长发落在他的长衫上,他的膝盖上,辰亦儒用指尖去挑一缕来,弯弯绕绕,最后又绷回原形。 海城算是个关边,汪东城开始担忧起他们以后的日子。 辰亦儒在他背上为折扇写字,他一动,墨水激溅两滴在白纸上,倒也不错,颇有意味。 “最多我们死在一起,你怕了?” 于是汪东城说:“老板,我才不怕死勒,只是你最好不要死。” 还有这么一大家子人等着你养,你可得保重。 青年的手捂上他的膝盖处:“要不要我给你吹吹?小时候我身上痛,我阿母就是这样给我吹的。” 辰亦儒把扇子收起来了,看到他极精致的脸庞上那颗小小的痣,有很微妙的细小弧度,他却未曾伸手去触摸,只是点头。 汪东城便用手拢在一起,防止那热气跑出,一口一口地吹,唇慢慢贴到了辰亦儒的腿上,那好像有用,酥麻难耐极了,辰亦儒忍不住握了一缕青年的发在手中。 认认真真吹到几乎没了气,汪东城大口大口呼吸着,看到辰亦儒的笑眼,他也笑起来。 “老板,最好你不要死,我也不要死。” 他顿了一下,看辰亦儒背后那张地图。 “中国也不要死。” 文莱大使派人来求见了,虽然轻鸿院的人压根不知道文莱又是哪个国家,但是不妨碍他们认真对待,以至于姐姐妹妹们把汪东城团团围住,辰亦儒就坐在旁边摇他的扇子,喝茶。 听说那大使在中国比文莱出名,叫吴尊的,年轻英俊,俏得轻鸿院里最眼高于顶的姐姐见了一面后都念念不忘。 汪东城无所谓,任人摆布着,一会梳头发,一会簪头发,一会换衣裳,这儿的姑娘们都是最知根知底的——再不济,辰老板手里还握着她们的卖身契。 总没有人乱说话,也不会去乱说。 汪东城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上了那个什么斧头汽车。 辰亦儒在旁边纠正:“是福特汽车。” 那姐们儿嘴翘得老高:“知道您有文采!老板,东城今儿晚上该不回来了吧?咱提前开饭?” 晚上这一顿都是大家聚在一起吃,这是让有的混得不好的,自己开不了小灶的姑娘,一天也至少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 辰亦儒把扇子收在手里:“不准,到点了再说。” 夜色溅了露台上的砚石,大家气都不敢出,辰亦儒看着没事,其实也确实是没什么事,眼神扫过来扫过去,汪东城不在,不在就不在,一样要开饭嘛。 结果半夜姐姐妹妹们就后悔了,因为汪东城拎着满满两箱子的吃食回来的,还专门有一个大汉来帮他提东西。 那早就惦记着吴尊的姐儿们忙问:“吴先生带你去……” 汪东城哈哈大笑,把箱子打开,一水的不重样的吃食,他笑得差点站不稳,旁边的辰老板走过来一步,汪东城便搭在他的肩膀上笑。 “他简直是个饕鬄转世!太爱吃啦!” 吴尊和汪东城的约会可以用那些食铺名和小吃名直接概括完整。 汪东城把衣带拿出来,好在那外衣实在是宽厚,一点看不出来。 “我都吃得不行了,恨不得直接把衣带扔了,吴尊他倒说还有用,还能绑两个螃蟹呢!” 说罢又是一阵笑。 这的确是一件太稀奇的事,有人约了秦楼楚馆的头牌出去,只是为了带她吃饭吃到解了衣带。 辰亦儒看着汪东城还在笑,嘴都要合不拢了,心里有一点痒痒的怒气。 十一 第二天轻鸿院的晚饭格外丰盛,轻鸿院人多,所以菜这样好,桌子都快摆到门外头了,以至于好多人伸头进来看,还以为是哪家办酒。 辰亦儒给汪东城夹菜,他一向照顾汪东城,那汪东城就是一向地任性,他爱吃就吃,才不管是不是他辰老板夹的。 昨天跟那个饕鬄转世的文莱大使在一起吃得太多,到今天都没消食,吃不下什么,偏偏辰亦儒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就要给他夹菜。 到了最后,还剩下一大碗菜来,汪东城也不是会浪费粮食的人,他们的日子过得够好啦,还浪费,那还算个人吗? 所以汪东城说:“留着,公子我明天吃。” 辰亦儒站起来就把碗倒了,大家都低着头,专心吃饭,今天这个菜色哟,那叫一个好。 什么?老板和头牌吵架了? 不知道,这个菜是真的好。 只剩下了筷子和碗碰撞的轻微声音,大家连嚼都不敢嚼重了。 汪东城说:“那吴尊还约了我,我原本不准备去,老板你既然把我明天的饭菜倒了,那我明天就得出去吃了。” 辰亦儒一把拉住他的手腕,两个人一句话没说。 最后是大姐儿们出来打圆场——指让大家好好吃饭,至于老板和小弟弟,没事,老板就是自己死了也不会动他一根手指头。 辰亦儒和汪东城被赶到了里屋。 辰老板手里还捏着人手腕呢,俩人还是一个字不从嘴里蹦出来。 最后是那文莱大使的仆人来求见汪东城。 辰亦儒没动,汪东城说:“身体有些抱恙,就不去了。” 汪东城把头发理一理,反手就把辰老板的扇子拿来了,给自己扇着风玩。 “我跟那文莱人吃了一路,是因为我拒绝了跟他睡。我说我有想娶的人了。” 那扇子最后还是还给了辰亦儒,附赠汪头牌的香吻一个。 “我想娶的那个人,笑得最好看,白得像玉兰花。” 辰亦儒不自在地用那折起来的扇子遮脸,什么都遮不住,红的脸和耳尖都露出来了。 “恐怕是你要嫁给我。” 汪东城又无所谓,他躺到榻上去:“我嫁也可以啊……别告诉我要穿凤冠霞帔,很变态的!” 十二 成婚的那天轻鸿院闭门谢客,反正他们人多,没有外来客人都能办得热热闹闹的。 汪东城果然是凤冠霞帔,细眉凤眼之下,看起来艳得像片云彩。 反正没有大的长辈在,他们也不太讲那些个规矩,姐姐妹妹闹着玩似的认真安排着婚事,最后也像模像样。 就是有个地方,安排的是新郎官抱着新娘子出场,辰老板本来就瘸了,这些年娇生惯养手上就更没劲,汪东城可是一个大男人——再美也是男人。 辰老板试了好几次,还是不行。 最后红布之下出来的是凤冠霞帔的新娘子拦腰抱着新郎官。 这把大家伙笑了个前仰后翻,也算喜庆了。 虽然婚宴不对外,可喜帖还是送到了的,于是人人都知道,那个有名有姓的名门之后,儒公子,娶了自家产业下的一个妓女。 即使那是东城女。 辰老板牵着汪东城的手,一步步走进的海城晚宴里。 谁能不承认,汪东城就是辰亦儒的夫人,就是心里再骂死瘸子小贱人,脸上也还陪着笑。 终于应付完了这些个闹心事,汪东城一拐辰亦儒:“回去找你麻烦,汪太太?” 辰亦儒哭笑不得。 十三 汪东城说的话,也许是很准的。 他的辰老板没死,他没死——中国也没死,只是命运多舛。 欧罗巴那些个地界终于打完了好些年,他们也过了一点消停日子,可到底还是活在乱世中,他们在海城,辰亦儒看得清清楚楚。 那些人快来了,尖牙利齿,要一口口吃了他们。 于是就走吧,他们走得好,因为这一走,汪东城终于是找到了他的阿母。 在更内的城市里,阿母平日里在一个大户中洗些衣服做点杂活,不算困难,但对儿子日思夜想,如今如愿了,泪眼婆娑地向辰亦儒道谢。 汪东城只得咳一声:“阿母,不用谢他。” 汪母对儿疑惑地皱眉:“阿母阿父可不是这么教你的……” 辰亦儒走上来,双手举着茶就跪下了。 汪东城也跟着他一起跪下。 “阿母,他对我的恩情,我以身相许了。” 辰亦儒脸上都冒汗,生怕被岳母打一顿。 汪母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倒是只说了一句话:“东城在我们面前一向懂事,我看着,倒在你面前任性。” 说明你爱他极了,宠他极了,竭尽全力让他幸福了。 老人家接过那杯茶,喝了下去。 十四 一直到小鬼子来之前,轻鸿院停了原来所有的业务,辰亦儒干脆教了所有姑娘小厮去识字,学完了就把卖轻鸿院门脸的那些钱拿来办私塾。 辰老板那脑子真不是盖的,他开了整整三个私塾,一个男学,一个女学,一个私学。 前两者顾名思义,就是只收那单个性别的学生,后者就有意思了,专收贵族子弟,越有钱越好。 这样就不怕没银子,又能补贴那些平民子弟了。 九一八的那天,汪东城在学画梅花,辰亦儒在旁边看着,他觉得画的好的,就打上自己的私印,也不拿出去,就是两口子找个乐子玩。 后来消息传来了,后来战争爆发。 辰亦儒关闭了私塾,成立了公办学堂,叫重山,用前半生攒的所有积蓄,姑娘们也出了力,连三百年前老相好送的金瓜子都找出来捐了。 姑娘们一个个成了老师,学堂里老师够了,她们就出去,重山学堂出的女老师,个个有能耐。 有个女老师上了前线,她教出来一个大文人,那个文人写了一篇文章,就叫《论轻鸿与重山》。 汉朝的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而人是可以在这里面进行选择的,比如他的老师。 十五 他们两口子没做什么贡献,就是教教书,多养几个孩子,然后好好活自己的。 但谁又能说他们没有贡献。 辰亦儒是教育界的泰斗,家里夫人却很少露面,他总推脱说是家中妻子是哑巴,难以出来见客。 当然曾经他们在海城的故事也有流传,所以有人说其实是他的妻子太过美丽,他舍不得让别人看见,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东城女啊。 后来一个受伤的小战士下了前线,他被送到重山学堂来学习文化知识。 没有地方住了,辰亦儒把他带到了自己家。 一个细眉凤眼的短发男人帮他清理伤口。 小战士左顾右盼,短发男人问他:“看什么呢?” 小战士想他也许是辰老师的亲戚? 于是悄悄说:“听说辰老师的老婆是东城女,特别好看?” 短发男人也悄悄对他说:“别人瞎传的,我就是东城女。” 小战士一脸茫然。 后来他读了书,并且书读得很好,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替自己老师澄清:辰亦儒家里根本没有东城女,只有一个长得极漂亮极漂亮的男人,名叫汪东城。